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法律事务论坛举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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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3日08:50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南宁11月3日消息(记者张江元 刘发丁 陈俊)由中国-东盟博览会秘书处、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法制日报社、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联合主办的第三届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法律事务论坛于2006年11月2日在南宁召开。本次论坛的主题为“东盟合作与法律服务”,来自中国、东盟各国的司法、立法、仲裁、海关、进出口检验检疫的官员、专家、学者等近200人聚首论坛,共同对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与经贸、投资、争端解决机制和法律建设中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法律课题,进行了广泛的研究
近年来,随着中国-东盟博览会的成功举办和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进程的加快,中国与东盟的经贸交流和合作不断深入及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与逐步完善的要求,成员方之间法律适用以及法律规范相互排斥、国内立法与相关国际惯例不尽协调等涉及经贸与投资的法律问题,一定程度地制约了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进程和中国与东盟经贸与投资活动的进一步深入,引起各方的关注。 此次论坛紧紧围绕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经贸交往和直接涉及的法律建设与争端解决机制的建设、完善和发展,探索出一系列适应国际规则,符合自贸区实际,能够为自贸区成员普遍接受的自贸区经贸、投资保障机制。防止和减少投资、商贸风险与纠纷,逐步完善成员方各自经贸法律法规,促进司法协助,推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法制建设进程。 作为中国-东盟博览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法律事务交流与合作的平台和桥梁,经过前两届论坛的不懈努力和关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进程的有识之士的大力支持下,今天的中国-东盟法律论坛发展成为一个建立与完善自贸区法律制度、探讨争端解决机制的交流平台,一个企业寻求法律帮助和服务的桥梁,一个各界获知自贸区法律、政策、关税减让等投资与经贸相关的信息披露、操作答疑的窗口。 相关专题:中国-东盟纪念峰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