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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与美德一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3日16:05 观察与思考

  在关注各项经济政策对人们整体幸福感影响的同时,笔者认为,尤其要重视弘扬传统文化美德,构建美好精神家园, 从而提升人们的主观幸福感。

  -吴东晓

  10月12日,北京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首次对外发布了北京市和谐社会
指数。调查显示,三成居民 感觉幸福,六成人感觉比较幸福,还有一成人感觉不幸福。此前,深圳成为国内第一个发布包括幸福指数等7个一级指标和7 5个二级指标组成的文明指数的城市。

  从经济指数到幸福指数,从国民生产总值到国民幸福总值,在一系列发展规划和指标的转变中,可以看出我们的“国 计”更多地围绕着“民生”展开,“民生”更多地被“国计”所关注,这预示着政府的执政理念正从单一的经济增长回归到提 升民生福祉之上,落实到人的幸福体验之上。

  幸福生活是人类社会文明发展的终极目的与价值之所在,也是构建社会主义

和谐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在关注各项经 济政策对人们整体幸福感影响的同时,笔者认为,尤其要重视弘扬
传统文化
美德,构建美好精神家园,从而提升人们的主观幸 福感。

  早在2500年前,古希腊的苏格拉底就提出,只有有道德的人才是幸福的人,道德是一个人能否获得幸福的必然的 、基本的条件。他认为,一些人做了恶事,并不是出于自愿,而是因为无知,良知受到了蒙蔽。因此要培养人的理性能力,让 人们发现善、了解善,过有德性的生活,并运用理性对人生进行彻底的内省,这是获得真正幸福的前提条件。亚力士多德则把 幸福定义为:合于德性的现实活动。在他看来,一个人只具备德性还不配享幸福,必须有现实活动的参与,使德性渗透于行为 之中,人们才能获得快乐和幸福。柏拉图提出,快乐和幸福并不等同。单纯的感性快乐,如果没有心灵、记忆和知识(理性) 的参与,就不是真正的幸福。一个人如要获得真正的幸福,必须用智慧和知识去追求美德和至善。

  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道”的最初含义是道路,儒家扩展和丰富了“道”的含义,用以指普遍存在的、具有客观性 的自然和社会规律。孔子说:“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尽管天从来不说话,但我们可以从自然的变化 运作和万物的自然生长中认识到客观存在的发展规律,体会到事物之间和谐一体的关系。而“德者,得也”,它是指对道的理 解和认知之后而具有的一种品质、一种素养,换言之,德是得道之人的品质特征。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们取得了举世瞩目的经济成就。然而,与此同时,我们也可以看到,在经济利益和物质 诱惑面前,有很多人已经丢失了良知,丧失了道德,迷失了方向。今天我很害怕去买食品,因为我怕一不小心就会买到缺“德 ”老板回炉加工的变质牛肉干;我也不敢去菜市场,因为我怕一不留神就会买到失“德”小贩的毒

木耳、霉大米;打开电视, 看到有败“德”官员与矿主勾结,造成又一则井喷矿难的新闻时,我就会为那些无辜的生命、破碎的家庭而痛心;走进书店, 当看到那些无“德”之人宣扬的厚黑学书籍摆在我们畅销书的书架上时,我就会感到很揪心。为什么?为什么生活在这个和平 时代的人们会有这么多的恐惧、担心和无奈呢?

  事实上,恰恰是这些失“德”、缺“德”、败“德”和无“德”之人的行为造成了我们普通老百姓不“幸福”的根源 ,当然也是这些人最终自食恶果、走投无路、锒铛入狱之时不“幸福”的根源。

  说到底,这些人已经分不清什么是真善美,什么是假恶丑。甚至以耻为荣,以丑为美。更确切地说,他们已经丧失了 一颗羞耻之心。

  人之所以为人,人之所以区别于其他动物,是因为我们有一颗羞耻之心。孟子说,“无羞恶之心,非人也。”讲的正 是这个道理,即对于害人、害己的坏事,有厌恶之心,羞于去做,哪怕打死也不能去做。管子更从国家兴亡的高度来看待这一 问题,他说:礼义廉耻,国之四维,四维不张,国乃灭亡。明代顾炎武对此评论说:“四者之中,耻尤为要。”理由是:“人 之不廉而至于悖礼犯义,其原皆生于无耻也。故士大夫之无耻,是为国耻。”也就是说,如果是国家官员“不知耻”,那就绝 对不只是个人的“修身”问题,而是会使整个国家陷于衰败灭亡的境地。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当前,建立一个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 和谐社会已成为我们的奋斗目标。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八荣八耻”的荣辱观不仅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文化基石,也是 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道德基点。这需要我们从一点一滴做起,在荣辱观的自我规范约束下做到知行合一、言行一致。

  写到这里,笔者不由得想起一百多年前生活在哥尼斯堡的一位叫康德的老人说过的一句话:“这个世界惟有两样东西 能让我们的心灵感到深深的震撼,一是我们头顶上灿烂的星空,一是我们内心崇高的道德法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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