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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水扁推卸说辞引爆义愤 台“审计部”逐条批驳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6日13:01 人民网

  人民网11月6日电 据台湾东森新闻报道,陈水扁在昨天晚间的记者会中,多次炮轰台湾审计、主计单位,对“国务机要费”定义不清,而且核销标准今昔不同,才惹出这一连串风波。这一通推卸责任的说辞引爆台“审计部”不满,拿出前一天听陈水扁电视报告时所写下小笔记,扁的每一项指责,台“审计部”都予以应答。

  据报道,昨天扁说:“‘审计部’说,‘国务机要费’是业务费,但主计处说,这
是‘特别费’的性质,审计单位、主计单位的认知不一样。”

  对此,台“

审计部”发言人王永兴则表示:“这个规定不是我们定的,‘机要费’具有‘特别费’及‘机密费’的定义,如果是用这样的方案来解读的话,那(行政院)主计处有必要出来,做一个负责任的说明,如果这三个东西是一样的,那为什么要订三个不同科目的定义?”

  台“审计部”强调,不管预算科目为何,都得凭消费领具核销,不能用别人的发票,不过扁无法接受。

  昨天陈水扁说:“民国91年(2002年)开始收集发票,到95年(2006年),如果说91年这样做不可以,主计单位也好,审计单位也好,为什么不来指正我?”

  王永兴则应答:“这张单据拿出来,其实你看到它的形式要件齐备,审计也好、会计也好,通常我们就核销嘛,那至于这张单据,如果是出自于别人的,那我们不会知道,除非说今天有人检举。”

  王永兴更强硬表示,审计人员在核实过程中已善尽告知义务,扁在记者会中各项指责,他无法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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