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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交卡拉OK版权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2日01:22 现代快报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 以卡拉OK经营业主为会员的广州文化娱乐业协会,在国家版权局的卡拉OK版权费收费标准公布后提出质疑,20日公开发表声明:该协会会员不接受国家版权局公布的卡拉OK版权使用费收取标准,不向中国音像协会支付卡拉OK版权使用费。

  广州文化娱乐业协会在声明中强调,著作权属于私权,版权使用费应当是权利人与卡拉OK业主自由协商、自由合意的结果。但是“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筹)”从未听取卡拉
OK业主的意见,单方制定收费标准,超越了它的职能范围。

  该协会表示,在法律法规问题未妥善解决之前,如果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筹)或中国音像协会强行开展收费活动,协会将保留通过诉讼等法律手段维护其会员合法权益的权利。

  另据《东方早报》报道 就广州文化娱乐业协会拒绝接受卡拉OK版权费标准一事,上海市娱乐行业协会副秘书长朱南21日称,在法律主体问题未解决之前,对于任何强行在上海地区上门开展收费的“不合法行为”,该协会将采取法律途径等多种不同方式坚决抵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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