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公权博弈:行业协会的华丽转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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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2日05:03 舜网-济南时报 | |||||||||
□单士兵 以卡拉OK经营业主为会员的广州文化娱乐业协会近日公开声明:该协会会员不接受国家版权局公布的卡拉OK版权费收费标准,不向中国音像协会支付卡拉OK版权使用费。表示“不是不愿交费,而是要交得明白”、“若接交费通知,协会将予交涉”(11月21日《南方都市报》)。
广州文化娱乐协会拒绝接受卡拉OK版权费标准,与公权力进行博弈的行为,在某种意义上代表着行业协会的一次华丽转身。 事实上,广州文化娱乐业协会拒绝接受卡拉OK版权费标准,本身并不是简单地抵制缴纳版权费,而是希望公权部门对版权费的收取能够合理、合法。显然,行业协会相较于普通公众以及个体经营者来说,无疑是一种更为强大的力量,在与权力部门博弈的过程中,可以不至于处于极度的劣势。 众所周知,行业协会作为政府和企业之间的独立中介组织,它可以做很多政府不便做而企业做不了的事情。行业协会本身的职责体现在“服务、代表、协调、沟通”这些方面,能够在规范市场有序发展,解决行业内部矛盾,实现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方面,起到特定的作用。也就是说,行业协会的本身就具有“非政府、非权力”的特质,可见,由文化娱乐业协会代表广大的消费者与经营者与公权部门不合理的行为进行博弈,符合行业协会的应有定位。 必须承认,这些年许多行业协会干的事并不值得称道,它们只会搞乱排序、乱评比、乱收费,这不仅仅干扰到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也极大地误导了消费者。因此,置于当前某些行业协会不作为、乱作为的大背景下来审视,广州文化娱乐业协会的做法显然很值得称道。期待各行业协会都能以其为榜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