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卡拉OK版权费说“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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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2日08:19 中安在线-安徽商报 | |||||||||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许黎娜)卡拉OK经营业主为会员的广州文化娱乐业协会,在国家版权局的卡拉OK版权费收费标准公布后提出质疑,20日公开发表声明:该协会会员不接受国家版权局公布的卡拉OK版权使用费收取标准,不向中国音像协会支付卡拉OK版权使用费。 广州文化娱乐业协会在声明中强调,对卡拉OK版权使用费说“不”,并不是卡拉OK经营业者抵制缴纳版权费。问题在于版权费的收取是否合理、合法,采用何种方式缴纳。国
该协会明确表示,如果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筹)或中国音像协会强行在广州地区开展收费活动,协会将保留通过诉讼等法律手段维护其会员合法权益的权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