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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文化局官员建议KTV利用歌曲推广效应收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3日07:57 潇湘晨报

  本报长沙讯 卡拉OK版权费究竟由谁承担?因为牵扯到文化主管部门、KTV经营者、消费者和著作权人的利益,这个问题一直争论不休。昨日,长沙市文化局文化市场处处长关建之提出,版权费的难题或许可以通过KTV传播效应来解决。

  关建之举例说,文化部卡拉OK内容管理服务系统的曲库建成后,将及时吸纳各唱片公司的歌曲。“唱片公司都希望自己的歌手和歌曲有更高的点击率,KTV包房内的技术和
空间刚好可以为他们提供宣传和推广的机会。”关建之继续解释说,届时,唱片公司可通过支付一定费用,换取这种广告效应。“而之前争论不休的版权费便可从这笔费用中抽取,进而实现各方的共赢。”

  对于关建之的设想,长沙金色年华文化娱乐有限公司总经理韩文胜表示赞同。但他同时表示,这一提议能否得到唱片公司认同,是这一设想能否实现的关键。

  记者徐海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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