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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五周年政府要适应游戏规则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4日10:01 《小康》杂志

  中国承诺WTO的保护期期满,未来“国与国的竞争,将更直接体现为企业与企业的竞争”,面对新形势,政府的领导、管理、服务将面临更大的调整和挑战。

  ★采写/《小康》记者 张志

  11月中旬,站在“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论坛的讲台上,新希望集团董事长刘
永好说,“如果中国没有了民营企业,别的不说,至少约有3亿人会失业。”

  民营企业的作用并不止于解决就业问题。中国承诺WTO的保护期期满,未来“国与国的竞争,将更直接体现为企业与企业的竞争”,目前创造中国GDP总量半壁江山的民企,是参与竞争的重要力量。然而,为数众多的民营经济正站在新发展时期尴尬的门槛上。

  民企何时真正享受到国民待遇

  2006年中国非公经济论坛公布的“2006·千户民营企业经营者问卷跟踪调查报告”显示,超过2/3的民营企业认为垄断性行业改革“尚未见效”,1/3以上民企表示享受公平国民待遇情况“较差”甚至“很差”。

  拥有“国民待遇”,这是民营企业家和学者们呼吁了很多年的话题。中欧工商学院许小年教授告诉《小康》:在市场经济发展中,民企要求“国民待遇”,最初是对国有企业而言的,之后是对外资企业而言,这一要求民企说了十几年,可民营企业在现实中享受到的仍是 “次国民待遇”。因此以至有人将当今民营企业的整体现状概括为:“生不快、长不大、死的急、活不长”。

  “国民待遇”,对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民营企业而言,企业要求的就是平等,平等竞争、平等权利、平等政策,而不是倾斜政策、倾斜权利、倾斜竞争。

  可事实上至今民营企业在税收、投资等领域“享受”着次国民待遇。

  此前全国人大代表、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副主席王以铭曾表示,尽管“非公36条”已经颁布,但民营企业在行业准入、融资以及其他方面遭遇的问题还很突出。在经济发达的广东省,国有经济可进入80多个行业,非公经济中的外资可进入60多个,而民资仅能进入40多个。在一些能进入的领域,比如银行,民营企业也只能参股,而不能参与银行的管理。

  不久前一份名为《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和扶持民营企业与海内外著名企业合资合作的若干政策意见》的文件引起了最多的争议(相关报道见2006年第10期小康杂志《温州“一号工程”:外资挤民企》)。温州政府强势推出的“一号工程”,使外资在土地的使用上享受民营企业从没有享受过的优惠政策,而且把一些土地的指标留给外资等等厚此薄彼的做法,对温州本地的民营企业是一个不小的打击,很多民营企业对政府的“一号工程”颇多怨言。享受到“国民待遇”再次成为当地民企的强烈要求。

  2006年10月,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副院长张维迎接受《商务周刊》记者采访时表示:“很难想象20年之后会是一个什么样的格局,也许我们回过头来看我们的政策,会感到非常羞愧。当我们发现我们国家的经济变成外资主导经济的时候,不是因为我们的民族不努力,不是因为我们真正的企业家太懒惰,而是因为政府的政策使得他们不能和外国的企业处在平等竞争的地位,我想我们应该感到心里很不安。”

  放弃垄断 培育民企

  为了推进民营企业发展,2005年2月29日,国务院出台“非公36条”即《国务院鼓励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

  虽然“非公36条”规定“加快垄断行业改革,在电力、电信、铁路、民航、石油等行业和领域,进一步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对其中的自然垄断业务,积极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非公有资本可以参股等方式进入”,“对其他业务,非公有资本可以独资、合资、合作、项目融资等方式进入”,但是,这些行业和领域所存在的壁垒,会使大多数民营企业望而却步——门是开了,但门槛难以逾越。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民营企业家也向《小康》表达了自己的忧虑,仅凭“非公36条”一纸原则性文件,是否能够真正打破垄断行业坚冰,实现市场主体的平等与机会公平?

  该企业家对《小康》说:“虽然政府前前后后做了不少工作,废了很多的法律条文,但现实的感觉却有点‘拆了明处的篱笆,又布下了数不完的暗礁。’”正如《商务周刊》载文所言,在垄断行业与政府部门有着千丝万缕利益联系的情况下,‘非公36条’可能隐含着‘第22条军规’:垄断行业和领域将放宽准入,但符合规定进入的门槛会很高,这使民营企业同样难以进入垄断行业。

  比如电力行业。目前,中国的电网投资全部都是国有资本,电源投资中,国有资本占了 93% 的比例。在目前电力资源紧张的情况下,电力市场的所谓“竞争”也只是国有企业之间的竞争。虽然“非公36条”再次强调,“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入的行业和领域”,但据了解,截止到2006年上半年,拥有审批大权的国家发改委连一个“非公”的大电厂都还没有审批过。

  显然民营企业进入电力、航空、石油等垄断行业的路不会一帆风顺。

  两年的时间马上又要过去,民营企业及其代言者仍然在为真正贯彻落实“36条”进行着各种努力。他们期盼着相关部门能为民企准入垄断行业安排“时间表”。

  政府要适应WTO游戏规则

  在中国加入WTO五周年之际,《小康》调查数据显示,只有6.63%的人了解中国加入WTO 的23个协议的大致内容,多达93%的被调查者选择“听说过,具体的不知道”、“国家机密,我们无需知道”甚至“一点不知道”。更有44.8%的被调查者“不知道”全面加入WTO 后应怎样进行国际贸易,应遵守什么样的法律。这么多的国民加入一个不知道游戏规则的游戏里,显然是一件很危险的事情。

  然而问题的根子还是在政府。

  《小康》采访中,外交部的一位官员讲述了这样一则故事。当中国与美国进行WTO 谈判的时候,美国首先将谈判内容公布于众。一些中国官员为此大为恼恨,指责美国不讲信义,怎么可以将两国政府的谈判内容公布出来呢?

  就在中美达成协议的第二天,美国的几所大学和咨询公司就开始了WTO 的培训计划,更多的企业开始邀请专家研究协议内容,美国政府也专门成立机构负责向国民解释和说明协议的内容。美国更多的会计师和律师都开始研究中国的法律和制度,更多的大公司开始招募精通中文和中国国情的法律和会计专家。为的就是更好地利用中国的法律和制度扩大自己的事业。

  中美这方面的差距,不能不引发人们的思考和重视。“全面加入WTO后,有四个主体即政府、企业、公共机构和大学。政府应当更多地和大学合作,利用好大学这个‘智库’,美国的经验很值得我们借鉴。”对外经贸大学国际工商学院院长助理范黎波对《小康》说。

  “入世以来,我们认为最大的挑战是对政府管理的挑战,我们现在的贸易摩擦已经充分地暴露出我们政府管理体制的弱点。比如农产品贸易,我们很少有专业的行业协会走在贸易摩擦的第一线,一旦出现贸易摩擦往往是政府官员走到最前面,这不是国外的基本做法。部长是政治家,一旦政治家走到了第一线,最后要想把贸易问题不政治化也很难。”对外经贸大学WTO研究院院长张汉林在接受《小康》采访时表示。

  据专家介绍,美国商务部的职责,更多的是在做信息收集、处理和分析的工作,研究的非常细致,大量政府雇员首先不是在审批项目,而是做基础性的研究工作。这与中国一些地方政府天天忙着项目审批形成截然相反的对比。

  中国WTO研究会副会长薛荣久认为:虽然中国作为一个整体入世,但国内市场却没有完全整合起来,而且,部门之间的规定相互“打架”,每个部门都有自己的文件规定,都想获得更多的部门权力与利益。很多决策就是围绕部门的博弈,大大降低了决策的效率与透明度,使得决策本身的科学性和可行性大打折扣。

  茅于轼在接受《小康》采访时表示,入世以来,政策法律法规的修订是好的,改革的方向也是明确的。但是积聚在具体部门身上的改革阻力,并不是WTO能完全解决的。自己的问题还是应该靠自己解决,当然,在自己身上动手术刀,的确需要勇气和魄力。所以接下来,更重要的是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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