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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航集团腐败大案内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5日17:06 法制与新闻

  2006年10月16日上午,世人关注的中国南方航空集团总公司委托理财巨额亏空案的三名主角一起被押上了广 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被告人席,他们分别是中国南方航空集团总公司原财务部部长陈利明、中国南方航空集团总公司原 副总经理彭安发、原汉唐证券广州总部负责人韩晓军,已被清算的汉唐证券作为单位行贿的被告人也出庭受审。检察机关指控 ,陈利明涉嫌受贿5366万余元,贪污1234万余元,挪用公款共计12亿元;彭安发则涉嫌挪用公款3亿元。

  吴秀云(本刊记者)游春亮/文

  

审计爆出巨额亏空案

  2005年上半年,国家审计署在对中国南方航空集团总公司(下简称南航集团)进行审计时发现南航集团将数亿元 委托理财资金留在汉唐证券,而汉唐证券当时却因经营管理混乱,出现巨额亏损并大量挪用客户保证金而被勒令关闭。

  随后,南航集团财务部部长陈利明被要求协助调查。接着,南航集团一位副总经理被中纪委“带走”。被带走的正是 彭安发,在南航集团主管财务。

  2005年7月15日,时年56岁的陈利明被刑事拘留;7月29日,陈利明被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20 05年7月27日,彭安发被刑事拘留,同年8月8日被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据悉,陈利明被捕数天后,他的妻子黄欣健在广州跳楼身亡,检察机关后来的起诉书证实,黄欣健担任法定代表人的 成盈贸易有限公司(下简称成盈公司)涉嫌在南航集团委托理财业务中获利。

  经查,2001年8月至2003年4月间,南航集团在汉唐证券进行4次一年期委托理财业务,共计人民币16亿 余元,由陈利明和韩晓军具体经办。

  韩晓军,时年35岁,1994年毕业于江西财经大学,原系汉唐证券广州总部负责人,2005年6月12日被监 视居住,同年7月15日被刑事拘留,同年7月29日被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在办理委托理财过程中,韩晓军按事先与陈利明商定的条件,代表汉唐证券私下与陈利明签订有关“顾问费合作协议 ”,并按照理财金额1%的比例分4次以投资顾问费的名义共计支付给陈利明贿赂款1642.6万元。

  接受南航集团委托理财的不仅仅是汉唐证券。2002年4月至2005年6月间,由陈利明、世纪证券原副总裁吴 某、世纪证券原董事胡某、世纪证券计划财务部原经理胡某某具体经办,南航集团在世纪证券进行7次委托理财业务,共计金 额为人民币27亿余元。在此过程中,陈利明私下与世纪证券签订了财务顾问协议,并按理财金额1%至1.5%的比例共收 受了世纪证券以财务顾问费名义给予的贿赂款3429万元。

  这么大一笔“顾问费”怎么才能不引人注意?韩晓军给陈利明出招——利用其他公司银行账户来接收贿赂款。陈利明 于是借助朋友姚某某(另案处理)任法定代表人的广州白云东盛商业中心(以下简称东盛商业中心)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和盖好公章的其他资料,委托韩晓军开立新的银行账户。韩晓军遂找人私刻了东盛商业中心财务专用章和陈利明的女儿陈某的 私章,在深圳发展银行广州羊城支行开立东盛商业中心新的银行账户,用于接收以上贿赂款。

  收到这些贿赂款后,陈利明又拿出4000万元交给韩晓军进行投资理财,一年后,这笔钱增值为4500万元,韩 晓军继续以陈利明的名义投资理财。

  2002年12月23日,陈利明利用职务便利,私自以南航集团的名义在中信银行贷款3000万元。这笔款项几 经转账,最后进入姚某某名下的广州白云空港交通服务中心和广州新港机场实业有限公司使用。2003年4月24日,陈利 明又利用上述职务便利,在中信银行办理了“借新还旧”贷款3000万元手续。2003年10月到2004年1月,得知 此情况的南航集团才陆续从广州白云空港交通服务中心等单位回收资金并归还了银行的贷款本息。

  在这期间得到大笔资金周转便利,姚某某没有忘记给陈利明好处。2004年2月18日,姚某某送给陈利明的女儿 陈某一辆

宝马汽车(价值人民币70万余元),理由是陈某“喜欢汽车”。2005年4月,姚某某又送给陈利明以陈某为所 有权人的颐和山庄房子一套和车位两个,价值人民币225万元。

  收受贿赂的同时不忘挪用公款

  陈利明不但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还涉嫌挪用公款款项达12亿元。根据公诉机关的指控,这些资金主要是用于陈 利明家人以及朋友使用。向陈利明借款的公司包括姚某某的东盛商业中心、韩晓军的广州鹏瑞投资有限公司、黄欣健的成盈公 司、世纪证券成立的广东博实投资有限公司、广东民安证券经纪有限公司等,操作手法主要是陈利明利用因委托理财而获得的 银行贷款授权的职务便利,私自以南航集团的名义在各大银行进行贷款,涉及银行包括中信银行、兴业银行、光大银行、招商 银行、华夏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等,虽然大部分贷款均在借款期限内归还,但一笔涉及华夏银行的3亿元贷款却至今未能追回 。

  2003年8月,韩晓军离开汉唐证券到广东民安证券经纪有限公司(简称民安证券)任职,韩晓军为了向新东家显 示自己筹措资金的能力,向陈利明提出由南航集团向银行贷款人民币3亿元,再借给民安证券公司用作增资证券公司资本金。 陈利明表示同意,但提出此事需请示彭安发。随后,韩晓军由陈利明陪同到彭安发的办公室,向彭安发提出借款3亿元的要求 。彭安发与陈利明商量后表示同意,并指示陈利明具体办理向银行贷款及借出手续。

  2003年11月19日,在未履行任何借款程序、未签订任何借款协议、未得到任何担保的情况下,陈利明私自操 作以南航集团的名义从招商银行广州机场支行贷款人民币3亿元,期限半年。此款从招商银行南航集团账户被划至韩晓军控制 的朗富成公司在兴业银行的账户。次日,韩晓军将该笔资金全额划至广东民安证券东湖营业部朗富成公司保证金账户。200 4年5月,因贷款到期,韩晓军又未能按时还款,陈利明又私自操作将该人民币3亿元展期一年。2004年7月8日,招商 银行要求陈利明提前还款,陈利明又私自以南航集团的名义从华夏银行广州分行借款3亿元归还招商银行贷款。2004年7 月12日,韩晓军从保证金账户将人民币3亿元支出,其中人民币1.6亿元用于归还其以朗富成公司和成盈公司名义在光大 银行的贷款,另外的1.4亿元则划到其个人控制的两家公司用于投资。至案发时,韩晓军仍然未能归还其借用的人民币3亿 元资金,致使南航集团也未能归还华夏银行的人民币3亿元贷款。

  惊天巨蠹被押上被告人席

  2006年10月16日上午,经过一年多的侦查,此案由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陈利 明、彭安发、韩晓军等人被送上了被告人席。

  法庭上,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1年8月,陈利明、彭安发与南航集团总经理颜某某商量,决定利用南航集 团的银行信用贷款,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有固定回报的投资理财业务。鉴于上述业务有违国家相关的金融

证券法规的规定,陈、 彭、颜商定此事只控制在三人范围内知悉,并且决定向银行申请办理理财所需贷款及签约、与证券公司洽谈理财条件、签订委 托理财协议等具体事宜,均由颜某某授权陈利明全权办理,彭安发则负责监管。

  在进行这项业务的过程中,陈利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汉唐证券、世纪证券以“顾问费”名义给予的贿赂款;同 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南航集团委托理财应收取的固定收益款,据为己有;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单独或伙同彭安发挪用 银行信用贷款供个人和朋友使用。

  起诉书显示,陈利明共计受贿5366万余元,贪污公款1234万余元,挪用公款共计12亿元;彭安发挪用公款 3亿元;被告单位汉唐证券和韩晓军单位行贿共计1642.6万元。

  在法庭上,陈利明、彭安发、韩晓军等人分别对检察机关的指控进行了辩护。

  陈利明认为,对于韩晓军所开的东盛商业中心银行账户,以及将自己的款项交给韩晓军委托理财等,“都是韩晓军干 的”,自己并不知情;而对牵涉到有女儿签名的划拨资金账目,陈利明则痛快承认:“都是我签的,和女儿没关系。”

  公诉人在法庭上指出,陈利明的妻子和女儿是广州成盈贸易有限公司的大股东,共计占有80%的股份。但陈利明矢 口否认,表示该公司是韩晓军一手安排设立的,自己的女儿和妻子并未出资。

  公诉人当即反问:“韩晓军为什么把注册资金几百万元的公司送给你妻子和女儿?”

  陈利明沉吟良久,无言以对。

  对于那套房屋,陈利明称是他的妻子经手买的,自己并不知情。

  陈利明强调,自己经手以南航集团名义进行的贷款和委托理财并非个人行为,而是执行公司的决定。陈利明表示,对 于整个委托理财业务和资金借贷外单位使用的行为,南航集团都没有具体制度规定。对于不经南航集团领导审批,大笔资金可 以随意划拨的现象,公诉人提出质疑。但陈利明只是称:“因为南航集团财务部刚成立不久,制度还不完善。”

  至于被控先后6次挪用公款一事,陈利明则表示,挪用3亿元借给民安证券一事经过了彭安发的同意,其余的借款行 为均向原南航集团总经理颜某某请示并得到授权,并非是他擅自作主。

  彭安发对起诉书指控他对南航集团委托理财“负责监管”表示异议,称对于南航集团的委托理财行为,自己的知晓范 围仅局限于陈利明汇报的情况,其余的一无所知。委托理财实际上都是陈利明在负责,对自己只是象征性的知会一下。

  彭安发是如何结识韩晓军的?彭安发回忆说,自己代表南航集团考察委托理财时认识了韩晓军,但是一直没有和韩晓 军有经济往来。在公诉人的再三追问下,彭安发才承认,2003年春节,他请韩晓军吃饭,饭后,韩晓军赠给他一张价值人 民币3000元的购物卡;2003年七八月份,自己曾经向陈利明表示,装修房屋遇到了经济困难,陈利明随即在某银行开 户并存入30万元后交给他,并告知该笔款项系韩晓军资助。

  彭安发表示,由于自己工作一直繁忙,且韩晓军“多次推让”,直到2005年春节才将30万元退还给韩晓军。

  公诉人出具的4份有彭安发亲笔签名的笔录显示,彭安发批准了至今尚未追回的3亿元借款。但在庭审中,彭安发当 庭翻供,辩称这4份笔录并不是自己真实意思的表达。当时在笔录上签名也是迫不得已。

  韩晓军曾经是广州资本市场上炙手可热的人物,在汉唐证券员工的眼中,他曾经叱咤风云,长袖善舞。还有人认为是 “资金”把韩晓军推到市场的前面,成为一时的“首席资金客”,因此,民安证券增资扩股时,就是慕其名才把他“挖”了过 去。

  韩晓军今年虽然只有36岁,可是他的头顶已经秃了,在庭审中,一点都看不出来当年叱咤风云的风采。

  对于检察机关的指控,韩晓军痛快地全部承认,同时,他提出自己主动认罪,积极配合办案人员,请求法院能够予以 考虑。

  法官在傍晚休庭时宣布:本案庭审质证和辩论部分将再次开庭审理,何时开庭另行通知。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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