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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建立专业管犬警察队伍配备20名警察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7日01:57 现代快报

  “从今天开始,希望市民能够按照通告的规定科学文明养犬,否则,警方将依法进行捕捉收容!”昨天,南京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犬类管理的通告》。南京市犬类管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何德忠强调说,在此次专项整治中,警方将联合农林、市容、工商、卫生、园林、房产及市政公用等部门一起出击,重点捕捉收容烈性犬、流浪犬及无主犬,倡导科学文明和依法养犬。

  “我到亲戚家,跟他们家的宠物犬逗着玩,哪知道它竟生气了,把我抓伤了!”昨天上午,一名十几岁的女孩来到南京第二人民医院注射狂犬病疫苗。

  “这种被宠物狗咬伤、抓伤的情况,每天至少有100多起!”南京市犬类管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何德忠介绍说,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南京全市养犬总量已接近10万条,其中城区近3万条。今年1至8月份,南京市因被犬咬伤、抓伤而到

卫生部门注射狂犬病疫苗的达25000余人,平均每天100多人。警方介绍说,为了整治“犬患”问题,南京警方于今年的8月至9月组织开展了为期1个月的集中整治,动员教育犬主自行处理禁养的烈性犬1278条,收容街面流浪犬427条,整治行动取得了初步成效。

  每天100多人被宠物犬咬伤

  规定一:限养区内严禁饲养烈性犬

  据介绍,按照《南京市犬类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玄武、白下、秦淮、建邺、鼓楼、下关等六个区范围内,以及栖霞、雨花台、浦口(原浦口区)、六合(原大厂区)、江宁等五个区所属建制镇范围内为限制养犬地区。在限制养犬地区的个人可以饲养观赏犬(如北京犬、狮子犬等),禁止饲养烈性犬(如狼犬、藏獒、洛威拿等);在非限制养犬地区范围内饲养的烈性犬、大型犬一律实行拴养或圈养;外地人员不得携大型犬、烈性犬进入本市限制养犬地区。

  警方强调,限养区域是绝对禁止饲养烈性犬的区域,也是此次的整治重点。警方提醒市民最好主动将不符合规定的犬类送出限养区,明年1月11日起,警方将予以统一收容捕捉。

  规定二:宠物犬上街须佩戴犬链嘴套

  根据《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犬类管理的通告》在限养区内,携带符合规定的宠物犬出门应当束犬链,大型犬还应当佩戴嘴套,并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进行牵领,否则将视为无主犬被收容。不携犬进入人群密集的公共区域,避免近距离接触小孩、老人、孕妇等;遇到老人和孩子应绕行或做好相应的避让措施,做到不咬人、不伤人。

  规定三:无主犬类一律捕捉收容

  “在小区遛狗,拒绝为自己的宠物犬佩戴犬链嘴套怎么办?”警方介绍说,如果发现这种情况,将会及时赶至现场,对宠物犬犬主进行劝导、教育,并要求犬主立即为其宠物犬佩戴犬链和嘴套。如果犬主继续拒绝,警方将以该犬系无主犬进行收容捕捉。而如果犬主无故阻挠警方执法,警方甚至可以以阻碍民警正常执法为由,对犬主作出处罚。

  规定四:纵容犬类随地大小便将严惩

  “宠物犬出门总要大小便,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办?”警方介绍说,此次公告中特别规定,养犬人携犬出户时,应当携带清污工具,及时清除犬只排泄物。对于犬类随地便溺后未及时清理的,市容部门将对犬主处以20元至200元的处罚。

  规定五:注射疫苗必须到正规地点

  据悉,此次通告还明确规定,养犬人应当按规定对所养犬只注射狂犬疫苗。犬只出现狂犬症状的,养犬人应当及时采取捕灭措施,并向农林部门报告。未按规定捕灭的,由公安部门予以捕灭(见表一)。

  规定六:建立专业收容流浪狗基地

  据警方介绍,此次专项行动将会收容大量流浪犬、无主犬和烈性犬,怎么处置呢?为此,警方协调相关部门后,决定在石佛寺设立犬类临时留检所,临时存放收容来的烈性犬及流浪、无主犬,留检所还配备了专门的管理人员,给予这些犬类周到的照料,并定期注射疫苗。

  规定七:严禁犬类进入公共场所

  市民不得携犬进入机关、医院、学校、体育场馆、博物馆、图书馆、影剧院,以及设有犬类禁入标志的公园等公共场所;也不得携犬进入地铁站和乘坐大型公共交通工具,包括公交车;对于携犬乘坐出租汽车的,则须征得司机同意后再上车。

  规定八:建立专业管犬警察队伍

  据南京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警方专门配备了用于捕捉犬只的车辆及工具,另外还专职配备了20名民警,专门对违规养犬的行为进行整治。而各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及派出所则主要负责对辖区内的流浪、无主犬进行收容捕捉,对辖区内违规饲养的犬主进行宣传教育。

  规定九:举报违规养犬有奖

  “此次行动专门公布举报电话,并对经查属实的举报人予以奖励!”警方呼吁广大市民积极向有关部门举报违规养犬行为(见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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