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香港室内全面禁烟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3日16:54 青年参考

  赴港游客当心被罚款

  本报驻香港特约记者凌德

  

  从2007年1月1日起,香港所有的工作地点、公众地点、饭店、街道以及公众游乐场所内的大部分范围将实施禁 烟。违规烟民最高可判罚5000港元。

  鉴于草案在修订阶段一直引起各界激烈反应,有关禁烟政策采取逐步实施方式,2007年1月1日起先将人口众多 的饭馆、办公室、公园、泳滩、学校、医院以至自动电梯和升降机等列为禁烟区,至于18岁以下人士禁止进入的酒吧、麻将 馆、夜总会、按摩院及桑拿浴室等娱乐场所,则在2009年7月1日起才全面禁烟。

  此消息一经传出,立即在香港社会的吸烟人士中引发了一场“口水战”。有数十年烟瘾的明星黄秋生认为,新禁烟措 施有欠公允。他说:“这样等于原本有男女厕,现在就逼你只能入女厕,这很不公平!其实设立吸烟区和非吸烟区已经足够, 不应该一刀切,这是对吸烟人士的歧视。”黄秋生还表示,如果有人游行,他不排除会参加这种活动,以表示自己的不满。

  与黄秋生的观点不一样,明星张家辉则对禁烟条例表示支持。张家辉说:“我支持政府全面禁烟。自从女儿出生,我 就决定戒烟,这个措施可以推动我快点戒。”

  香港吸烟与健康委员会相信,条例实施后,可能会有数万名本地烟民戒烟。而部分药厂也看准这个商机,准备在明年 推出新戒烟药,以配合市场需要。

  香港控烟办公室目前约有50名督察,负责巡察现有的禁烟区。禁烟法例经修订后,控烟办计划将巡察督察人手增加 至100人。当局透露,控烟办督察会根据市民投诉,锁定烟民黑点,不定时便服突击巡察。一旦发现有人违例,未必会预先 警告而立即开票罚款。

  为配合香港的全面禁烟条例,国家旅游局于2006年12月30日在网站提示,提醒内地赴港旅客必须留意新的禁 烟条例,以免被控并罚款。国家旅游局的提示说,赴港游客只能在有吸烟标志的地方抽烟,勿在路边及公共场所吸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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