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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德军见义勇为反成被告案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8日12:57 法制日报
2 张德军见义勇为反成被告案 以恶治恶值得警示 案情:两年前成都市民张德军目睹胡远辉和罗军二人抢劫,遂驾车追赶,在追赶过程中,其驾驶的奇瑞车与胡罗两人的摩托车突然相撞,胡远辉当场死亡,罗军左腿被截肢。这一事件引发了一场因见义勇为导致的官司。该案前后经过了一审、二审,后张德军被宣判无罪,且以故意伤害为由要求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请求也未被法院支持。 点评:“抢匪”维权,勇士担责,这也许是一个按照传统价值理念无法理解的官司,但绝对是一个德与法、情感与理智的绝好教案。为恶者固然可恨,但没有一部法律会支持过分的以恶治恶,张德军的胜利是一种欣慰,不过你也该看到胜利背后的警示。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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