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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花江支流水污染案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8日12:57 法制日报
14 松花江支流水污染案 别让我们明天无水可用 案情:2006年8月21日,吉林省蛟河市吉林长白山精细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两名司机,将罐车中近10吨有机化工废水排入距离松花江入口38公里的支流伏牛河,造成长约5公里的污染带。目前,偷排污水的责任人被检方批准逮捕,吉林市政府已对吉林长白山精细化工公司下达了停产令。 点评:多长的刑期、多高的罚金也不能挽回污染的损失,对于不容乐观的环保形势,我们期望司法程序在环境事件中发挥应有作用,同时,在环保领域能建立起普通公众对环境违法行为的监督通道。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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