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思50年前全民围剿麻雀运动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29日15:02 新世纪周刊

  上世纪50年代中期曾兴起过一个轰轰烈烈消灭麻雀的全民运动,小小麻雀作为“四害”之一,成为在12年内要彻底被消灭的对象。尽管从事件一开始就有科学家顶住巨大压力,坦陈麻雀不是害鸟,不应消灭,但他们的呼声并没有能够阻止一场针对麻雀的“人民战争”。在这场浩劫中,全国共有两亿多只麻雀被消灭。麻雀冤案持续近5年,在一批不顾个人安危、防止灾难产生或扩大的正直科学家力挺下,经毛泽东亲自批准,麻雀终于从“四害”名单中消除,一场堪称奇观的全民“剿雀大战”才告终结。

  不快乐的小麻雀

  本刊记者/欧阳海燕

  麻雀并不是无端受难,但全民大灭雀给城市和乡村带来了没料到的恶果

  这是中国历史上乃至世界历史上,麻雀遭遇的最严重的一次人为浩劫。在这场被学者称作“人民战争”的灭雀运动中,不乏令人不忍卒读的“旷世奇观”。

  尽管事情已过去50余年,很多“过来人”已不愿再去拨弄那根隐痛的弦,但对于一些研究者而言,还原事件过程更大的意义是“以史为鉴”。

  小麻雀遭遇灭门灾

  事情要从1955年说起。

  这一年,中国的农业合作化运动进入高潮。为了使全国人民,特别是农民,对农业发展有一个长期的奋斗目标,中共中央开始起草一个从1956年到1967年的全国农业发展纲要草案。这年冬天,毛泽东外出考察,在杭州和天津分别找了部分省、自治区的党委书记讨论农业合作化和农业发展问题,形成了十七条意见。“其中,第十三条的内容就是‘除四害,即在七年内基本上消灭老鼠(及其他害兽),麻雀(及其他害鸟,但乌鸦是否宜于消灭,尚未研究),苍蝇,蚊子。’”中央党校中共党史教研部教授罗平汉说。

  后来,“十七条”经过补充扩大为四十条,并定名为《1956年到1967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草案)》。19 56年1月25日,这个文件在最高国务会议上讨论并通过,次日在《人民日报》上全文发表。这样,麻雀就与老鼠、苍蝇、蚊子一起被列为“四害”,成了最迟要在12年的时间里被坚决消灭的对象。

  其实,麻雀也并不是无端受难的,灭门惨案的发生与这种小动物的食性有关。中国科学院动物研究所鸟类学家卢汰春介绍说,麻雀是一种杂食性动物,繁殖期食害虫,并以害虫育雏,当谷物成熟时,多结群飞向城市附近农田啄食谷物。“当时在起草农业‘十七条’的过程中,农业部负责人也曾就麻雀的益害问题咨询过鸟类学家郑作新,郑作新的答复是:麻雀的益害不能一概而论,在农业区它肯定是一种害鸟,但在果区、林区则有捕虫的益处。”

  “然而农民常常是经验主义者,他们只看到庄稼成熟时,成群的麻雀飞到田里吃谷子,使农作物的产量受到损失,并没有看到麻雀也吃害虫。”罗平汉说,“所以,农民和《农业发展纲要四十条(草案)》的起草者把麻雀视作害鸟,也在情理之中。”而对于应当把麻雀一分为二看待的专家说法,中国科学院老干部局薛攀皋认为,科学家的理性思考,斗不过农民的所谓经验,郑作新的意见没有被采纳。

  于是,在1955年底到1956年初的《人民日报》上出现了这样的报道:“青年团甘肃省委发出号召,要求在全省组织100万青少年,在冬春两季开展大规模的消灭麻雀的活动。”“青年团北京市委号召全市青年们广泛发动群众,从1 956年1月7日开展一个打麻雀突击运动周,在一周内把城区和郊区的麻雀基本消灭。”

  一场轰轰烈烈的全民“剿雀大战”就此拉开了序幕。“在农业‘十七条’的酝酿过程中,全国各地的灭雀大战已经打响,随着农业‘四十条’的正式公布,包括消灭麻雀在内的除‘四害’运动掀起了一个小高潮。”罗平汉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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