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抢救后缴费执行难在哪里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6日18:12 观察与思考

  -广东肇庆 吴帅

  这种管理者打太极与装糊涂的犹豫矛盾的两种态度,往往导致了医生们陷入矛盾的境地。

  近日,卫生部副部长马晓伟要求,医院对急诊患者要施行“先抢救后缴费”原则,坚决杜绝见死不救等违规违法行为 。此番表态引起舆论强烈关注。(4月5日《中国青年报》)

  据来自医生专业网站丁香园的最新调查,在1341名受访者中,多数医生对先抢救后缴费选择“观望”的态度。这 种观望的态度折射出了医生复杂的心情。一方面是出于医者的天职,出于人道主义精神,医生没有理由去拒绝履行救死扶伤的 义务。但另一方面,假如病人急诊,所有欠下的医药费用需要科室及值班医生承担,那么这种日积月累之重,又是他们无法承 受的。

  “先抢救后缴费”的医疗原则如何才能得到合理的贯彻执行呢?我认为很重要的一点是,应当厘清相关的责任与义务 。

  虽然而今

医院群体多数属公立医院的性质,但公益性质却已经逐渐地淡化。医疗的市场化已经是一个事实。医院生存 与发展的主要收入来源于自身的盈利,政府对公立医院的投入严重不足,只占医院收入很小的比例。在这种现实前,当出现无 钱交费又需急救的病人时,医院接收诊治就有了一种障碍。

  其实,“先抢救后缴费”说难也不难,难就难在谁为之买单!具体来说就是那些贫困的受救助者无力买单欠下的医疗 费用应该如何处理的问题。政府财政买单?医院买单?医生买单?遗憾的是在如此重大的问题上,政府卫生管理部门依旧没有 能给出一个清晰的答案。

卫生部呼吁与规定必须施行“先抢救后缴费”原则,遗憾的是对于这个要害问题,却只字不提。一边 是政府部门对此的医疗补偿制度未确立,态度模棱两可。一边是医院不愿意为之买单,但迫于舆论压力,却隐藏了自己的态度 。这种管理者打太极与装糊涂的犹豫矛盾的两种态度,往往导致了医生们陷入矛盾的境地,一方面医生有抢救的意图,一方面 却没有相关配置的抢救制度。

  正如有人提出,我国应该学习欧美国家的某些做法,比如医院利用善款来弥补费用上的损失,再比如政府设置专门的 救助款项。问题的解决之道就在于要厘清在“先抢救后缴费”情形下,政府部门与医院各自担当的责任与义务,包括由之引起 的账目问题如何妥善处理,这些特殊的病人如何进一步治疗。只有双方都明晰与清楚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与义务,才能形成一 种稳定有序的医疗急救制度。医生只不过是政策制度的执行者而已。

  如果双方的这种分工与合作、责任与义务未能明确的定义,不能形成具体的急救方案,只是空洞的强调发挥人道主义 精神下的“先抢救后缴费”,那么在现实中依然会处于执行难的境地。想一想,要“消防队员”去灭火抢救生命,却又不给他 们灭火的工具,这不是令这些“消防队员”为难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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