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介绍中国应对气候变化情况(实录)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04日12:27 中国网

  2007年6月4日上午10时,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马凯介绍中国政府应对气候变化方面的有关情况,阐述基本立场。以下为发布会实录。

  [郭卫民]:

  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上午好!

  气候变化是人类社会共同面临的一个挑战。近年来,国际社会对此十分重视,中国政府也高度重视气候变化问题,今天正式对外发表了《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大家可能有些已经拿到了。为此我们今天很高兴请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主任马凯,向大家介绍中国政府应对气候变化方面的有关情况,阐述中国政府的立场,并回答大家的提问。马主任是第一次参加国务院新闻发布会,我想大家对马主任都很熟悉,我不做介绍了。现在我们请马凯主任做介绍。

  [马凯]:

  女士们、先生们,上午好!

  《联合国气侯变化框架公约》要求各缔约方都要制定、执行、公布并经常更新应对气侯变化的国家方案,中国政府根据中国国情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以及履行《公约》的义务,按照中国国务院部署,国家发改委会同17个部门,组织了数十位各个领域的专家,历时两年编制了《中国应对气侯变化国家方案》,经国务院批准正式颁布实施。

  这一方案是中国第一部应对气侯变化的全面的政策性文件,也是发展中国家颁布的第一部应对气侯变化的国家方案。方案的颁布实施,彰显了中国政府负责任大国的态度,将对我国的应对气侯变化工作产生积极的作用,也将对世界应对气侯变化做出新的贡献。下面,我愿意就气侯变化的有关问题回答新闻界朋友们的提问。

  [郭卫民]:

  主任是简要的介绍,下面开始提问,提问的时候报一下所代表的新闻机构。

  [中央电视台记者]:

  气候变化问题已经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焦点,中国作为排放大国,它的排放情况,尤其是政府应对气候变化的态度为各方所关注,甚至有的国家认为中国要承担量化减排的指标,对此您有什么评价?

  [马凯]:

  气候变化问题确实越来越为国际社会所瞩目,甚至是逢会必谈,这不是偶然的。对气候变化问题,虽然社会对气候变暖的程度、成因、主要责任以及解决问题的路径方面还存在这样那样的不同看法,但是主流观点已经逐渐趋于一致,至少形成以下四点共识:

  一是全球气候变暖已经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二是气候变暖对自然生态环境和人类生存和发展的环境已经产生了严重的后果。

  三是气候变化的原因除了自然因素影响以外,与人类的活动,特别是使用化石燃料,像煤炭、石油,在使用化石燃料过程中排放二氧化碳的幅度密切相关。

  四是大家认为气候无国界。气候变暖是人类共同面临的挑战,需要国际社会共同应对,中国政府历来重视气候变化问题,愿意和国际社会共同减缓气候变暖的事实。

  至于刚才记者同志提出的,有些人提出发展中国家在应对气侯变化过程中要不要承担量化的减排义务,对这个问题要正确回答,必须首先正确认识气候变化问题的实质。对于气候变化问题的实质,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在前年的G8+5的会议上有一个著名的论断:气侯变化问题是一个环境问题,也是一个发展问题。

  它是在发展过程中产生的,也要通过发展来解决。因此,归根到底是一个发展问题。这个论断是非常正确的,一个不容争辩的事实是,从人类历史上看,发达国家在其实现工业化、现代化的过程中,无约束地、大量地排放了温室气体,主要是二氧化碳。我这里有份资料,这份资料显示,从工业革命开始到1950年,人类由于化石燃料燃烧释放的二氧化碳的总量中发达国家占了95%;从1950年到2000年,这50多年来,发达国家的排放量仍占到总的排放量的77%。因此,发达国家对气候变化负有不可推卸的主要责任,也应当承担主要的义务,包括自身因为实现了工业化,你有条件再进一步减少自己的排放,你也有经济实力,也有义务为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提供资金和技术的支持。

  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由于历史累积排放量少,人均排放量低,当前的首要任务依然是要发展经济,消除贫困。因此,在应对气候变化的过程中,国际社会理应充分考虑发展中国家的发展权和发展空间。

  正是基于上述的基本的历史事实,所以,《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提出了共同但有区别责任的原则,这个原则是客观的,也是公正的。

  所以,我们认为如果不顾历史事实、历史责任,不考虑不同国家的不同发展阶段,借气候变化问题不适当地,也就是说过早、过激、过高地要求发展中国家同发达国家一样承担量化的减排义务,从而限制发展中国家的发展,限制发展中国家实现工业化、现代化,显然是不客观的,也是有失公允的。在应对气候变化过程中,国际社会应当尊重发展中国家的发展权,并为其发展留出一定的排放空间,限制发展中国家的发展所带来的后果,远比气候变化带来的后果更为严重。当然,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虽然不承担量化的减排指标,但是不等于我们不承担应尽的国际义务和责任。

  因为减少排放、保护环境是我们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的要求,是我们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中国在实现现代化过程中将努力地处理好发展和保护环境的关系。我们不能再走高消耗、高排放的传统的工业化道路,而是要努力走出一条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益、高产出的新型工业化的道路,努力实现经济发展和保护环境“双赢”的目标,这本身就是对世界可持续发展和应对气候变化的积极贡献。

  [美国全国公共广播电台MP2记者]:

  去年中国没有完成它的减排任务,专家们分析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这些任务是一些省通过行政命令提出的,《国家方案》里有没有什么市场机制来鼓励地方完成它的减排任务?有没有什么把减排的任务和政府干部的考核挂钩的制度?

  [马凯]:

  为了应对气候变化,节约能源、减少排放,必须采取综合的措施,包括经济的、法律的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我们把节能减排的任务作为约束性指标分解落实到各个省市和有关的能源消耗大户。这项措施是一个行政措施,但是它是完全必要的。同时,我们更重视的是法律手段和经济手段。在法律手段方面,我们颁布了《环境保护法》、《可再生能源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这对于我们促进节能减排落实到每一个单位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我们更重视经济手段,比如说我们正在逐步地理顺资源型产品的价格,使它能够反映资源的稀缺程度和环境损害程度,一方面可以鼓励能源生产,另一方面可以限制不必要的消耗。同时,我们在财税政策方面,对于节能技术、节能产品的推广应用,也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正在落实之中。

  另外,各地政府都普遍把节能降耗约束性指标的完成情况作为考核干部的一个重要指标,而不是单纯地看GDP的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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