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北京香堂村规模化小产权房调查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09日12:11 民主与法制时报
在一位老村民眼中,小产权房的开发让他们走上了致富道路,生活水平有明显改善。村党支部书记认为,小产权房不 仅解决了很多城市住房问题,更重要的是带动了一方经济。 一位小产权房购买者说,买的时候他就知道没有大产权,但他认为这样很值得,原因是这里环境好,房价便宜。 崔村镇政府的态度则是:小产权房确实带动了我们崔村镇的经济发展,如果抛开关于小产权房的一些敏感问题,现在 的香堂绝对是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典范。 □《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温淑萍 “那时建房没人管,我们的目的也是为了发展经济,引进有素质的人才居住。”北京昌平区崔村镇香堂村党支部书记 张文山如此形容香堂开发小产权房的初衷。 香堂村位于北京正北方向,距市中心约40公里,是一个半山区村。这里小产权房的规模性开发曾是这个村的致富捷 径。 来自香堂村委会的数字显示,去年,香堂村共卖出小产权房300多套。从今年年初到现在,也已卖出100多套。 “今年卖得不怎么样,应该是与政府提出小产权房有风险的事有关。”村委会的一名工作人员说。 这名工作人员所说的,是6月18日建设部发出的《关于购买新建商品房的风险提示》,其明确表示“小产权房不能 办理房产证等合法手续”。 小产权房到底会何去何从,许多人拭目以待。香堂村,作为一个规模性发展小产权房的村子,面临的问题可能会具有 一定的典型性。 小产权房与今日香堂 香堂村全名香堂文化新村。据一位当地村民介绍,10多年前,香堂是一个贫困村,原有村民600多户。而在10 年后的今天,香堂的年交税额就高达1000多万元。“这一奇迹般的变化归功于小产权房的规模性带动。” 目前,香堂文化新村在一只手打造文化自然村的同时,另一只手还在忙着开发翠华山的旅游项目。 整个香堂文化新村占地14.2平方公里,三面环山,一面临水。一位村民认为,香堂能发展成今天这个集文化与旅 游于一身的新农村,与先天的地理优势分不开,更与小产权房的规模化发展脱不了干系。因为开发了小产权房,才引来了有文 化的居住人士,有了资金才带动了香堂的发展。 现在香堂文化新村划分为10个区,共有3000多住户,房型分为二层小别墅、大三居、四合院。与之配套的设施 有:医院、幼儿园、健身馆、超市、物业、高尔夫球场。 在香堂老村民看来,是小产权房给了香堂村一次重生的机会。据了解,香堂文化新村的小产权房开发一直掌握在村委 会手里。因此,在当地村民眼里,香堂文化新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两职集于一身的张文山功不可没。 张文山回忆说,香堂开发小产权房,在当时完全是一种穷则思变,尔后就是一发不可收,并形成了规模。 张文山介绍,他在1987年接手香堂村党支部书记时,村账目上只有负债,村里的十多个企业在银行负债800多 万,村民们也是穷得一清二白。“一个贫穷的半山区村,又没有资金,唯一可利用的就是土地,只好被逼上梁山了。”张文山 说。 在香堂村当时穷得叮当响的现实下,张文山找到了一条建楼卖房的致富路。张文山告诉记者,1995年,香堂村利 用自己组建的建楼队伍,建好了3栋二层小别墅,售价5万元,而这3栋别墅在当年全部卖出。卖房的钱部分分摊给村民,部 分留在村账目上,作为村里其他项目开发资金。 “村民手里有了钱,香堂村也有了发展资金,一举两得,有什么不好。”一位村民如是说。 从这一年开始,香堂村建楼外卖一发不可收。而香堂村的人口由以前的600多户村民,发展到了现在的3000多 户。 “当然,楼房占地都为宅基地和山坡地。”说话间,张不忘强调一句。 “那时建房没人管,我们的目的也是为了发展经济,引进有素质的人才居住。”按照张文山当时的构想,香堂村将发 展成一个具有文化气息的社区,为买不起高价商品房的人打造一个完美的居住环境。 而入住这里的人都得到了香堂村委会印发的一个“香堂荣誉村民证书”,这个证书从另一个侧面强调了:你是这里的 村民,你对房子有永久居住的权力,但没有国家承认的大产权。 对于香堂村小产权房的发展,崔村镇副镇长张新亮如此评价:“如果不告诉你香堂的房子是小产权,你根本看不出来 ,也不敢这样想。因为香堂发展的实在是有模有样。” “小产权房确实带动了我们崔村镇的经济发展,如果抛开关于小产权房的一些敏感问题,现在的香堂绝对是社会主义 新农村的典范。”崔村镇党委宣传部的一位工作人员如是说。 自信政府不会强拆 虽然香堂的小产权房形成了一定规模,居住环境不错,带动了一方经济发展,对社会做出了一定贡献,但终归是小产 权房,不可能不受到外界因素的影响。 小产权房不受法律保护、不合法、政府征地不对其补偿等问题被频频提及后,香堂村的小产权房主们出乎意料的平静 。 一位别墅区的陈先生告诉记者,他在2003年入住这里,房款加上精装修下来总共花了80多万元。买的时候他就 知道没有大产权,但他认为这样还是很值,原因是这里环境好,房价便宜。 至于买小产权房的风险问题,陈先生认为,香堂村的房子大都依山而建,政府征地几率太小,“即使真有一天征地, 那也得对房主们有个过得去的交待,这里毕竟已经形成了一定规模。如果强硬地推倒,将会给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 而对于小产权缺乏保障的问题,一位购买了三居室的房主告诉记者:“相信对于已经建成、并形成规模的小产权房政 府会有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案,比如促使其合法化,因为这只是政府与乡镇的一场利益博弈,终极目的不是为了破坏老百姓现有 的住房利益。” 在对其他几位村民的采访中,记者发现他们大都是一个态度,就是政府不可能征这里的地,这里形成了规模,政府的 措施将是怎样使这里的小产权房合法化。 香堂村党支部书记张文山对此的态度是,香堂村的小产权房被政府硬推倒是不可能的,只能是怎样转成国有的问题。 因为这里的小产权房不仅解决了很多城市住房问题,更重要的是带动了一方经济。张文山举例说,2004年,香堂村的经济 收入是1.5亿元,上缴税金900万元;2006年上缴税金达到1058万元。而香堂村的村民就业率达到100%。 一位香堂老村民告诉记者:“自从走上小产权房致富道路以来,村民的生活水平有明显改善,现在老人们每个月都能 领到钱,孩子上学还补贴,时不时分米分面。” “在治理小产权房问题上,政府态度肯定会比较温柔,不会太强硬,这后面关系的是社会稳定问题。”张文山认为, 小产权房在一定意义上不存在不合法,因为土地既然归集体所有,那集体组织开发、售卖,获利归集体分摊,有什么不对?难 道只有把土地出让给开发商,建成商品房再高价买回来,大额利润揣进开发商的腰包才算合理?“改革开放后,老百姓生活发 生了巨大的变化,部分规定应该适应老百姓需求才对。”张文山说。 而对于这一点,崔村镇政府避而不谈。 无法回避的硬伤 小产权房占地问题是整个小产权房被定位违规的直接原因,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直言,小产权房违规的背后 是政府与小产权房开发商和村集体的一场利益博弈,“政府征收农村集体所有制土地,出让给开发商可以获得土地出让金,可 是农村集体组织在集体土地上盖房,政府却一无所得。这恐怕就是政府禁止小产权房出售的根本原因。” 据张文山介绍,香堂村小产权房的用地也曾被国家土地局划定为违法用地,要求停建停售,“在2003年,就因为 这个我还和国家土地局执法大队的人吵过,最后被罚款824万元了事。” “想想那时够后怕的,如果小产权房当时被迫停止了,就不可能有现在的香堂,有的只是一个群山围裹着的穷村,村 民们衣衫破旧地挣扎在温饱线上。”一位老村民对记者说。 从某种程度上可以说,张文山当时的力争为香堂的繁荣带来了机会。 但房子终归是小产权房,这一现实是香堂人无法回避的硬伤。6月25日,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安家盛公开表示, 北京已经部署开展在全市范围内调查“乡产权”、“小产权”等违规开发建设,违规开发建设的要停工停售。 这一消息的爆出,给香堂人的生活蒙上了一层阴影,虽然他们自信政府不可能硬拆,但能否转为合法,他们无法预料 和把握。 何去何从, 专家看法各有不同 6月18日,建设部发出《关于购买新建商品房的风险提示》,明确表示“小产权房不能办理房产证等合法手续”。 随后,房地产商任志强在自己的博客上撰文指出,建设部完全可以理直气壮的去管理,而不是仅仅再做出这样的“风险提示” 。因为建设部无权管理非城镇国有土地上的建设行为,但有权管理违反《房地产管理法》的市场销售行为。不管这些“小产权 ”的建设是否合法,但其对社会销售的行为是违法的。建设部有权依法禁止这种对社会公开的销售行为和没收其所得。 一业内人士直驳任志强的观点:小产权房的大规模兴建,其低廉的价格必将影响中国商品房价的居高走势,这样一来 会导致开发商利润减少,开发商当然不高兴了。商品房价被小产权房拉下来后,财政收入也将会有所下降,因此,在开放商的 鼓动下,政府竭力打压小产权房的生长。 在对小产权房的处理问题上,部分业内人士认为政府应该促使其合法化。“小产权房是现实情况下,老百姓寻找自救 的一种办法。我认为,政府应该鼓励小产权房走向合法化。”北京理工大学经济学教授胡星斗认为,小产权房可以通过政府的 合理规划、有效管理,避免占用大量的集体土地而走向合法化。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社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乔新生认为:“政府为了发展房地产业,可以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征收集体 土地,然后转手出让给房地产开发商,由房地产开发商赚取高额利润。既然都是在土地上‘种房子’,为什么不能让农村集体 经济组织根据消费者的需要,自行开发房地产呢?” “小产权房形成已有很多年,客观地说反映了市场需求,虽然法律没有保护,国家不承认,但一棍子打死不符合中国 市场经济的发展规律。中国的法律本身滞后于现实,并不是目前没有规定,就说它是违法。”北京师范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副 主任王宏新认为,就目前经济市场发展来看,小产权房是一种应该存在的市场产物,但前提是在现行的土地管理体制下、土地 管理法框架下要分清两种情况,一是小产权房用地是否占用了耕地,如果这样,需要治理,如果小产权房占地属建设用地,应 该允许其交易。因为,既然农村的土地归集体所有,那集体就有怎样使用的权利,别人没必要再干涉。尤其是已经创造出价值 的集体行为,有关部门应该谨慎对待。 对小产权房“合法化”持反对意见的也大有人在,中原地产李文杰就在他的博客上撰文明确表示:承认小产权房合法 化,等于承认违法的事实,等于认同违法,政府官员谁敢违法?!就好像有人已经贪污,现在为了解决问题,大赦天下,贪污 的钱财均可以认同为合法收入一样。这不仅是对法律的亵渎,也是对守法人的侮辱。更何况已经有些区的“小产权”项目被拆 掉了,涉案人员已经被羁押,如果承认“小产权”合法化,那他们的损失怎么办?
【发表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