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午晴:互联网的发展需要社会约束底线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0日11:10 中国新闻周刊

  陈午晴:讲到互联网、移 动通信等新媒介跟传统媒介比较起来,每个人都可以作为自主、主动地发布信息。

  过去的传媒包括报纸、电台、电视都是有一个机构,等于是民众委托政府来管理。不是每个平民、个体能够随意地在报纸、电台、电视上发布信息。但是新媒体就有这个特性,里面可能有一个更微妙的东西就是匿名信,手机和互联网最大的差别就是匿名和不匿名。

  手机相对来讲是私人领域,互联网更多是公共领域,但实际上手机也不仅仅是私人领域,因为有一个个体自主性的特点,每个人都可以随意发布信息,可以把别人的信息传给你的亲朋好友,可以在瞬间群发,也可以修改。突发性事件在一个阶层里就会形成某种共同的意识,这是从私人性转换成公共性的,不一定是国家的公共性而是群体的公共性。

  这种新媒体,包括手机、新媒介到底给沟通带来什么样的变化,可以有很多角度来说:高速、互动,从经济上可以降低成本等等。从沟通的行为模式上来说,过去有过调查、研究,新媒体凸现了四种比较有意思的沟通行为模式:一个是在沟通中公私交互性,比如传统人与人的沟通,新媒体使得公私的转换非常快。在互联网上,也可能是个体与个体之间的辩论、对话,但是跟贴有可能瞬间就公共化了。手机短信也是一样,本来是私人之间的问候,但是顺便就把一些公共信息带进来了。

  第二个行为模式是自我展示型。如果是人际之间面对面的沟通,自我展示是相互的,但也还是存在差别。在现实生活中每个人是有既定身份和地位的,面对面的沟通、交流肯定是不平等的。有的人占主导、有的人就被动,这样被动的人就没有多少自我展示的机会了。三大传统媒体以前的受众是:听众、观众、读者,他们不存在这种自我展示的能力。而新媒体则凸现了这种自我展示。

  第三种是真诚沟通行为,也就是我们今天讲的“让心畅通”,这种真诚沟通行为其实是带有理想性的,所谓真诚沟通行为是不受内外制约的,纯粹的一种沟通。这样可以达到一种资源的协调,各自满足各自的欲望,也可能是满足共同的欲望。

  在公共领域里每个个体都是平等的、都是有主体性的。在互联网络中每个个体都可以自主沟通,并且具有匿名性,把所有社会现实中的社会身份地位、所有的制约都削去,这时就变成纯粹的一个有思想、有自主意识的相互沟通。这之间有一定的类似性。在现实中难以存在的公共领域在互联网中是有可能实现的。

  第四种,即使在互联网上面剥去了我们的社会身份,但是每个人还是有自己的私利追求、有不同的人格特质、有不同的品质、道德修养,在互联网上因为匿名,恰恰又凸现了一种沟通模式,是一种策略性的、目的性的,最直接的就是欺骗型的。包括网恋、商业信息或者是沟通等等都存在这个问题。这跟刚才讲的真诚沟通行为是一种矛盾体。

  在互联网上一开始可能也是真诚沟通,但跟贴会形成一种新的走向,这个走向和初衷可能会大相径庭。互联网、手机短信的沟通,实际上匿名的方式和个体的自主性是有两面性的,一方面有自我展示、真诚性沟通的意思,这是值得提倡的。但是这两个特性也带来反面的效果:策略性的目的行为。这种行为本质上不在于沟通,沟通是它的手段,它是通过在互联网上以匿名的方式很便利地采取这种行为,瞬间的自主互动,凸现了这种行为方式。如果把互联网的匿名特性取消到的话,可能互联网带来的很多奇妙的东西也都没了。也正是因为有这种匿名的存在又会带来一些你把握不住的东西。

  对于互联网的这种发展前景,一方面是要靠每个个体提升自我责任感,从自我责任感做起。这当然是一种道德的诉求,这跟过去的责任感是有差别的。另外是要有社会约束的底线,至于是什么样的底线这是值得继续探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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