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合法住宅被认定违建要求限期拆除(组图)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25日08:32 中国经济时报
无锡合法住宅被认定违建要求限期拆除(组图)
通往非法建筑“生态园”的盘山公路(摄影:秦有利)

无锡合法住宅被认定违建要求限期拆除(组图)
美丽华小区16户住宅中,现有8户住宅已被拆除(摄影:秦有利)

无锡合法住宅被认定违建要求限期拆除(组图)
石塘村美丽华小区现状(摄影:秦有利)

  在无锡,已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的合法住宅,为什么被政府以“违章”建筑要求拆除?政府方面却破坏雪浪山生态环境,占用上千亩林地、投入上亿元资金,以“生态园”的名义建起高消费“娱乐”场所多年,至今无合法土地征用手续,更无“国有土地使用证”、“工程建设许可证”和“房屋所有权证”,这样的非法建筑为什么会堂而皇之地建在那里?

  发生在无锡房屋拆迁中的怪现象

  中国经济时报记者 秦有利

  “无锡太湖蓝藻事件”引起国内外媒体对中国环境问题的特别关注;当地主要责任官员却没有一个因此引咎辞职或向市民公开道歉,已经引起无锡市民的强烈不满。6月29日,让市民们无比感动的是总理温家宝,却“代表中央政府向无锡广大市民表示歉意”。总理的歉意表达了中央政府对人民的殷切关怀之心,也示意出政府方面自身的责任重大。

  一封投诉信

  就在无锡蓝藻事件发生的同时,2007年6月3日,中国经济时报记者又接到无锡市滨湖区雪浪街道办事处石塘村美丽华小区,十多户居民联名写给中国经济时报的投诉信。说是为“投诉一个在当今国家大力倡导法治社会、和谐社会的大环境下发生的不可置信的事实”,而“寻求帮助。”

  该信中称:

  2007年5月6日,我们接到无锡市滨湖区雪浪街道办事处的“友情告知书”,要对我们居民的房屋进行拆迁,要求必须在6月15日前进行搬迁。

  我们居民十分疑惑,遂前往无锡市滨湖区雪浪街道办事处询问相关情况。雪浪街道办事处领导告诉我们,这个拆迁工作是为了营造东蠡湖周边环境,是属无锡市针对太湖整治的项目工程。我们要求其出具相关项目的批准手续和合法拆迁手续,该领导答复说,“没有相关拆迁手续,但一定要拆。”

  对此我们感到十分疑惑和震惊,在依法治国深入人心的今天,居然无锡市滨湖区雪浪街道办事处敢不依照国家法定程序前来进行违法拆迁,不知其积极违法的动力来自何处?基层政府利用自己的强势,已经将我们居住环境进行了破坏(路已被毁、水、有线电视等均被切断),我们无奈也只能离开。

  在我们接受拆迁的情况下,让我们没有想到的是,当地政府为了不想合理支付拆迁补偿,居然指鹿为马,硬说我们原来已经合法取得的房屋产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房屋为违法建筑,说只能给我们一点原来建造房屋的成本补偿。并威胁说,如果到他们所发通知的6月15日前不搬迁,无锡市滨湖区雪浪街道办事处将有权动用街道的城管人员强行拆除我们的“违章”建筑。

  该信的后面还附有10户业主的签名,并按了手印。

  在无锡这样一个经济比较发达,人们的法律意思相对较强的地区,会有这样针对政府的投诉让记者确实不解。

  为此,6月5日中国经济时报派记者赶赴无锡,调查了解投诉内容的真实与否。

  居民的合法住宅,为何被认定为“违章”建筑要求拆除?

  当记者来到无锡市滨湖区雪浪街道办事处石塘村美丽华小区时,看到通往小区的道路已经被毁,围墙里面有十几个工人和部分工程车辆还在忙碌着。知情人带着记者从围墙外绕道里面,又看到几座楼房已经被推倒,砖头瓦砾堆起像座小山包,从一些没被拆除的楼房中能看得出,当时业主们为建设家园是投入了不少精力和财力。

  业主宣先生告诉记者:“我就是无锡本地人,为这个房子全家人都付出过很多辛苦,从购买下该房产、为翻建房屋办理工程建设许可证、再到开工建设及后来获得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等,这些过程都是依法取得的。”

  “我是代表宜兴市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所属产权石塘村美丽华1号的业主来反映问题的。我们房子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等合法手续一应俱全。为什么到今天房子都建成好几年了,房屋所有权证也发给我们了,现在无锡市滨湖区雪浪街道办事处又发这么一个文(锡滨雪街证发(2007)第6号,关于撤销原锡山市东镇2000年()建字7号江苏省村镇工程建设许可证的决定——记者注),来撤销我们过去开工时取得的工程建设许可证,因此就说我们的房子是违章建筑要求拆除,这明显是侵犯我们业主的合法权益,他们到底想干什么?尽管他们政府属于强势,但是国家有法律啊!谁的房子你可以随随便便玩个手段想拆就拆?《江苏省村镇工程建设许可证》是当时锡山市东镇村镇建设办公室针对我们这些在石塘村的住宅建设所发(批准时间:2000年7月18日),你看上面明确‘本证是村庄和集体范围内,经村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定,许可建设各类工程的法律凭证。由江苏省建设委员会制。’现在无锡市滨湖区政府想拆掉我们的房子,又不想合理补偿我们的损失,政府怎么可以这样强势和霸道呢!”该代表很气愤地说。

  据其他业主们介绍,该小区内16户业主中,除宜兴市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所属产权石塘村美丽华1号外,还有12户业主也都在2004年相继取得了房屋所有权证。后来原东镇房管所找上门来,说房产证上有些数字不对,要拿回去核对一下,很快就归还。可是,自从房管所取走我们的房产证后至今未还,去要也不给。有业主去无锡市房地产产监处看到了存档中有自己房产的档案资料。

  记者在业主王冬花提供的材料中,也看到一份“房屋所有权证存根”的复印件,收件号:0057211。房屋所有权证号:锡房权证滨字第10020656号。证书编号:00341370。上面注明:“房屋所有权人:王冬花;房屋坐落:太湖镇石塘村美丽华8号;产别:私产;建筑面积:377.65;结构:混合;设计用途:住宅;共有人:葛峰平等2人;共有权证号:10020054;附记:王冬花持房屋所有权证,葛峰平持房屋共有权证;填发日期:2004年02月25日;缮证签章:华铭。并盖有相关章印。同时附有“房屋共有权证存根”复印件,证书编号:00031317。

  王冬花拿来这份“房屋所有权证存根”和“房屋共有权证存根”复印件,是为了证明他们12户业主所讲述的都是事实。强调他们12户的房屋所有权证,确实是被政府的房管部门采用蒙骗的方法拿走未还。

  记者还看到部分业主拿来的,在他们取得房产证时需交纳“测绘费”、“产权证登记费”的“江苏省无锡市服务业通用发票”和“江苏省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原件(已给记者复印),开票和收款日期都是2004年2月26日。发票上盖有“无锡市滨湖区房产管理局财务专用章”;收据上面盖有“江苏省财政票据监制章”和“无锡市滨湖区房产管理局财务专用章”。发票编号分别是:宣锌焰:0562969;孙茹森:0562970;王冬花:0562961;周维叶:0562967。收据编号:宣锌焰:No2522239;孙茹森:No2522236;王冬花:No2522234周维叶:No2522238。

  为了证实美丽华小区10多户业主的说法,证实他们手中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的确是政府部门颁发,记者带上美丽华小区1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去了政府部门进行核实。

  6月8日下午,记者来到无锡市国土资源局滨湖区分局的地籍科,在工作人员黄女士查阅登记资料后,证实了该国有土地使用证的真实性。也证实该国有土地使用证是依法办理合法有效的。

  随后,记者又来到无锡市滨湖区房屋产权监理交易所的档案查阅室,该房屋所有权证的真实性与合法有效性也得到工作人员高女士的证实。

  为了弄清这起拆迁,政府为何要采用如此做法,2007年6月4日,业主孙茹森委托儿子找到雪浪街道办事处党委书记徐月秋。

  孙茹森的儿子说:“找到徐月秋之后,他就明确跟我说,你这个住宅的土地是国有土地,是硬梆梆的国有土地,但是,你们建房的手续,是按照我们农村建房的程序来办的,因此我们就认定你这是违章建筑。我说我把你们这个认定已经跟有关的法律工作者咨询过了,他们说那时候在中国建设方面相关文件和政策里面,没有规定农村的国有土地上的建设不允许以农村的程序来取得,也没有说是可以这样取得手续,这是法律的一个空白。徐月秋说,所以这个游戏规则是我们政府来定的,我们说你是违章建筑就是违章建筑。国有土地建设的房子要到市规划局和市建设局去审批。我说,在上个世纪那种特定的历史环境下,法制还不完善,老百姓有这种建房向政府领取相关证照的意识,已经算是很守法的公民了。你把现在的要求和标准,用来衡量过去的手续办理程序上是不对的。他说,不对也就罢了。我们政府已经准备了一笔资金,是政府赔款资金,我先要把你们的房子拆掉,不管你那是合法与不合法,我拆掉以后,你再跟我打官司,我们知道是输的,我们准备赔钱。但是你们要知道,这是‘十赔九不足’的,我们要坚决拆你的。”

  业主们一致认为,政府这样强势拆迁的目的,就是要逼迫大家到法院起诉政府,政府明知道官司打下来政府会输,政府要的就是这个结果。然后利用法院的判决,来达到政府对这次拆迁低补偿的目的。

  石塘村美丽华1号代表告诉记者:“在我们当时办理工程建设许可证时,这里还不是无锡市的滨湖区管辖,而是由无锡市锡山市管辖。从2001年3月起,行政区划先后由锡山市东镇变为滨湖区东镇,后变滨湖区太湖镇,2006年4月才变为无锡市滨湖区雪浪街道办事处的。如果我们当时开工不合法,锡山市政府是不会让我们开工建设,他们政府部门随时都会来查处。如果我们的建设不合法,建都建不起来,还想拿什么房产证。”

  据了解,在无锡该地段的普通商品房每平米最低价位已经升到8000元以上。像石塘村美丽华小区这样区位的住宅,每平方米的市场价普遍达到万元以上。

  雪浪街道的知情人告诉记者:“按照该地段房屋的市场价,无锡市滨湖区政府所给的补偿款,使业主们每平方米至少要损失1万元,这还是个保守的说法。政府给的补偿款综合起来每平方米才有3000元左右,他们用政府的这些补偿款再去建造同样的房屋,是根本不可能的。买地的钱都不够。”

  记者疑问:“该地段的土地值多少钱?”

  “你不信?这里不比你们北京的房价低呀!《无锡日报》今年1月份报纸上说,由无锡市国土局拍卖的东蠡湖金石路西侧石塘村那边的一块地,已拍到每亩243万元了,由无锡市万都房地产公司拍得。就在石塘村美丽华小区东边500米处。这块比那块还好,你说他们的地价该值多少钱?”知情人反问记者。

  随后,记者找到这期《无锡日报》,确实证实了知情人的说法。

  该报2007年1月30日,以《新年地块拍卖接连跳空叫价》为题进行了报道。文中提到:“3号、威尼斯东侧地块位于金石路西侧,容积率为1.05,为低层和多层居住用地,面积为4.57万平方米,经26轮较量,被那位‘领跑者’以1.67亿元拿下;4号、威尼斯花园南侧地块,位于金石路东侧,容积率仅为1.05,为低层和多层居住用地,面积为9.23万平方米,总共经39轮叫价,在3.19亿元落槌。”

  记者经过查询核实,得知上述3、4两块地分别由“无锡万都置业有限公司”和“无锡柯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拍得。

  这其中3号地块的地价,已达到每平方米3654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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