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党代表作用目前仍面临哪些突出问题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12日15:42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8月12日电 中共在十七大召开之前的省市县乡(镇)党委换届工作已全部结束,选举产生的新一届党代表如何在党代会闭会期间发挥作用,成为人们关心的一个话题。《学习时报》刊出张晓燕的文章,对各地的主要做法和经验进行了归纳。文章同时指出,各地在探索党代会闭会期间发挥党代表作用的实践中,也同时遇到了一些突出问题。

  文章认为,在探索突显党代表作用的实践中,各地遇到的突出问题有:

  1、党代表中领导干部比例偏高问题。一些地方党员领导干部占党代表总数的70%甚至80%以上,尤其在县党代表中,领导干部所占比例过高,这样的结构比例,容易使“党员代表大会”变成“党员领导干部代表大会”,有违“党员代表大会”的本义。

  文章认为,应该从制度上作出规定,确保普通党员的比例。建议有关部门适时修改《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及其具体实施办法的规定,降低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在党代表中的比例,以最高不得超过党代表总数的50%为宜,借此提高党代表的广泛性。

  2、党员直接选举党代表问题。目前,一些地方进行了试点,但还没有全面推开,应逐步扩大党代表直接选举的范围和比例。文章说,现行党员代表产生的一个关键环节即在基层党员和党组织推选候选人后,由党的领导机关进行“集中”(或叫“平衡”),这样,民主性、公开性和可监督性不够。这种方式在日益开放及党内民主意识不断增强的时代下,应当加以改进。党代会及其常任制是一种代议制的民主方式,党员代表的产生直接涉及党代会常任制的合理性、合法性及其功能的发挥。党代表产生的最有说服力和公信力的制度选择,应该是党员代表的产生坚持公开、平等、竞争的原则,逐步在党内形成自下而上的、透明度很高的民主竞选制度。

  3、党代表列席党委会的事前准备不足问题。有些地方往往把党代表列席党委会当成一个纯粹的形式而已,事前不告知党代表列席党委会的议题,或者接到通知没几天就上会,使党代表事前没有办法也不可能进行充分的、必要的准备,会上发言很难有质量保证。究其原因,是一些党委把党代表列席会议仅仅看成是向党代表通报一点情况而已。这种认识不符合公开、民主、监督的制度设计初衷。因此,要通过具体制度规定,加以规范。

  4、党代表素质不高,难以发挥代表作用的问题。由于种种原因,一些党代表自身素质和能力距离党代表闭会期间履行职责的要求还有些差距。文章认为,解决这个问题,首先要把住党代表选举产生的环节,通过提高党代表的资格和条件,保证素质高有能力的党员当选为党代表。同时,注重素质提高是发挥代表作用的关键。实行党代表常任制对党代表提出了更高的素质要求。实践证明,改革党代表选举方式,通过多种形式对党代表进行能力素质培训,不仅增强了党代表产生的竞争性,促进了党代表结构的合理性,而且提高了党代表的议党议政的能力。因此,发挥党代表在闭会期间的作用,要始终把保证党代表能力素质作为关键来抓。

  文章认为,有效地解决上述这些问题,不可能“单兵突进”、“单项”推进,必须辅之以各项配套改革。党的自身建设的一项制度的成功改革,总是“牵一发而动全身”。党代表在党代会闭会期间发生作用的改革亦是如此。从这一意义来说,同步深化其它配套制度的改革极有必要,在深化配套制度改革中体现扩大党内民主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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