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低保资金实行专项管理 严禁挤占挪用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13日16:29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8月13日电 国务院日前下发的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对落实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作出明确规定。通知明确,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实行专项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

  通知指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的筹集以地方为主,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省级人民政府要加大投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要根据保障对象人数等提出资金需求,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列入预算。中央财政对财政困难地区给予适当补助。

  通知明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统筹考虑农村各项社会救助制度,合理安排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同时,我国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提供捐赠和资助。

    农村低保要做到保障对象有进有出

    农村低保标准将随当地生活必需品价格变化调整

    农村低保对象的申请情况要进行民主公示

    优待抚恤金等补助不计入农村低保申请人家庭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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