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英九特别费案二审最快10月展开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8日23:10 台海网

  台海网8月28日讯 首长特别费案马英九一审获判无罪,台北地检署在上诉后,昨天将上诉理由送抵台北地院,上诉理由10项,共有37页,预计二审最快将在10月中展开。

  据台湾联合新闻网报道,马英九办公室发言人罗智强表示,他们维持一贯态度,尊重司法,不过他也重申,“检方半年就起诉马英九,现在马英九一审判决都出来,四大天王却都还没约谈,两相对照之下,检方态度很明显,严重伤害民众对司法信心。”

  检方上诉理由中,逐一驳斥法官判决的逻辑与论理矛盾处,检方重申,特别费非属实质补贴,马英九仍有“藉职务之便诈取财物”之嫌,请求二审法官依贪污罪论判。

  上诉书并强调法官判决不合理,特别费需因公支出,即便有补贴性质,仍应使用在公用或馈赠。此外,马的捐款和贪污所得无法相提并论,否则往后贪污犯只要提捐款都可因此解套。

  罗智强针对此点反驳,一审法官判决已经将特别费来源、属性、用法等三处驳斥检方论述,检方一审时完全站不住脚,马英九委托律师宋耀明也说,二审仍以特别费是否为实质补贴为主要讨论重点。

  罗智强认为,特别费是结构性制度问题,应召开检察首长会议,对特别费有一致性的见解,建立一致性的标准,否则特别费案不仅是马英九及六千多个地方首长受害,检察机关本身都会受到严重打击。(千寻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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