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新农村建设的湖州模式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26日11:08 《决策》杂志
-本刊记者 贺海峰 中央党校副校长王伟光指出,“湖州与浙大合作的市校共建模式,是中央新农村建设20字方针在地方的一个生动实 践,从全国来说具有示范作用。” 浙江省湖州市毗邻安徽、江苏,属于“发达省份的后发地区”。2006年5月,湖州与浙江大学正式签署协议,决 定双方举全市、全校之力,在湖州共建省级社会主义新农村实验示范区,探索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如何进行体制、机制和政策 创新。 对此,中央党校副校长王伟光评价认为,“湖州与浙大合作的市校共建模式,是中央新农村建设20字方针在地方的 一个生动实践,从全国来说具有示范作用。” 那么,“湖州模式”的独到之处究竟在哪里?它的内涵与外延是什么?其中又潜藏着怎样的逻辑关系?对中西部地区 有哪些启示意义? 长兴县现代农业的崛起与隐忧 “这株杨梅树如果当柴禾烧,最多卖几块钱。但经过高位嫁接后,就成了具有很高经济价值的观赏植物,在市场上可 以买到五六千元。”浙江长兴东方梅园总经理吴晓红指着一棵老杨梅树,不无兴奋地说。 历史上的长兴县素有“中国青梅之乡”的美誉。但令人惋惜的是,伴随着市场的变化,原先遗留下来的青梅品种逐渐 被淘汰了。面对着这漫山遍野的“市场弃儿”,农民们无奈之下,只好一批批地砍掉当柴禾烧。但如今,在浙大生命科学学院 科研基地专家的巧手改良下,这些老树却突然奇迹般地枯木逢春、身价陡涨,着实让当地农民欣喜万分。2006年,有的农 户仅此一项收入就高达数十万元。 浙江大学生命科学基地与长兴东方梅园,由此成为当地农业产业化技术联姻的典范。现在,全县至少有7家苗木企业 以基地为依托,与浙大开展资源和人才方面的合作;有好几千户农民从事观赏植物嫁接,种植面积达到上万亩,并很快在全县 形成了一个巨大的嫁接花木产业。 而这,不过是长兴县借助高校资源,大力发展特色农业、精品农业、效益农业的一个缩影。 和全国许多农村地区一样,长兴的农业产业化在20世纪90年代末期才悄然现身。但是,由于传统观念习惯势力的 束缚和技术条件、市场条件的限制,广大农民依然在旧的生产模式下苦苦挣扎,农业增效难、农民增收难,成为摆在长兴县委 、县政府面前的一道久而未解的难题。2003年,长兴县决策层意识到,长兴地处长三角腹地,距离杭州、上海、南京等大 中城市都不超过200公里,虽然发展传统粮油农产品不再具有优势,但在发展城市适销对路的花卉苗木、优质大米、蔬菜、 水产品、瓜果等方面却可以大有作为。长兴县委2004年1号文件《长兴县城乡一体化行动纲要》明确提出,用5年时间, 建设花卉苗木、吊瓜、人造林、特种水产、商品蔬菜等5个各10万亩的具有地域特色的优势农产品基地,并在此基础上,加 快培育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村经济合作组织,从而真正使农业成为农民增收致富的产业。 在政府的引导下,当地农民尽管也看到了这些产业广阔的市场前景,但苦于资金、技术匮乏和对市场行情陌生,迟迟 没有行动。 怎么办?长兴县委、县政府主动请来了浙大等著名高校和科研院所的专家对这5大产业进行调研论证、科学规划,不 仅果敢地给予政策支持,还组织专门力量通过典型示范等方式推动其发展。特别是2006年初,湖州与浙大启动新农村建设 的合作之后,长兴县更是设立300万元科技合作项目资金,与浙大共同建立多个科研、教育、实习基地,使当地政府、企业 和农民从中掌握了科技知识,获得了大量优质经营项目。目前,全县5大特色农产品基地已发展到40多万亩,总产值10多 亿元,占农林牧渔总产值的一半,5大产业已成为全县农民从第一产业中增收的最大来源。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这些产业大部分产品的生产、加工技术含量不高,不仅产品附加值低,而且很容易被其他地区 模仿。比如吊瓜,就很快在周边的安吉、德清甚至安徽广德、江苏宜兴等地生根、结果,而且发展势头惊人。在宜兴,吊瓜种 植面积已达1.5万亩,该市已将之列入重点发展的三大特色优势农产品产业,规划在短期内使种植面积增加一倍,并通过大 力培育加工龙头企业,提高其综合加工和市场竞争能力。可见,长兴的当务之急,是抓紧与高校、科研院所建立更加紧密的产 学研共同体,加强对农产品生产、储藏、加工、销售等各个环节的技术研究和推广,引进、培育和改良一批适合长兴发展的优 质高效品种。而湖州与浙大建立的全面、长期、战略性合作,对长兴而言,正是天赐良机。 市校合作给湖州带来了什么 湖州市与浙江大学共建省级社会主义新农村实验示范区,是机缘,但更是必然。 2006年年初,继中央做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部署后,浙江省委、省政府提出,要使浙江成为新农村建设 水平最高的省份之一。2006年3月中旬,浙江大学党委书记张曦、校长潘云鹤联名向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等主要领 导写信,提出浙江大学全面参与浙江新农村建设的有关设想。对此,习书记给予了高度评价,并安排分管副书记、副省长与浙 大商议。 在获知这一信息时,湖州市委书记孙文友敏锐地意识到其中蕴含的重大机遇。与全国很多地方一样,湖州新农村建设 不仅面临着科技、人才等资源、要素的投入问题,更面临着城镇差距持续扩大、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严重不足等许多深层次的体 制、机制改革问题,而浙江大学学科众多、门类齐全,在科研、信息、人才等方面具有很强的优势。倘能实现市校合作,必将 最大限度地弥补湖州的“短板”,达到优势互补的效应。于是,孙文友迅速率领湖州党政代表团访问浙江大学,双方一拍即合 ,旋即决定合作共建湖州市省级新农村实验示范区,此举随后得到浙江省委、省政府的首肯。5月下旬,以“1381行动计 划”为主要内容的实验示范区建设正式启动。 所谓的“1381行动计划”,系指建设“一个区”(省级社会主义新农村试验示范区)、“三个平台”(科技创新 平台、人才支撑平台、体制机制创新平台)、“八大工程”(产业发展工程、村镇规划建设工程、基础设施工程、生态环境工 程、公共服务工程、素质提升工程、社会保障工程、城乡综合改革工程)、“百项重点项目”。“1381”直指制约湖州新 农村建设的三大软肋,即技术缺乏、人才匮乏、体制机制不健全,可以说是抓住了“牛鼻子”。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浙 大共组织教授、专家1000余人次到湖州参加新农村建设领域的对接洽谈与指导,合作项目已多达300余个,涉及科技、 教育、人才培训、文化卫生、农村管理以及产业发展、城镇村庄规划、环境保护等众多领域。 比照中央提出的“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20字方针,不难看出,湖州的做法不 仅完整地体现了中央的精神,还进行了创造性的发挥。“生产发展”、“生活宽裕”这两项,在长兴的变化中已经可以略窥一 斑,另外,2006年,湖州市农民人均纯收入为8333元,同比增长14.3%;城乡居民收入比为2.1:1,明显低 于全省和全国水平。经济上的富裕和生活上的改善,有效促进了农村风气更加向好的方面发展,赌博、吸毒、打架斗殴等不良 现象基本绝迹,犯罪率不断下降,干群关系不断改善,“乡风文明”扑面而至。2006年,湖州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率都 在96%以上,走在全省前列。 再看“村容整洁”。譬如,长期以来,由于广大农村生活污水不能得到有效控制和治理,导致许多农村地区地表水质 量严重下降,农村生活用水困难,人们的健康受到影响,生态平衡遭到破坏。这是当前农村改善生活环境遇到的难题。市校共 建实验示范区后,浙江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教授罗安成在安吉组织实施了100多个农村生活污水厌氧-人工湿地处理工程, 利用植物根系吸附的方法处理农村生活污水,使全县年处理生活污水达到70余万吨,处理费用几乎为零,许多村庄又开始呈 现出空气清新、水流洁净、道路整洁的面貌,当地农民由衷地赞叹这一工程为“蓝天碧水健康工程”。 最后看“管理民主”。一年多来,浙大共有100多支新农村建设小分队、24支研究生挂职锻炼小分队、25位挂 职“村官”助理走向湖州农村,在体现农民的决策主体地位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比如,在乡村规划前,他们广泛宣传,让农民 享有充分的知情权、质疑权、表决权,特别是在自然村的撤并、中心村的确定等问题上,都由农民自己投票决定。又如,在农 民合作组织中,也常常能见到浙大师生的身影。 显然,湖州与浙大的合作,尽管刚刚起步,但已不仅仅局限于点点合作,而是面面合作,是全方位的深度合作。可以 预见,作为高校与地方在新农村建设上的一次携手共进与有益探索,“湖州模式”势必将对湖州的新农村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 产生积极而又深远的影响。 “湖州模式”的深层次思考 与浙大合作,体现了湖州建设新农村的一种全新发展思路。本质上,它改变了过去就“三农”抓“三农”的局限性, 开始立足于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首创精神和基本权利,尊重市场规律,重视社会力量,形成政府、企业、社会三者之间互补 、合作的良好格局,从而合力解决实际进程中的困难。 从湖州的实践来看,在各种社会力量中,除了浙江大学,工商企业也是参与新农村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也是一条重 要而有效的途径。在公共产品提供和基础设施提供的过程中,政府由于财政力度和行为方式的局限,不可能承担起所有职能和 环节。而工商企业的介入,不仅增加了投入,更重要的是有助于从城乡分割向城乡融合转轨,有助于工农关系和城乡关系的转 型。因此,应采取财政补贴、贴息、减免税收等方式对这些企业给予鼓励和支持。 当然,湖州已经出现的这种政府、企业、社会合作治理的机制,仍是初步的,还需要出台新的政策加以完善。在湖州 ,即使在村庄示范整治工程中,参与合作治理的社会组织的主体资格也是不完备的。例如,村庄组织的法人地位没有确立,村 庄融资的资格相应受到限制,村委会主任和党员干部在资金短缺或周转困难的时候不得不以个人身份向金融机构贷款,增加了 贷款者个人的风险,从而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了示范整治工程。 但客观地说,具体实践中,要在政府、市场、社会之间划分清晰的界限是相当困难的。不过,湖州的经验证明,新农 村建设要落到实处,必须优先解决公共投资体制创新的问题,而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是让农民真正参与到投资的决策中来,因 为农民最需要什么公共产品、需要的迫切程度,只有农民自己知道。如果能让农民直接受益,大多数农民是愿意为集体小型公 共工程出资出力的。例如,仅长兴县,农民自愿在乡村康庄工程、农民改水工程等方面捐资、投工折合人民币就高达2.9亿 元。 而更重要的,则是在新农村建设中发挥主导型作用的政府,必须尽快实现角色的转型,亦即从发展型政府向公共服务 型政府转型。否则,新农村建设的长效机制便无从建立,因为当前改革发展中的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大都与政府改革不到位 、政府改革滞后相关。 湖州与浙大共建省级新农村实验示范区的目标是,经过若干年努力,把传统农业建设成高效生态农业,把传统村落改 造成农村社区,把传统农民改造培育成新型农民,最终形成城市和农村互补互促、共同繁荣的城乡一体化发展格局,使湖州的 新农村建设走在浙江乃至全国前列。事实上,早在2003年7月,义乌市委、市政府就已出台《义乌市城乡一体化行动纲要 》。通过比较,可以发现两地在统筹城乡发展的目标、内容、进度、侧重点方面的诸多差异。如义乌的目标是围绕建立国际性 商贸城市而展开,强调经济的国际化和农民的市民化;湖州更立足于“三农”。再如义乌重在以城市辐射农村,大量内容涉及 城市发展,而湖州更注重让农村“靠近”城市,更体现“反哺”之义。这种差别,恰恰反映出两地社会发展的水平、阶段和特 点,也提醒中西部地区在借鉴“湖州模式”时同样应当因地制宜、因时制宜,而不能简单效仿、盲目攀比。-
【发表评论 】
不支持Flas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