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教戒毒:向人性化行进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29日17:09 《法律与生活》杂志

  本刊记者/吕娟 实习生/阎咏冰

  新安的尝试

  孙明(化名)走进心理咨询室,神情略显紧张。心理咨询师小张引导他在沙盘桌前站定,孙伸手摸了摸沙子,一知半解地听着小张的讲解。“随便摆什么都可以?”孙明指着旁边架子上的各种玩具模型向小张确认。

  得到肯定的孙明有些急躁,迅速地从架子上拿起一座“桥”放在沙子上,接着,三个“电线杆”,两座“小桥”,“鸡”、“鹿”、“牛”、“凉亭”、“树”,栅栏圈住的“家畜”,看护家畜的“狗”。最后,他在主桥上放下了垂钓的“渔翁”,“这是我。”他说。

  孙明今年26岁,是北京市新安劳教所一名有着10年吸毒史的劳教戒毒人员,过去的4年间曾成功戒断毒瘾,今年5月因复吸被送往新安劳教所戒毒。目前,发生在他身上的状况是,母亲因操劳、忧虑患了癌症,父亲与自己脱离关系,几天前,曾引着自己吸毒的妻子正式向他提出了

离婚

  “他渴望安宁,希望与家人关系融洽,但自制力较差。”孙明走出房间后,咨询师小张指着孙在沙盘上摆出的模型分析。

  小张与孙明进行的并不是游戏,而是名叫“箱庭疗法”的心理治疗方法,目前被逐渐应用于戒毒治疗过程中。“这种方法更多地适用于青少年,但吸毒人员往往心理年龄偏低,使用箱庭疗法可以通过创造的意想和场景来表达和逐渐改变他们的内心世界,从而可以绕开咨询中的阻抗。”新安劳教所心理咨询中心范科长介绍说。

  事实上,箱庭疗法只是新安劳教所针对劳教戒毒人员采取的心理诊疗方法之一,自2006年11月新安劳教所心理咨询中心挂牌成立以来,先后引进了箱庭、生物反馈仪、镜画仪、意象对话等心理疗法,建立了个别、团体心理辅导室、心理宣泄室、沙盘治疗室、毒品展览室、脱瘾训练室等,并配备了相应治疗设备。

  改革之道

  目前,我国登记在册的累计吸毒人数已超过207万,而一些研究机构指出,实际吸毒人数已远远超过这个数据。复吸率居高不下是摆在国际社会面前的一个巨大难题。当前,全球戒毒的巩固率只有9%,即使是戒毒技术比较先进的美国等发达国家的复吸率也高达90%以上,我国戒毒人员的复吸率同样不容乐观,到2006年,统计显示,戒断成功(巩固3年以上)的人只有4万多名,其中,自愿戒毒的复吸率几乎为100%,绝大多数毒品成瘾人员陷入了“戒毒、复吸、再戒毒、再复吸”的恶性循环之中。

  在我国,强制戒毒和劳教戒毒是最主要的戒毒方法。但是,建立了十多年的公安机关强制戒毒模式在高复吸率面前似乎没有什么明显效果,“完整的戒毒过程应包括生理脱毒、心理脱毒和善后辅导3个阶段。第一个阶段在3~6个月内可以解决,第二个阶段则一般需要3~5年时间解决心理依赖性问题。强制戒毒则至多只能戒除生理毒瘾,只能说明毒瘾的暂时中结”,一些戒毒专家坦率地指出:“没有戒除心瘾,病人出去后复吸基本上是早晚的事。”

  同样的问题考验着劳教戒毒。199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毒的决定》首次在全国范围内确立了针对“吸食、注射毒品成瘾,经强制戒除后又吸食、注射毒品的,可以实行劳动教养,并在劳动教养中强制戒除”的规定,之后的十多年间,劳教戒毒逐渐成为我国戒毒方式的主体,吸毒人员平均占各劳教所劳教人员的50%以上。虽然劳教戒毒方式是目前我国各种戒毒方式中复吸率最低的,并且戒毒时间相对较长,有助于帮助复吸人员成功戒除心瘾,但是,其侧重强制与惩戒的色彩令很多吸毒人员从心理上难以接受,其中,不乏解教后立即反弹复吸的例子;同时,劳教戒毒针对的只是复吸人员,这些人在反复的戒毒经历后,戒毒动机已降到了一个相当低的水平,多数错失了最佳戒毒时机,这一切无疑形成了一种恶性循环。

  “如何帮助他们从根本上戒毒,确切地说,戒除心瘾,是我们劳教戒毒模式改革的明确目标。”北京市新安劳教所副所长方岚春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表示。

  3年来,新安劳教所戒毒模式改革的探索一定程度上代表了我国劳教戒毒方式改革的方向。

  依据司法部提出的“相对封闭、分期管理、综合矫治、后续照管”的戒毒工作要求和实践经验的总结,2004年6月,新安劳教所成立了独特的“四期三种管理模式”的劳教戒毒方式。“把戒毒劳教人员戒毒的过程分为脱毒治疗期,康复期,巩固期和社会适应期,一共需要两年左右,相比以前,更注重对巩固期和社会适应期的矫治,侧重心理矫正与巩固,同时在社会适应期尽可能帮助他们培养劳动技能来适应社会;另外,确立封闭式、半封闭式及开放式三种管理模式,用各种激励机制调动戒毒人员的积极性,弱化强制色彩。”

  变化在一点一滴中发生。3年来,新安劳教所率先成立了心理咨询中心,截至目前,心理咨询中心共有6名专业心理治疗师,全所500多名戒毒人员分为5个大队,每个大队又有一名心理治疗民警,针对吸毒人员“消沉、厌世、意志力薄弱、偏激”的心理特点,对戒毒人员进行健康心理的重塑以及积极人格的修复成为劳教所戒毒工作的重点。心理咨询中心成立以来,已开展个体咨询100余人次,箱庭治疗140余人次,团体咨询共5批100余人次。2006年针对当年400多名解教戒毒人员进行的跟踪考察显示,保持2年以上操守的占16%,半年至2年操守的占74%,2005年以来,该所积累了几十名成功矫治个案,培养了10余名坚持操守的解教人员回所开展戒毒帮教活动。

  2006年,司法部对新安劳教所的四期戒毒模式予以了肯定与推广;2007年7月,新安劳教所又选派2名大队干部到北京市向日葵社区进行体验式学习,预备更深层次引进社区矫治的理念与方法。

  “虽然人力、物力的不足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们在戒毒模式探索上的成效,但我们相信,将这种更加人性化的戒毒模式坚持下去,从心理上给戒毒人员以足够的关爱,一定是戒毒模式改革的根本。”新安劳教所副所长方岚春肯定地说。

  天堂河:让戒毒人员回归家园

  2006年9月,司法部在河北保定召开的全国劳教系统教育工作会议上决定,在全国部分省市开展依托劳教场所建立戒毒康复中心试点工作。2007年2月,由政府出资1300多万元建立的北京市天堂河戒毒康复中心挂牌成立,成为全国9个试点中心之一。

  红砖,青瓦,大面积的绿化带,齐备的健身康复设施。紧邻天堂河劳教所而建的天堂河戒毒康复中心从“美丽”的外观上看,很难让人联想到,这里迄今为止,已接收了5批65人次解教戒毒人员,他们中的大多数人是多次复吸,最多的达到“四进宫”。

  “这里就是戒毒人员的‘缓冲带’和‘中途岛’,”天堂河戒毒康复中心主任孙本良介绍说,为了解决戒毒人员解除劳动教养后半年之内是复吸高发阶段, 以及戒毒人员离开强制戒毒所后,多遇到社会的冷漠和歧视以及家庭和亲友的反感从而又在吸食毒品中寻找解脱等复杂问题,几年来,公安部、司法部以及各有关部门一直着力于寻找一种为戒毒人员提供过渡性安置的方式,戒毒康复中心便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成立,“严格地说,我们是社会公益性组织的性质,是戒毒人员回归社会前的临时大家庭。”

  2007年2月,天堂河戒毒康复中心接收了首批31名劳教期满的自愿戒毒康复人员,全部为北京籍男性。戒毒康复中心与戒毒康复人员签订了为期6个月的戒毒康复协议。根据协议内容,戒毒人员需遵守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中心为签约戒毒人员提供各项免费的服务,包括食宿、学习教育、日常管理、康体训练、职业培训以及基本的医疗服务。

  “这里更像一个大家庭。”中心副主任陈小同强调,由于中心的工作人员均为天堂河劳教所的民警,为了拉近与戒毒人员的关系,减少他们的畏惧与抵触情绪,中心的民警工作与生活中一律身着统一的便服,与戒毒人员均以师生相称。陈小同原为天堂河劳教所某戒毒大队的大队长,中心接收的几批康复人员中均有他曾管理过的劳教人员,“完全改变了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在这里,你就是他行为上的老师,心灵上的朋友,生活上的伙伴,更容易获得他们的信任,也更有成就感。”

  与家人关系的修复是戒毒人员面临的难题之一,也是康复中心工作的重点。为此,康复中心专门为康复人员设置了灵活机动的家属探视日、假期,并在中心宿舍专门设立夫妻团聚室,方便康复人员与家人的沟通和交流,同时,在对康复人员进行心理矫正的过程中,中心更侧重于与戒毒人员家属共同努力,建立有的放矢的个体矫正计划。

  为了使康复人员离开康复中心后能融入社会,康复中心还建立了社区联系制度和企业联系制度。前者是康复中心与社区和派出所建立联系,定期将康复人员的情况与他们沟通,定期向派出所了解康复中心的放假回家人员的表现;后者是康复中心与企业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为康复人员参加劳动、再就业提供支持。中心志愿者岑鹏曾是一个多次复吸的劳教戒毒人员。2004年,岑鹏的父亲因病去世,“他是被我活活气死的”,经历了丧父之痛的岑鹏决定彻底戒除毒瘾,截至目前,岑鹏除了保持良好的操守,还自愿放弃了已步入轨道的事业,在康复中心做了一名志愿者,用自己的亲身体会劝导康复人员如何戒除毒瘾、自食其力,“这是我最好的赎罪方式”,岑鹏说。已经考取国家三级厨师资格的岑鹏还将自己创业的经验与其他康复人员沟通,已有不少协议期满离开中心的康复人员在岑鹏的帮助下走上自食其力的道路。

  截至目前,天堂河康复中心成立半年以来,共接收65名解教戒毒人员,其中,一直保持操守的为51人,占总人数的78%。“接下来中心预备在取得正式编制以后,开始接受社会自愿戒毒人员,尽管我们的力量有限,但是,只要有百分之一的希望,我们就会付出百分之百的努力。”中心副主任肖洁肯定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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