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语变迁折射政府理念嬗变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9日09:33 《决策》杂志

  -尤陈俊

  政府已经开始逐渐摈弃旧有的硬性管理模式,不再将行政事务仅仅视为是传统的“牧民之术”,转而塑造以人为本的 服务型施政文化,在尊重人民群众的权利同时,追求人性的关怀,注重以善意劝导的方式谨慎地行使权力,以追求社会的和谐 与安宁。

  “地球妈妈太累了,再也擎不起太多的孩子”,2007年9月30日之后,类似这样文明现代的标语将取代过去粗 鲁蛮横的计划生育标语,出现在中国大地上。这是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8月2日在其网站上发布的消息,“一环二扎三 罚”之类态度强硬冷漠甚至含有恐吓意味的计生标语口号,将被人口计生部门全面清理,同时,国家人口计生委还推出190 条新版标语,供全国各地使用。

  对于中国的百姓来说,各式各样的标语已经成为再熟悉不过的事物之一,以至于国外一些学者建议说,“标语”应该 和“长城”、“熊猫”、“孔子”一样,列为代表中国的符号。

  中国式标语

  从历史渊源上看,这种在宣传中注重标语功能的强烈偏好,在很大程度上是延续了中国共产党人早年的习惯做法。在 新民主主义革命年代,毛泽东曾主持过红军的宣传工作。在此期间,他就特别强调说,“红军的宣传工作是红军第一个重大工 作”。因此,这一时期常常是“兵马未动,标语先行”,并且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建国之后,标语宣传在党政工作中的地位, 更是得到了一如既往的重视。

  值得注意的是,上世纪50年代以后,党政工作标语中,权力支配的意蕴逐渐凸显。其中的很多标语,往往透露出指 示甚至强制人们行为方式的意图,并且其语气也逐渐转向强硬的训诫。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很大一部分标语是以命令甚至威胁 的语气出现,所表述的多是一种禁止性的规范,例如“放火烧山,牢底坐穿”之类的标语,甚至于今天还时有所见。

  应该说,这些训诫式的标语,有其产生的时代背景。建国之后直至1980年代,整个国家的法律体系尚未完善建立 。当时在许多细节工作上,往往都缺乏明确的法律、法规予以规制。而执掌国家政权,又必须通过一定的规范对人们的行为进 行引导。在这种情况下,对政策的依赖性甚是明显。

  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政策因素在政府的管理活动中,实际上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甚至于有时还替代了法律的 角色。这是因为,与法律的稳定性相比,政策无论是制定还是实施,都更加具有灵活性。它可以较少制约地满足变动情势的治 理需要,其中存在着较大的操作空间,故而为政府官员所喜好。在落实中央政策时,地方政府常常会基于自己的再理解,拟订 出诸多“土政策”付诸实施。党政部门在开展工作时,也常常是试图借助“土政策”来规范人们的行为。

  这一时期的政府工作,注重的是对人民群众的“治”理,强调通过训诫的方式建立权力的强力支配。作为政策宣传重 要手段的标语,自然也就容易成为传达各类训诫性行为规范的渠道。这些有着明显权力训诫寓意的标语,还具有重要的政治功 能,它们与正式的法律法规一起,共同构成了社会控制体系的重要部分。但是,不容忽视的是这背后,所透露出的是片面强调 权力威严的“人治”理念。

  标语下的权力之手

  这些命令甚至强制式的标语,通常是以一种居高临下的方式指示着某种行为。这种风格,一方面可以突出政府的至高 权威,在很多情况下,它的确可以使人民群众对权力行使者感到敬畏;但另一方面,也同样可能会对政府的公共形象造成严重 的伤害。这是因为,包含“严禁”、“不准”之类强硬词语的训诫性标语,片面地强调了政府权力对人民群众的强力支配和硬 性引导,“治人”的意味非常浓厚,常常显得太过严厉而缺乏应有的人文关怀,故而容易导致群众在情感上的排斥与疏离,最 终有损政府亲和力。

  中国今天的绝大部分标语,都是出自公权力部门之手。革命年代那种极度倚重标语宣传的工作方法,直至今日仍然在 某些地方的党政工作中被奉为典范,但是时代走到今天,继续使用粗暴而强硬的标语,已经显得有些落伍。

  权力与话语不可分割,话语不仅是施展权力的工具,同时也是掌握权力的关键。标语的言说,同样会构成相应的话语 权力。有人在搜集大量标语之后,将其分为“冷酷无情”、“狠话蛮横”等类。这些标语常常在法律上并无依据,有些甚至根 本就与法律抵触,但都充满命令甚至恐吓的意味。诸如“敢与政府对着干,当时就叫他难看”的标语,让海外来的访客大为震 惊,因为在西方,标语通常是从下而上地表达社会权利的工具,而在中国,却主要是作为政府从上而下表述政策的工具。

  今天对标语的某些运用,往往还显得过度表面化,甚至于有些是以迎合权力为目的。这非但无法达到应有的效果,反 而会造成有限资金的无端浪费。曾有学者实地统计过计划生育标语的空间分布,结果发现,计划生育标语的实际发布点,并非 是广大育龄夫妇经常聚集活动的村庄中心,反而绝大多数是发布在村子外围的村级公路两旁。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某种程度 上,是标语发布者真正预设的受众,并非广大的村民,而是少数的上级领导,因为将标语发布在村级公路两旁,更容易为偶尔 下乡检查工作的领导所见到。

  因为在一些地方,标语的多少被作为工作考核的内容之一。久之,就成为一种导向:没有标语,就意味着工作还不到 位,而有了标语,就显示了决心与成效。在这些地方,标语无形中充当了政府工作业绩的象征。

  服务型政府的标语理念

  变化着的话语实践是社会变化的一个重要因素。今天,包括标语在内的各种话语实践业已发生改变。如同国家人口与 计生委所做的那样,标语的语气,已经逐渐由冷漠强硬转向温情可亲,其内容也由命令禁止转向倡导为主。

  这种标语变化背后蕴涵的重要意义,在于从某种程度上反映出“服务型政府”在逐渐得到重视并开始确立。它表明, 政府已经开始摈弃旧有的硬性管理模式,不再将行政事务仅仅视为传统的“牧民之术”,转而塑造以人为本的服务型施政文化 ,在尊重人民群众的权利同时,追求人性的关怀,注重以善意劝导的方式谨慎地行使权力,以追求社会的和谐与安宁。它更多 是以公仆的角色给群众以温情建议,而不是如严厉家长那样直接训诫。与先前那种适得其反的训诫型标语相比,如今的这种改 变,将有助于培养政府的亲和形象,从而在人民群众的内心中更为牢固地建立权威认同。

  通过标语展现的种种变化,也表明在法制完善的过程中,政府已经注意到政策与法律的应有分野。标语传导的信息, 以往常常是地方“土政策”对上级政策的再次理解,缺乏一致的内涵,因而容易给人以政出多门的形象,甚至还可能与法律、 法规相悖。通过部分标语展示的那些实与法律有所出入的“土政策”,也许可以在一时一地获得些许成效,但从根本上来说, 却是对法律权威的严重危害,因为现代社会的治理,本质上必须依赖于统一法制的实施。而以法律为依据对标语予以规范,则 可以在保证其合法性的前提下,促成其内涵的统一。对于中国法治进程而言,这是必不可少的条件之一。

  就未来的宣传工作而言,标语仍然会被大量地使用。这不能仅仅归因于施政者的工作习惯,最根本的还在于借助标语 宣传,的确可以起到不错的社会效果。因此,我们今天所关注的,并不是标语宣传的形式应不应该废除的问题,而是去思考如 何在法治社会的背景下推行标语的革新,包括其背后隐藏的施政理念转变。在所有关于标语革新的反思之中,最关键的也许是 必须注意转变“标语崇拜”的旧有观念。这意味着,体现公共权力的各类标语,并不应该过多地侵入社会空间,在某些事项上 ,标语的运用必须有所节制,而不是一味地在所有工作中普遍推行。

  此外,从某种程度上说,标语只是代表着政府的一种公共姿态,这种姿态,在有些时候,甚至很可能会因为权力的炫 耀心理而流于形式。如果片面地注重标语,反而是本末倒置。何况,很多政治类标语,往往会因为时间的关系较快地丧失时效 。最为重要的,乃是政府在施政过程中切实地身体力行,告别一味的权力训诫,在依循法治轨迹的同时,去构建服务型施政文 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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