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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蓝本”:破解低中收入阶层住房难(2)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06日10:13 台海网
旧有供应体系存弊端 低中收入家庭住房难 “厦门地理位置优越,城市建设管理比较成熟,又是重要的对外口岸。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居住环境日益改善,厦门的商品房价格年年上涨。”厦门市副市长裴金佳告诉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高房价现已远远超出厦门低中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解决低中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现实地摆在市委、市政府面前。 据介绍,作为经济特区和海峡西岸重要的中心城市,并拥有全国环保模范城市、全国卫生城市、全国优秀旅游城市、联合国人居奖、首批全国文明城市等一系列荣誉称号的厦门,成为周边城市乃至东南亚华侨华人理想的购房首选之地。这些年厦门房价的过快增长,很大程度上缘自这些外来购房者的大量涌入。据厦门市相关部门统计,目前外地购房者的比例占56%,境外购买者占7%。 “住房问题是民生大事,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事关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事关和谐社会构建。”裴金佳说,“对那些买不起房子的人,政府有职责给予保障。” 在过去的探索中,住房供应体系由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商品住房三个层次构成,廉租房针对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群体,供应量有限;经济适用房更多考虑的是“福利性”而非“保障性”,只售不租,对象模糊,且建筑面积较大,对于低中收入家庭来说,经济适用房的价格依然承受不起。这样,就导致了低中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及新参加工作的职工既买不起住房、又够不上廉租房的申请资格,成了政策的“夹心层”。 怎样才能有效地解决城市低中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2006年5月10日,厦门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了社会保障性住房工作,认为住房是一种特殊商品,面对不同收入水平的社会群众,对中低收入群体具有一定的公益性质,政府对解决低中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负有重要责任,应该把市场调节与政府保障行为分开。由此,社会保障性住房概念应运而生。 “为了把这件事关人民群众利益的好事办好,我们先后三次组织有关人员到香港学习公屋、居屋的经验和做法。”裴金佳介绍说。 上一页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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