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厦门蓝本”:破解低中收入阶层住房难(5)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06日10:13 台海网
低价格,高品质 实力国企确保民心工程 “社会保障性住房建设,政府起着主导作用。”裴金佳认为,厦门社会保障性住房建设能够顺利推进,得益于有一个完善的机构,有一个优秀的管理队伍,有一个强力的代建单位。 厦门住宅建设集团,就是这样一家“强力的代建单位”。 为了承担社会保障性住房的建设任务,结合厦门市去年大力度推进的国有企业整合,他们在2006年5月将厦门住总、特工、东区和建工等4家国有一级房地产开发企业重组为厦门住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新组建的住宅集团致力于城市建设、关注民生,已成为厦门城市开发建设的一支主力军。据了解,该集团目前承担着福建省和厦门市重点建设项目17个,主要有社会保障性住房项目、园博园和杏林湾片区开发建设项目。单从社会保障性住房项目看,在厦门已开工建设的近3万套社会保障性住房中,就有2万多套是由住宅集团承担建设的。 作为社会保障性住房的代建单位,只能收取3%的“代建费”。对于这些并不能“赚钱”的项目,厦门住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叶海水表示,国有企业必须要有自己的社会责任。他说:“如果不赚钱就不做,我们这个企业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承担保障性住房及其他政府重点项目的建设任务,在我们企业成立时就已明确写进企业章程中。” 厦门市给代建企业提出的要求是:社会保障性住房虽然价格低,其建设标准却不能低于同类的商品房。所有社会保障性住房项目都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积极推广应用先进、成熟、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让居住在里面的市民感到标准适度、功能齐全、经济适用。 叶海水说,社会保障性住房涉及千万户低中收入家庭的切身利益,工程投资大、规模大、工期紧、任务重,如何保证高质量地完成建设任务,成为住宅集团工作的重中之重。住宅集团高度重视工程质量管理,强调“质量就是工程的生命,保质量就是保战斗力”,每个社会保障性住房项目都建立了项目法人负责,建设管理单位现场管理,监理单位控制,设计、施工等其他参建方保证等一整套质量管理体系。与此同时,集团总经理亲自挂帅、全面负责保障性住宅项目建设,子公司负责人亲自担任项目部经理。“在人员投入上,每一个社会保障性住房项目派出的都是精兵强将。” 从这些项目开工起,住宅集团就坚持以工程质量为中心,深入全面地落实质量保证体系,严把工程的设计关、招标关、监理关、验收关,确保社会保障性住房的工程立项、施工监理、竣工验收等各项工作都严格有序地进行,做到事前有规范、事中有监督、事后有检查。 在每个保障性住房项目施工招标前,住宅集团均委托专家进行工期论证,按照专家咨询论证意见,通过采取增加人员和设备等投入、合理组织分区流水作业等赶工措施,合理压缩定额工期;在施工合同中还明确提出工期要求和应采取的相应措施,对中标单位进场施工后未按投标承诺采取相应措施和造成的工期延误,严格按合同约定进行处罚。每个施工单位进入社会保障性住房建设现场,都必须签订一份《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承诺书》,并在施工过程中落实各项管理措施,确保把一切安全隐患都消灭在萌芽阶段。 “承担社会保障性住房建设经济效益尽管不高,但从社会效益上看,它是一项民心工程,百姓欢迎。建设这项民心工程是我们国有企业的责任,我们必须不折不扣地做好。”叶海水说。 上一页 不支持Flas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