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路拾物被撞亡 无责司机被判赔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21日14:51 CCTV《第一时间》

  前不久,在北京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一个人在下车捡东西的时候,不幸先后被两辆车撞上,不治身亡。事后,死者 家属将撞人司机及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18万元。近日,北京东城区法院对这起案件进行了宣判。北京市东城区法 院法官:被告张云平赔偿原告马存勤穆武星巩存兰穆国超穆玉超穆玉梅五万八千九百二十六元九角被告赵恩升赔偿原告马存勤 穆武星巩存兰穆国超穆玉超穆玉梅一万九千六百四十二元三角。

  法院判决,除了两位撞人司机需要赔偿外,撞人车辆的两家保险公司也各承担五万多元的赔偿。这起交通事故发生在 今年10月,当时穆先生坐在儿子驾驶的面包车上,当车辆行驶时,开车的儿子发现车上有货物掉下,于是立刻停车,坐在副 驾的穆先生就下车准备去捡,就在这一刹那,张先生驾驶着小客车从后方驶来,一下将路中间的穆先生撞到对面行车道,这时 对面车道上的赵先生又开车经过,从穆先生身上轧了过去。按照交管部门认定,在这起事故中,死者穆先生在封闭机动车道内 下车,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穆先生的儿子和第一个司机张先生分别因为违规临时停车和未及时采取 安全措施,承担事故次要责任,第二辆车的司机赵先生因无过错不承担责任。被告赵先生:整起事故中我没有任何违法行为, 因此不该承担任何责任。

  但法院认为,在这起交通事故中,虽然认定死者是主要责任,但在交通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上,原被告双方都没能达 成一致的协议。因此,死者的家属有权要求撞人司机赔偿损失。并判定无责任司机赵先生赔偿一万九千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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