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护律师称许霆父亲从未请任何人致信广州中院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20日12:20 中国网

  针对今天某报发消息称,“江苏省知名律师严国亚昨天也应许霆家人要求致信广州中院,认为许霆的行为不构成‘盗窃罪’,而是‘金融凭证诈骗罪’。” 许霆的辩护律师吴义春今天上午在其博客中发布声明,指出许霆的父亲并未请求任何人致信广州中院,并希望任何针对本案发表的意见不要借其亲属名义。

  吴义春在其博客(blog)中写道:今天,从某报上得知有江苏省某律师应许霆父亲要求,致信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许霆的行为不构成盗窃罪,而是金融凭证诈骗罪”的消息。本律师经与其父亲联系后,在此严正声明:许霆父亲及其辩护人从未请求任何人、任何组织向任何部门致信认为其行为构成其它轻罪,其父亲及辩护人一直以为许霆的行为根本上就不构成犯罪,这一观点至今未变。任何人、任何组织,可以独立地对此案发表任何意见。但敬请不要借其父亲等亲属的名义混淆视听,影响广州市中级法院的依法审判活动。

  为此,本网记者连线许霆辩护律师吴义春,吴义春在电话中告诉记者,许霆父亲从未委托任何其他人致信广州中院,他本人与许霆父亲仍然坚持认为许霆应该无罪,而不是金融凭证诈骗罪。文/黄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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