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组织内地慈善难监管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25日02:05 新京报

  监管之困

  “中慈会,我们将它定义为香港批非政府组织。”12月2日,北京市民政局民政执法大队队长郭卫国说。

  2007年11月30日,北京市民政局民政执法大队介入中慈会调查。

  据民政执法大队方面介绍,每年北京执法大队查处的境外以及港澳台等地非政府组织都比较多,手段也都基本类似:一般组织本身在境外注册,然后在内地注册几个公司,资金一般通过境外账号或者内地注册公司流动,很难查出问题。

  问题 “中慈会”名称打了擦边球

  中华慈善国际联合会有限公司,这是中慈会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公司注册处的登记名。

  “中华慈善国际联合会就是中华慈善国际联合会有限公司下属的一个机构。”2007年12月7日,中慈会总监莫尚儒称。

  香港税务局慈善团体组的工作人员说,在香港,大多数慈善团体都是以公司名义成立,中华慈善国际联合会有限公司已经审批成为一个慈善团体,享有相关的税务优惠。

  郭卫国称,中慈会在香港登记为中华慈善国际联合会有限公司,到了内地以后,删除了“有限公司”变成“中华慈善国际联合会”,实际上是钻了两地法律法规不同的空子,打了擦边球。

  难题 香港组织内地慈善尚无管理规定

  对于内地民间组织,国家有明确的法律法规,管理相对严格,而对于境外以及港澳台等地的非政府组织,则没有明文法律法规,所以监管上手段有限,也相对宽松。

  此前,香港税务机关工作人员曾表示,香港注册的慈善团体,在其他地方进行慈善活动,需要当地去监管。

  “目前,对于香港批非政府组织在内地活动,是否要到当地部门登记,没有硬性的规定。”郭卫国说,“但是,按照国际惯例,不经内地部门批准就进行活动,严格来说是不允许的。”

  据郭卫国介绍,由于国家还没有出台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目前监管和执法上都是视情况而定。

  “如果触犯了法律,就由公安机关处理;如果在内地工商部门注册,可以依照相关规定进行罚款、吊销营业执照等;情节较轻的,也可能有我们民政部门批评教育。”郭卫国说。

  “如果经过调查,中慈会确实存在问题,政府有关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理。”郭卫国说。

  据相关人士介绍,关于关于境外非政府组织的相关法律法规议案,已经提出数年,目前国家相关部门正在研究、审议。

  目前,北京市民政局民政执法大队尚未公布调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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