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刑事证人出庭作证的三措施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7日10:44 民主与法制时报

  □李雪莹

  要想从根本上转变刑事证人的作证观念,增强证人出庭作证的积极性,提高刑事证人出庭率,确保准确查明犯罪事实 ,促进司法公正,应当采取以下措施予以保障:

  一、加强证人保护法律的立法。国家尽快以专门法律的形式确立证人保护制度,以及保障该制度落实的具体措施。对 重要案件的关键证人建立终生保护制度,通过转移居住地、变换职业等措施确保证人及其亲属的生命、人身和财产安全,解除 证人的后顾之忧。

  二、对证人实行国家补偿制度。对因法院通知出庭作证的刑事案件证人误工损失、交通费用国家给予补偿,确保证人 不因出庭作证带来经济损失。对提供重要线索破获重大案件和证实案件重要事实和情节的证人予以必要的物质奖励。

  三、严厉惩处打击报复证人的违法犯罪行为。运用法律手段对证人遭受的损失予以追偿,必要时国家予以救济,使被 害证人的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打击报复证人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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