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人大探索立法招标 规避部门利益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23日10:22 中国网

  2008年2月,一份立法招标公告出现在太原市人大网站及当地媒体上,内容是起草《太原市文化产业促进条例(草案建议稿)》。截至目前,已经有七八家投标单位报名参加。

  太原市人大称,此举旨在实践立法改革,是一种创新立法方式的探索。

  □本报记者 郭新磊

  发自山西太原

  3月10日,山西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何建华结束了上午的课程,匆匆返回办公室,那里有一件事还在等着他。

  何建华正代表学校参加《太原文化产业促进条例(草案建议稿)》的立法竞标。目前,草案框架已基本完成,正处于修改阶段。

  同一天上午,太原市文化广播局局长吴国荣也匆匆赶到市人大,面对着太原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荣怀、副主任及秘书长,提出了当前太原文化产业无“法”规范的难题。作为文化产业的主管单位,太原文广局也开始筹备起草相关的法案。

  就在此前,2月1日,太原市人大就当地文化产业发展缺乏法律规范的情况,决定制定出台《太原市文化产业促进条例》(下简称《条例》)。但不同以往的是,《条例》的起草者并不是太原人大科教委和法制委,也不是常例的相关政府部门,而是通过向社会公开招标,公正地选取最完善的起草方案。

  无论是山西大学,还是太原文广局,都将是此次《条例》草案公开招标的投标者。

  随着立法招标的公告在当地媒体和太原人大网站发布,这种在全国立法程序中有些另类的模式在山西悄然传播。

  起草者社会化

  3月11日,连续参加了几个会议的太原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傅建荣终于腾出一上午的时间,整理一遍手头的工作。

  “自从我们发出立法招标公告后,调研、组建评标委员会,制定评标标准,这些事都得提前做准备。”对傅建荣来说,此次尝试地方条例公开招标的成败,决定着这个创新之举能否继续在太原延续。

  但通过近一个月的反馈信息,这次尝试得到了社会的积极响应,现在还未到报名截止日期,已有七八家投标单位报名。

  “太原的文化底蕴非常深厚,借省、市政府大力拓展产业结构、发展文化产业的契机,全市的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都取得了很大成就,市委也提出了打造特色文化名城的口号和未来几年文化产业的发展目标。”傅建荣介绍说。

  2008年2月,太原市委、市政府又发布了首个促进文化产业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意见》,制定了到2010年,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地区GDP的比重6%,2020年占地区GDP10%以上的规划。

  “这个目标相对于目前仅达3.5%的现实来说非常大,如果没有相应的法律条例来规范,文化产业的迅猛发展将是空谈。”傅建荣告诉《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问题是,文化产业内容涉及范围广,也比较专业,而目前又未有上位法作参考。对于地方来说,这方面的立法存在一定难度。”

  对于如何制定相关法规,太原市人大内部举行了多次会议进行探讨。公开招标的想法,是傅建荣在这些会议中提出来的。

  “现在国家对于立法改进提出了更高要求,扩大公民对立法的有序参与。在全国其他地方,也开始探索如何让公民参与到立法工作中来。既然如此,我们就打算借起草《条例》,尝试一下推进立法改革工作。”傅建荣的提议,在经过研究后,获得通过。

  2008年2月1日,一份《太原市人大常委会起草〈太原市文化产业促进条例(草案建议稿)〉招标公告》出现在市人大网站及当地媒体上。

  这份招标公告,针对的是太原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律师事务所、法律专家、文化工作者、其他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而对起草单位或个人的要求,除熟悉国家文化产业政策、法规,对国内外文化产业发展历史、现状及立法情况了解外,还要对国家和太原市文化产业有一定的研究,并具备一定的立法知识。

  “可以说,这次的公开招标范围,条件非常宽松,几乎没有限制,招标对象面向全社会。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提出的保障民主立法、保障人民立法权益的承诺。”山西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何建华说。

  在公告发出后,太原市人大还向山西大学、山西财经大学、社科院、政府法制办等诸多有起草能力的单位发出邀请函。何建华已经获得代表山西大学参加投标的许可。

  “3月20日报名截止后,我们将组建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标准对报名单位或个人提供的起草方案架构进行评定,选择两家单位或个人中标。”傅建荣说,两家中标单位或个人,同太原文化产业主管部门,分别于6月30日前制定出3份《条例》草案,提交给太原人大常委会进行审议。

 [1] [2] [3] [4] [下一页]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Powered By Google
不支持Flash
·《对话城市》直播中国 ·新浪特许频道免责公告 ·诚招合作伙伴 ·企业邮箱畅通无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