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拟向中国收取AK-47专利使用费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26日09:37 青年参考

  本报特约撰稿秦磊刘建元

  据俄罗斯国际文传电讯社3月21日报道,俄第一副总理伊万诺夫20日表示,据俄方统计,苏联时期曾与包括中国 在内的18个国家签署协议,允许其生产AK-47突击步枪。到现在协议已经失效,但这些国家还在继续生产AK-47。 由于苏联时期根本没有知识产权和专利使用权一说,但现在有了,所以俄罗斯准备就专利使用费问题,与中国和其他几个生产 AK-47的国家进行谈判。

  

  当年

  “倾情奉献”

  苏联批准多国仿制AK-47牵扯到国际技术贸易问题。国际技术贸易是一种以纯技术的使用权为主要交易的国际间 商业行为。

  自有国家以来,国际军火贸易一直是调整国际政治关系、推行国家战略的有效手段。尤其是冷战期间,苏联向第三世 界国家廉价输出大量军火就是为争取它们的支持,获得在这些国家设立军事基地的许可,并尽可能笼络“盟友”,以满足与美 国在全球争霸的需要。另外,对于华约国家,苏联甚至采取了馈赠式的军火出口政策。

  冷战结束后,苏联的主要继承国俄罗斯在通过武器输出实现政治目的的同时,更注重军火贸易所带来的商业利益。

  目前,与俄保持较密切军事技术合作关系的国家有印度、中国、伊朗、东南亚国家、阿联酋、叙利亚及独联体国家等 ,其中印度对俄装备购买量最大。军火贸易成为拉动俄罗斯外汇收入、提高国内经济收入、提高国际影响力的重要措施。

  

  其实已过了

  专利保护期

  AK-47突击步枪是苏联著名枪械设计师卡拉什尼科夫设计的。卡拉什尼科夫因AK系列步枪在世界范围内的广泛 使用,而被誉为“世界枪王”。该枪于1947年定型生产,1949年广泛装备苏联各军兵种部队。它具有结构简单、维修 方便、结实耐用、性能稳定、子弹穿透力大及价格便宜等优点,使AK-47系列步枪成为许多国家军队和恐怖组织使用最广 泛的步枪。俄方曾披露,在全世界的AK-47系列自动步枪中有9成是仿制品。许多国家在苏联时期得到了AK-47的生 产技术,但目前只有委内瑞拉一个国家向俄罗斯购买了生产许可。

  世界上有许多国家对AK-47进行了仿制或特许生产,其中包括中国、匈牙利、波兰、罗马尼亚、保加利亚、埃及 、古巴、朝鲜等。受AK-47设计思路的启发,以色列、芬兰、中国等国家的步兵轻武器也参考了该枪型的特点。如以色列 加利尔突击步枪、中国的56式冲锋枪和81式自动步枪等。

  专利技术指技术所有人拥有专利权的技术,专利权指发明人对其发明创造所享有的专有权利,这些都应受到法律保护 。这也是俄罗斯要向其他国家征收AK-47专利使用费的原因。但专利权具有时间性,超过了法定期限,专利技术所有人便 不再享有专利独占的权利,专利技术就成为公有的技术。按照世界贸易组织(TRIPS)《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的 规定,对专利的保护期限定为20年。上世纪50年代苏联与其他国家关于AK-47的协定已经过期,因而俄方现在要争取 的AK-47专利使用费,很可能不会成功。

  

  竟说中国战机

  也“侵权”

  军火专利权牵扯国家利益,在许多国家之间的军火贸易中都存在这方面的争议。加拿大《汉和防务评论》杂志日前载 文,说俄罗斯方面认为中国生产的歼-11B战机涉嫌侵权俄制Su27SK战机,俄方正进行调查,必要时将会采取法律行 动。俄罗斯军事工业界人士称,根据俄中于1995年达成的《Su27SK战斗机技术转移协议》,在中国200架Su27SK 的组装生产过程中,主要的发动机、雷达、航电设备都应该由俄方提供。但中方在接收95套组建后,2004年突然宣布已 不需要另外105套歼-11战机的生产组件。俄方就此怀疑中国歼-11B侵权。其实,2005年,中国已开始试飞歼-11B 战斗机。据报道,歼-11B战机的尺寸比以俄Su27SK为原型的歼-11小,是自行设计的产品。

  众所周知,仿制是世界许国国家自主研制武器的主要措施之一。据报道,中国现役的81式步枪比AK-47更具可 靠性,中国的红箭-73型反坦克导弹仿自苏联的AT-3型导弹,而红缨-5型地对空导弹仿自苏联的SA-7型导弹,这 些武器都跻身于世界先进武器行列。如果说这些仿制的武器都侵犯了俄方的专利权,不仅在专利使用保护期限上说不通,更埋 没了中国兵器研发人员不断努力取得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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