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尸检结果将尽快公布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05日12:20 新华网

  第三次尸检结果将尽快公布

  7月1日晚,贵州省政府新闻办公室、贵州省公安厅和黔南州政府在贵阳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6·28事件的相关情况。

  发布会上,贵州省公安厅新闻发言人王兴正表示,有证据表明当事女孩死于溺水,并非被奸杀。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州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罗毅说:"经我们了解,县委书记王勤不是瓮安本地人,夫妇二人在瓮安没有任何亲戚关系。经公安机关调查,事发时与死者一起玩耍的陈某某、刘某某、王某三人父母均在农村务农。"

  针对各式传闻,瓮安县公安局副局长周国祥说,"第一,死者爷爷奶奶被打伤的事实不存在;第二,死者婶婶被剃掉头发,关在公安局的事实也不存在;第三,死者叔叔与民警发生扯皮被打伤的事实也不存在。"

  王兴正说,事件中没有任何人员死亡。

  7月2日,由贵州省著名法医组成的专家组,在瓮安事件当事女中学生李树芬的家乡对其遗体进行了第三次解剖检验。

  参加检验的专家有贵阳医学院法医教研室主任、法医鉴定中心主任王杰副教授,贵州省人民检察院高级工程师叶忠源、副主任医师杨永刚,贵州省公安厅主任法医师屈剑平。

  检验在李树芬的家乡瓮安县玉华乡雷文村泥坪组进行。解剖检验从上午11时20分开始,持续了两个多小时。法医专家对李树芬遗体体表、胸腔、头颅、阴部等都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验,并提取了部分内脏组织进行生化和理化检验。李树芬的父亲李秀华、姨妈罗兴菊及61岁的村民代表李成华等见证了解剖检验的全过程,并在检验笔录上签名。

  省公安厅有关负责人说,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检验结果将尽快向其家属公布。

  记者在现场看到,检验结束后,李树芬家人按当地风俗已对其遗体装棺安埋。

贵州瓮安打砸事件

贵州省委书记:第三次尸检显示死者确系溺水死亡

导读:6月22日,贵州省黔南州瓮安县17岁初中学生李树芬被发现死于河中,公安机关作出“自己跳河溺水身亡”的结论引起不满,最终导致6-28群体性暴力事件发生。事件参与者放火焚烧了该县县委县政府大楼和公安局大楼,百余名警察在事件中受伤,50余名事件参与者被警方控制。

死者及当事人简介

  • 死者:李树芬,女,1991年7月出生,汉族,瓮安县玉华乡雷文村泥坪组人,瓮安三中初二学生。父亲李秀荣,母亲罗平碧,均为瓮安县玉华乡雷文村泥坪组村民。
  • 当事人:陈某,男,1987年6月出生,汉族,瓮安县草塘镇那乡村岩门组人,在瓮安县纸厂打工,系死者李树芬男朋友。
  • 当事人:刘某,男,1990年1月出生,汉族,与陈光权为同村人,现在瓮安县纸厂打工,系王某男朋友。
  • 当事人:王某,女,1992年7月出生,汉族,瓮安县三中初二年级学生,与死者是同班同学、好友,系刘某女朋友,父母为瓮安县贾家坡组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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