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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瓮安县打砸抢烧事件还原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06日04:37 都市快报
6月28日下午至29日凌晨,贵州省瓮安县部分群众因对一名女学生死因鉴定结果不满,聚集到县政府和县公安局,引发大规模人群聚集围堵政府部门和少数不法分子打砸抢烧突发事件,县公安局、县委和县政府大楼等多间房屋被毁,数十台车辆被焚。 前天,贵州有关方面对网上传言做了澄清。 传言一 某初中女生,1992年出生,今年高考她后面有个女考生,问她要答案,她不给,6月21日晚上她被那个女生叫出去,那女生竟找了几个社会人渣把她先奸后杀,尸体抛在瓮安县城西门河新桥下。 还原 贵州省公安厅刑侦总队副总队长周全富: 死者李树芬,女,汉族,1991年7月生,瓮安县玉华乡雷文村泥坪组人,瓮安三中初二年级学生。父亲李秀荣,母亲罗平碧,均为瓮安县玉华乡雷文村泥坪组村民。 三次法医鉴定: 6月22日晚,县公安局法医到现场对死者尸体进行了初检,结论为溺水死亡。按其家属要求,6月25日晚,受黔南州公安局指派,都匀市公安局法医王代兴赴瓮安对死者再次进行了尸体解剖,认为死者确系溺水死亡。7月2日,由贵州省著名法医组成的专家组进行了第3次解剖检验。7月3日,省委有关会议通报第三次尸体解剖检验结果,李树芬确系溺水死亡。 传言二 瓮安县副县长的孩子跟另一个孩子把瓮安县三中一女生强奸并杀害丢入瓮安县西门河,公安局只拘留了5个小时就将其放了。原因是其中有两个罪犯后台很硬,那个教唆强奸杀人的女生竟是此县县长(一说县委书记)的侄女。另传两个参加行凶的男生和派出所所长有亲戚关系。 还原 贵州省公安厅刑侦总队副总队长周全富: 陈光权,男,1987年6月出生,汉族,瓮安县草塘镇那乡村岩门组人,在瓮安县纸厂打工。其父母均为瓮安县草塘镇那乡村岩门组村民。 刘言超,男,1990年1月出生,汉族,与陈光权同村,现在瓮安县纸厂打工。其父母均为瓮安县草塘镇那乡村岩门组村民。 王某,女,1992年7月出生,汉族,瓮安县三中初二年级学生。其父母均为瓮安县天文镇贾家坡村贾家坡组村民。 记者采访当事人王某:“有人说你家跟县里的领导或公安局的领导有亲戚关系,是这样吗?”王某回答说:“没有。” 黔南州州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罗毅: 县委书记王勤不是瓮安本地人,夫妇二人在瓮安没有任何亲戚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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