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瓮安女生第3次尸检各项检验最快8日完成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07日00:07 新华网

  新华网贵阳7月6日电(记者 何云江 施雨岑)贵州瓮安事件当事女中学生遗体第三次尸检各项检验正抓紧进行。由于相关检验需要时间,根据目前进展情况,最快也要8日才能全部完成。

  尸检专家组负责人、贵州省公安厅主任法医师屈剑平6日告诉新华社记者,专家组本着慎重、科学和高度负责的态度,正抓紧进行各项检验工作。

  6月28日下午,贵州省瓮安县部分群众因对女中学生李树芬死因鉴定结果不满,聚集到县政府和县公安局,引发大规模人群聚集围堵政府部门和少数不法分子打砸抢烧突发事件。

  此前,瓮安县公安局和黔南州公安局曾先后两次对其遗体进行解剖检验,检验结果均为溺水死亡,死亡前没有发生过性行为。

  贵州省公安厅新闻发言人在7月1日晚间的新闻发布会上说,由于家属对李树芬死因有怀疑,其遗体一直没有得到安葬。经过当地政府向死者家属耐心细致地解释,死者家属现同意安葬死者,但要求安葬前再做一次尸体检验。这也是对死者进行的第三次尸检。

  为充分体现公正、科学和客观的检验原则,经贵州省有关部门决定,由省著名法医组成的专家组对其遗体进行第三次解剖检验。专家组成员包括贵阳医学院法医教研室主任、法医鉴定中心主任王杰副教授,贵州省人民检察院高级工程师叶忠源、副主任医师杨永刚,贵州省公安厅刑侦总队副总队长、主任法医师、溺水研究专家屈剑平。

  7月2日上午,在李树芬的家乡瓮安县玉华乡雷文村泥坪组,专家组对其遗体进行了第三次解剖检验。从11时20分开始,持续了两个多小时。法医专家对李树芬遗体体表、胸腔、头颅、阴部等都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验,并提取了部分内脏组织进行生化和理化检验。李树芬的父亲李秀华、姨妈罗兴菊及61岁的村民代表李成华等见证了解剖检验的全过程,并在检验笔录上签名。

  据屈剑平介绍,专家组解剖提取检材后,随即分别送往贵阳医学院法医司法鉴定中心和省公安厅物证检验鉴定中心进行相关检验。屈剑平透露,专家组抵达瓮安后,还调阅了卷宗,询问了当事人,对历次鉴定报告和依据进行审核,并对现场进行复勘。

  屈剑平对新华社记者说,专家组对尸检十分慎重,目前正在抓紧工作。由于固定组织作病理切片等需要时间,整个检验最快也要到8日才能完成。

  省公安厅有关负责人说,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检验结果将尽快向其家属公布。

贵州瓮安打砸事件

贵州省委书记:第三次尸检显示死者确系溺水死亡

导读:6月22日,贵州省黔南州瓮安县17岁初中学生李树芬被发现死于河中,公安机关作出“自己跳河溺水身亡”的结论引起不满,最终导致6-28群体性暴力事件发生。事件参与者放火焚烧了该县县委县政府大楼和公安局大楼,百余名警察在事件中受伤,50余名事件参与者被警方控制。

死者及当事人简介

  • 死者:李树芬,女,1991年7月出生,汉族,瓮安县玉华乡雷文村泥坪组人,瓮安三中初二学生。父亲李秀荣,母亲罗平碧,均为瓮安县玉华乡雷文村泥坪组村民。
  • 当事人:陈某,男,1987年6月出生,汉族,瓮安县草塘镇那乡村岩门组人,在瓮安县纸厂打工,系死者李树芬男朋友。
  • 当事人:刘某,男,1990年1月出生,汉族,与陈光权为同村人,现在瓮安县纸厂打工,系王某男朋友。
  • 当事人:王某,女,1992年7月出生,汉族,瓮安县三中初二年级学生,与死者是同班同学、好友,系刘某女朋友,父母为瓮安县贾家坡组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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