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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顾奥运得牌选手 绿委建议增福利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8月11日15:34  台海网

  台海网8月11日讯 民进党“立委”薛凌今天指出,台湾对奥运得牌选手的照顾极为欠缺,就算发放“国光奖金”,对选手后续生活几乎都任由他们自生自灭;她提出“前进2008北京奥运一路发”的连署提案,希望政府对于2008年北京奥运得牌的台湾选手给予“一面奖牌、六大保证、八项福利”。

  台媒体报道,“行政院”秘书长薛香川日前赴奥运女子举重铜牌得主陈苇绫家,代表“行政院”赠“为国争光”奖牌;陈妈妈吴晓霖当场含蓄地提出选手在比赛结束后的就业问题,希望政府能帮陈苇绫安排工作。

  身兼台湾棒球联盟理事长的薛凌上午发布新闻稿指出,许多体育界人士反应,台湾对体育重大贡献人士配套照顾极为欠缺,邻近国家的南韩对于杰出表现的奥运选手,除了免除兵役,政府还安排工作,甚至提供房屋住所,让他们无后顾之忧。

  薛凌说,台湾选手在大陆比赛,绝对不能让人看扁,一定要拿出台湾人的运动精神与实力,让包括中国大陆亿万民众在内的国际村民刮目相看,因此,政府务必要先对台湾的选手开出足以让他们感受“国家”照顾的配套措施,并成为既定政策。

  她建议,如果选手拿到奖牌,政府应给予“工作、奖金、终身照顾、住屋、免役、优惠”等六大保证,及包括:加码“国光奖金”重赏、免除兵役、拥有“荣誉国民”身份获得政府终身照顾、优先进入公家单位服务、享有比照眷改户优惠配给“国宅”、特享“国光低利或无息贷款”、水电半价优待、享有终生俸等八项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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