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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7日下午,受国务院委托,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向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报告2007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一批违法违纪中央部委被无情曝光,这份审计清单仍然令人触目惊心。
刘家义表示,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和国务院其他部门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在做好2007年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工作的同时,认真整改去年审计发现的问题,根据审计建议完善各项制度规定305项,追回或归还被挤占挪用的资金41.95亿元。审计发现的117起涉嫌违法犯罪案件线索移送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查处后,已有88人被依法逮捕、起诉或判刑,104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对去年审计查出问题的纠正情况,国务院已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了专题报告,审计署也已向社会公告。
财政审计
审计署在对财政部和发展改革委承担中央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时发现:
——有376.87亿元资金未纳入预算管理。一是储备物资变价款收入32.46亿元、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全国网络统考考试费”8062万元未纳入预算,而是作为预算外资金管理。二是2007年中央财政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343.6亿元未清理纳入预算。
——财政部批复的部分中央部门项目支出预算年初不细化。为细化项目支出预算,财政部从2001年开始要求建立财政部和中央部门两级项目库。但由于项目库不够完善,缺乏备选项目,财政部批复的32个部门2007年预算中,仍有385.41亿元项目支出预算年初未落实到具体的项目和单位,占这些部门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的42.8%。这部分预算需在年度执行中再细化到具体的项目和单位,有一定的随意性,而且影响预算执行进度。
——未及时完成对49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清理规范工作。2007年4月,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将有关部门49项法律和行政法规尚未作出明确规定的行政许可收费编入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当年共收费40.75亿元。
——未及时清理中央农业综合开发财政有偿资金。1998至2007年,中央财政安排该项资金累计299.31亿元,其中2007年安排20.73亿元,年底余额89.54亿元。这部分资金属于财政周转金性质,国务院1999年就要求彻底清理此类资金,一律只收不贷。
——向不承担国债分销业务的社保基金理事会支付国债发行手续费。2007年,社保基金理事会向财政部购买国债293.5亿元,财政部按照国债承销主协议的有关规定向其支付国债发行手续费2842万元。国债发行手续费是财政部对国债承销单位发行国债给予的一种费用补助,社保基金理事会只是国债的最终购买者,不从事国债宣传和分销工作,不产生发行费用。
——未完成南水北调工程基金征缴任务。截至2007年底,应收未收南水北调工程基金35.97亿元。
——少数投资项目审批把关不严,安排投资失当。2007年,发展改革委向已实施政策性破产、财政部已安排了破产补助资金的4个煤矿,向两个煤矿的已完工安全改造项目,向已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且无国有股权的3家公司,共安排煤矿安全改造资金5824万元;2006年向不具备申报条件的北京市一家公司安排国家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400万元。
2007年,发展改革委向以前年度已安排过国债投资的4家企业的同一个项目又下达国债投资计划1411.6万元;发展改革委两个业务司对宁夏回族自治区一所中学的改造项目分别立项安排投资,其中宿舍楼项目重复安排投资100万元。
——脱离进度下达个别项目年度投资计划。中央储备粮信息系统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和投资概算2007年1月才得到批复,但2005年就已下达投资计划6000万元,占投资概算的85%;国家博物馆改扩建项目2007年实际支出1.19亿元,但发展改革委在当年8月前就已下达投资计划6.2亿元,12月又下达2.96亿元,造成结余8.04亿元,是该项目当年支出的6.7倍。
金融审计
审计署对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审计时发现问题:
——国家开发银行资产负债损益审计情况。
对开发银行总行和19家分行的审计结果表明,开发银行注重发挥政策性银行作用,大力支持国家重点项目建设,取得了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财务和经营状况总体较好,但部分信贷业务存在风险,主要是一些中长期信贷业务的贷款主体不符合要求,一些贷款在抵押担保方面过度依赖地方财力等。
同时还发现贷款审查制度执行不严格,贷后监管不到位。此次审计共发现违规发放贷款91.04亿元,贷款被挪用245.72亿元,其中58.41亿元贷款违规进入股票市场、房地产市场,以及国家限制发展的产业和领域。
违规部门及所属单位/金融机构 |
违规问题 |
涉及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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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预算不细化、不完整和批复不及时 |
174.98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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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编制不合理、项目执行进度缓慢 |
73.41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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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财政资金和有专项用途的其他资金 |
2.63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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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计收入、虚列支出等截留、转移资金 |
2.49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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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救灾资金 |
逾2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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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复申报项目、多领预算资金 |
38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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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收费或未按规定上缴非税收入 |
33.64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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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不细化、不完整和批复预算不及时 |
9.81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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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变资金用途、扩大项目支出范围 |
3.31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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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瞒收入、虚列支出 |
3.09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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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投资、违规出借、经营不善 |
8815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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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乱收费 |
511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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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复申报、多报财政预算资金 |
153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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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支机构违规经营 |
243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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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进入股市楼市 |
58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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