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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可道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9月01日14:32  新华社-瞭望东方周刊

  文/骆玉明

  “道”和“上帝”一样,是不可证明之物。我想,之所以会有这种概念出现,其实是源于人类自身的精神需要

  《老子》开头“道可道,非常道”一句,大概可以算是中国古代哲学中最为玄妙的格言,如今它已经被用在商业广告 里,像是王谢堂前燕,飞入百姓家了。不过广告最大的目的是“耸人听闻”,吓你一跳就好,那话是什么意思,犯不着计较的 。

  那么老子所说的“道”究竟是什么? 《韩非子·解老》篇的解释不仅早出,而且比较精确:“道者,万物之所然也 ,万理之所稽也。”这话简单地说,就是道既是万物的本源,也是一切事理的依据(“稽”训为“合”,总和之意)。这其实 相当于西方宗教里“上帝”的概念:上帝创造了万物,同时为万物立法。只不过老子所说的“道”并非人格化的神,它不像“ 上帝”那样总是凭着自己的意志和好恶来干预人间的事务。道化育万物而不据有、不支配万物;它的根本法则是“自然”,万 物各循“自然”之理而生生灭灭,就是 “道”的体现。

  在先秦诸子中,老子的思想不同于其他各家之处,就在于它有一个完整的宇宙观。《老子》书中谈宇宙的形成、万物 的运行,谈政治与社会生活,谈理想的“圣人”品格,都是“一以贯之”,这个贯穿和统摄一切的“一”就是“道”。

  “道”和“上帝”一样,是不可证明之物。我想,之所以会有这种概念出现,其实是源于人类自身的精神需要,同时 它也反映着人类思维的一种特点。就是:世界必须有一个起点,一个共同的根源。日月星辰、江河山野、草木鸟兽……万物都 是具体地、分别地存在着,各自生生灭灭,并不互相统属。

  如果没有一个超越性的、高于所有存在之上的力量,它怎么能够组合为一个整体并且于万象森然、变化不息中体现出 秩序?这种思维方法,可以称之为“求一法则”。有了“一”,世界才是可以理解的,因而是安全的。而且,精神和物质都必 须统一于这个“一”,人类才能为自己的生存确定规则,令短暂而渺小的生命与伟大而永恒的存在联系为一体。

  天体物理学界关于宇宙起源,有一种“大爆炸”理论,认为在宇宙产生之前,有一个“原物质”或称之为“奇异点” 存在,正是它的瞬间爆炸和急速膨胀,形成了无穷尽的宇宙实体。据说教皇约安·帕维尔二世认为这种宇宙发生学理论与《圣 经》所述上帝创世说并无矛盾,而有些反对“大爆炸”理论的科学家则指斥它把天体物理学引向了“神创论”。不管怎么说, 在这里我们也可以感觉到“求一法则”的影子。

  回到《老子》:既然“道”同时是“物”和“理”的根源,那么阐释“道”也就是建立人间的真理。可是老子却说: “道可道,非常道”。

  作为万物本源和根本真理的“道”是可以言说的(后一个“道”为言说之意)。其实不仅是可以言说,而且必须言说 ——因为人的世界就是能够用语言描述的世界,人并不在言说之外存在;倘不加言说,道就不会在人的世界里出现。但是,当 人去言说道的时候,被说出来的仅仅是人能够言说的那一部分。人是有限的,道是无限的,被言说的“道”已经不再是“道” 本身,所以“非常道”。

  在宗教文化中,上帝直接或委托代理人向人类发言,这些言说就已经是终极和永恒的真理。而在《老子》的理论里, 道恍惚而无言。以逻辑推导,从这里可以获得一种非常深刻的认识:人不可能一次性地阐释真理,也不可能建立永恒真理。人 所能做的,仅仅是不断地言说“道”,这成为永远不会结束的追求终极真理的过程。

  在历史上,统治力量总是要给世界以性质和规律的说明,借此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社会。当他们试图把自己的言说宣 布为“常道”即永恒真理时,以《老子》的逻辑可以断定:这样的统治者已经把自己宣布为神。而代天自神的人总是既狂妄又 胆怯,他们的眼睛里会有一种奇特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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