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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灭鼠王”邱满囤:一个农民引发的科学争论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07日10:07  新京报

  照片上的邱满囤,炯炯有神的小眼睛、黑黑的八字眉、三角脸上两只外张的大耳朵,“我是老鼠精”,75岁的邱满 囤操着一口土腔说,和老鼠打了一辈子交道,长得都像老鼠。

  18年前,邱满囤因灭鼠闻名全国,他配制的诱鼠剂获得河北省科委和商业部鉴定,并创建了当时全国最大的鼠药厂 。

  两年后,一场先赢后输的官司,让“邱氏鼠药案”成为轰动全国的“科学”和“伪科学”之争的焦点事件。随后,国 务院批准销毁邱氏鼠药。

  从此消沉了10年的邱满囤,如今带着他的诱鼠剂再次出山,制成“邱氏粘鼠板”行销全国。“实践检验一切”,邱 满囤依旧倔强地说,在灭鼠上谁不服,都可以和他比比。

  “老鼠精”成“灭鼠王”

  “灭鼠王”邱满囤:一个农民引发的科学争论

  4月10日,石家庄市无极县城中心,印有邱满囤头像的宣传板高挂在无极大厦上。

  照片上的邱满囤,炯炯有神的小眼睛、黑黑的八字眉、三角脸上两只外张的大耳朵,“我是老鼠精”,75岁的邱满 囤操着一口土腔说,和老鼠打了一辈子交道,长得都像老鼠。

  18年前,邱满囤因灭鼠闻名全国,他配制的诱鼠剂获得河北省科委和商业部鉴定,并创建了当时全国最大的鼠药厂 。

  两年后,一场先赢后输的官司,让“邱氏鼠药案”成为轰动全国的“科学”和“伪科学”之争的焦点事件。随后,国 务院批准销毁邱氏鼠药。

  从此消沉了10年的邱满囤,如今带着他的诱鼠剂再次出山,制成“邱氏粘鼠板”行销全国。“实践检验一切”,邱 满囤依旧倔强地说,在灭鼠上谁不服,都可以和他比比。

  “老鼠精”成“灭鼠王”

  无极县郝庄乡是邱满囤的老家,幼年的生活与父母给他起的名字极不相称,并非粮食“满囤”,而是和老鼠争食吃。

  家境贫苦的邱满囤只上过两个半月的小学,从懂事起,就开始跟老鼠打交道,挖鼠洞,捉老鼠,“鼠”口夺粮。

  成家后,生产队和自留地里都看不到邱满囤干活,他养了一大群老鼠,经常在鼠洞旁一蹲就是几个小时,有时竟然拿 家人舍不得吃的口粮喂老鼠,忍无可忍的妻子,终于提出“老鼠精,我跟你离婚!”从此,邱满囤开始离乡流浪,一边卖鼠药 糊口,一边在摸索着配制诱鼠剂,“就是用东西把老鼠引出来。”邱满囤说。

  1981年,48岁的邱满囤终于筛选出9种诱鼠剂配方,在陕西大荔县等地搞灭鼠,成果显著。大荔县的新闻干事 马健涛,写了一篇关于邱满囤灭鼠的《你不亲眼见怎么也不信》的文章,引起全国几十家报纸的关注。一时间,这名流浪汉, 被冠以“灭鼠大王”、“老鼠克星”等称号。

  1987年春,邱满囤带着配方和再婚的妻子,回到老家无极县。

  对于邱满囤的返乡,无极县给予了高规格的礼遇,邱满囤至今仍然记忆犹新,先是给找了房子安顿下来,“县委书记 让我只管搞好生产,进行诱鼠试验。技术鉴定的事由政府去跑。”1989年4月,河北省科委技术鉴定成果,“邱氏诱鼠剂 效果优于现有常用的诱鼠剂,为国内首创。”一个月后,大连评价邱氏诱鼠剂课题组也得出相同的结论。

  1991年12月,邱氏诱鼠剂通过商业部鉴定,认为“这项成果为国内首创,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成功面前,老邱脑子乱了”邱满囤红了,顷刻之间名满全国。

  1990年7月,号称当时全国最大的鼠药厂———河北邱氏鼠药厂,在无极县城拔地而起。

  “满囤”、“邱王”、“邱满囤”等成为家喻户晓的鼠药商标。邱氏鼠药也斩获了“振兴河北经济奖”、“河北优秀 新产品一等奖”、“中国消费者信得过产品奖”、“全国新科技成果奖”等殊荣。邱满囤还被选为无极县政协副主席。

  经人介绍,全国爱卫会办公室媒介生物学控制专题研究委员会主任委员、著名灭鼠专家汪诚信担任邱氏鼠药厂的高级 技术顾问。这位地道的学者型专家,被称为中国灭鼠一号权威。

  但是,“在成功面前,老邱脑子乱了。”一位熟悉邱满囤的人士说。

  邱满囤不看重书本知识,单纯地认为自己没文化,也能登上科学的殿堂。他对人说,他把技术顾问汪诚信送的论文集 ,挂到茅房(厕所)里。河北省评给邱氏鼠药“科技进步三等奖”,邱满囤坚决要退回去,“胡闹,我这是获诺贝尔奖的。” “我是干过这事。”近20年过后,邱满囤并不否认。但他不承认这是傲慢,“论文上说的都不对。我的发明可以和袁隆平相 比。”为防止诱鼠剂配方外泄,他给了专家一桶点了红墨水的自来水去研究。

  1992年6月,一篇名为《呼吁新闻媒介要科学宣传灭鼠》的文章发表,其中一名作者就是邱氏鼠药厂的技术顾问 汪诚信。

  汪诚信2003年接受《财经》采访时说,他当邱氏鼠药厂的顾问后,发现邱氏鼠药含有氟乙酰胺———这是一种早 就被国家明令禁止用作“杀鼠剂”的剧毒药,“邱氏鼠药”引发了多起人畜中毒案件,“光是安徽省一个地方,就毒死了几千 头牛。”汪诚信等从集市和邱氏鼠药厂搜集了“邱氏鼠药”的11个样品进行化验,经研究机构分析,均含有氟乙酰胺。随后 ,5名专家联名致信国务院反映此事。

  一石激起千层浪,全国19家报刊转发了这篇文章,有的标题直称《灭鼠大王不可信,邱氏鼠药不能用》。不久,北 京、天津、南京、山东等地都开始禁止销售邱氏鼠药。

  先赢后输的名誉侵权官司1992年8月,邱满囤向北京海淀法院起诉,状告汪诚信等5名专家对其“进行诽谤和侮 辱”,要求“恢复名誉并赔礼道歉,赔偿所造成的经济损失。”5名专家不甘示弱,认为自己的行为是职务行为,并未侵权, 并要求法院判令邱满囤取缔未经登记批准而擅自生产的、销售禁药的邱氏鼠药厂,限期收回、销毁已流入社会的产品,追究邱 的经济、法律责任。

  1993年10月,海淀法院开庭审理。双方争论的焦点集中在邱氏鼠药是否含有氟乙酰胺,以及专家有没有侵害原 告的名誉权上。庭审一直持续到下午五六点,当庭并未宣判。

  12月,法院宣判。海淀法院宣读了由法院委托公安部二所、北京农业大学应用化学系对邱氏鼠药的鉴定结论,前者 认为无法认定含的是氟乙酰胺,后者结论不含氟乙酰胺。法院宣判邱满囤胜诉。

  根据邱满囤提供的判决书,海淀法院认定5名专家收集11个样品进行鉴定,但其没有能提供充足证据证明11个样 品确系邱氏鼠药厂生产,5名专家据此认定邱氏鼠药厂生产的邱氏鼠药含有国家禁止使用的氟乙酰胺缺乏事实根据。

  法院认定5名专家撰写、发表《呼吁新闻媒介要科学宣传灭鼠》一文并未受单位或领导明确委托,其性质仍属于个人 行为。

  全国数百家媒体对判决进行了报道。就在宣判当天,5名专家在中国政法大学的会议室商量对策。据《财经》200 3年报道,汪诚信回忆,这个判决结果令中国科协等高层大怒,甚至让汪“别管其他事,任务就是把这个官司打好。”199 4年1月,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举行新闻发布会,5位专家所在的单位均发表声明,认为《呼吁新闻媒介要科学宣传灭鼠》一 文属职务行为,支持专家上诉。一些专家教授也纷纷声援,“(这场官司)关系到科学家有没有按照科学事实讲话的权利”, “这样的结果是愚昧战胜了科学”。

  这一年的全国政协会上,“邱氏鼠药案”成为热点,290多名政协委员针对此事提案,要求恢复科学的尊严。

  1994年,300多位两院院士评出年度中国十大科技新闻,其中第二条是:“邱氏鼠药案”一审判决5位科学家 败诉,在科技界引起强烈反响。由此,在科技界引发了一场“维护科学尊严”的讨论。

  同年12月,该案在北京市中级法院再次开庭。1995年2月,法院宣判,邱满囤败诉。结论是,邱氏鼠药是否含 氟乙酰胺,由国家行业主管部门调查确认和处理为宜,本案不予认定和处理。邱氏诱鼠剂对老鼠有无引诱力属于学术观点争鸣 范畴,不存在侵权问题。

  宣判后,邱满囤对蜂拥上来的记者扔下三句话:今天是老鼠的节日;今后我冤死不告状了;我杀的是老鼠,没有杀人 。

  国务院下文查禁邱氏鼠药

  官司结束了,但邱满囤的命运剧变才刚刚开始。

  二审开庭前,中央下来的调查组,包括化工部、农业部、国家技术监督局、国家工商局、全国爱卫5个部门,开始对 邱氏鼠药厂展开调查。

  1995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出通知,同意化工部等5个部门联合调查组对邱氏鼠药厂违章生产鼠药的意见。认 定邱氏鼠药含有氟乙酰胺;要求邱氏鼠药厂立即停止生产、销售所有产品,含有“氟乙酰胺”等剧毒物的产品应予销毁。

  随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出《关于对市场上正在销售的“邱氏鼠药”予以没收和销毁的通知》指出,河北邱氏鼠 药厂生产的鼠药,对人畜安全构成严重威胁,请各地对市场上正在销售的“邱氏鼠药”予以没收和销毁。

  当时有媒体报道称,邱满囤本人主动向调查组公开承认,曾从济南化工厂买过且在表演中用过氟乙酰胺。调查时,他 家还有氟乙酰胺。

  但是,曾到无极实地调查的河北记者冯凌称,接受调查时,邱想到哪就说到哪,“过去要饭的时候,我用过氟乙酰胺 ,家里存放的要饭包中还有不足一两”,结果就被写进了报告。日前,邱满囤也证实了冯凌的说法。

  1998年12月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第87号局令称,对1979年至1996年期间发布的605件 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经清理,自行失效或应予废止的规范性文件171件,其中包括1995年发布的《关于对市场上正在 销售的“邱氏鼠药”予以没收和销毁的通知》。

  蛰伏10年邱满囤重出江湖官司败诉、厂子停产,关于邱满囤的谣言开始在无极县满天飞,“被抓起来了,李铁映说 情判个无期”等等。

  “树大招风”,4月11日,邱满囤感叹。

  2003年秋天,为还债的邱满囤卖了他仅有的资产———鼠药厂那套3居室的房子。随后,老伴和孩子们回到陕西 ,他一人借住在朋友的闲院中。

  一年后,邱满囤处境出现转机。

  2004年8月,在无极县城最高级的建筑———无极大厦,邱满囤结识了这座大厦的主人刘斌。37岁的刘斌说, “邱老是个怪老头”,年轻时就听过邱满囤的故事。

  首次见到邱满囤,刘斌就吃了一惊,70多岁的老头,穿着大红衬衣,头发梳得很亮,张口就是“我是手榴弹绑屁股 ———危险人物”。

  谈话间,邱满囤说的最多还是灭鼠,透露沧州有人要和他合作粘鼠板。作为商人,刘斌察觉这是个不错的商机,但要 亲眼看看邱氏诱鼠剂的效果。

  在石家庄华北食品城附近的空地上,放上撒着诱鼠剂的粘鼠板,站着看了40分钟,没见一只老鼠出来。

  “我都失去信心了。”刘斌回忆,正准备离开时,一只大老鼠被粘住,紧接着七八只都被死死粘住,这下他服了。刘 斌与邱满囤签下合同,买断他的发明权、肖像权和社会活动权。

  此后,邱满囤带着他的“邱氏粘鼠板”再次出山。邱满囤说,诱鼠剂还用十多年前使用的配方,但杀鼠药不再用,而 用无毒的粘鼠板。

  在后来的一场灭鼠现场会上,邱满囤当场把诱鼠剂的包装撕开,抓了一大把放在嘴里嚼起来,他仍未忘记10年前那 场官司,“谁说我的诱鼠剂是氟乙酰胺,咱不用毒药。”今天,在石家庄大小饭店使用的粘鼠板上印着一张照片:一个老头拿 着夹子拎着一只大老鼠。这个老头正是邱满囤。

  □本报记者耿小勇河北报道

  4月14日

  ●1981年中国在第36届世界乒乓球比赛中,一次荣获全部7项冠军,创造世锦赛55年历史上新纪录

  ●1984年辽宁出现全国第一个租赁企业集团

  ●1995年国务院批准销毁邱氏鼠药

  ●1995年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中央宣传部发出向孔繁森同志学习的通知

  ●2004年国务院常务会议对中石油川东钻探公司井喷特大事故、北京市密云县“2·5”特大伤亡事故、吉林省 吉林市中百商厦“2·15”特大火灾事故的有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决定

  ●2007年“长征三号甲”运载火箭将一颗北斗导航卫星送入太空

  温故知新

  被称“世纪巨骗”邱满囤告杂志社

  本报记者李会嫔昨日下午,石家庄红旗大街某学院食堂里,12只被邱氏粘鼠板粘住的老鼠正在做徒劳挣扎。在“毒 鼠强”被禁的情况下,销声匿迹达十年、素有“老鼠药大王”之称的邱满囤又重出江湖了,不同的是,这次“邱氏老鼠药”换 成了“邱氏粘鼠板”。

  十几年前,邱满囤宣布制成“邱氏诱鼠剂”,一时“灭鼠大王”邱满囤成为媒体上的明星,“邱氏诱鼠剂”更是名扬 四海。1992年几位专家指出邱氏鼠药方有禁用的剧毒药,不宜使用,为此,邱满囤和几位专家打起了官司,最终邱满囤败 诉,鼠药厂被取缔。

  2000年,《读者》第一期转载了《山西青年》1999年第十期的一篇文章,题为《恶之花:世纪中国巨骗“梦 幻组合”》。这篇文章把中国近百年几十位“大人物”集中起来,并把这些“恶之花”梦幻组合成一支中国巨骗的足球队,邱 满囤被列为“中场替补”的“世纪巨骗候选人”,为此,邱满囤将《山西青年》和《读者》推上了被告席,经调解,《山西青 年》杂志社原则上同意刊登道歉声明,《读者》的赔偿至今未到账。

  ———摘编自

  2004年11月3日第8版,原题《“邱氏老鼠药”换成了“邱氏粘鼠板”邱满囤重出江湖再灭鼠》(据邱满囤提 供的“无极县法院民事判决书”和“石家庄市中院民事判决书”显示,经调解,2001年《山西青年》已刊登道歉声明,并 赔付5000元精神损失费。此外,二审驳回《读者》上诉,维持《读者》侵权的判定。———编者注)

  -新观察

  科学精神容不下疑点

  如果法院在现在审理邱氏鼠药案,结果会怎样?坦率地讲,很难说。无论在1993年底,还是在14年后的今天, 人们对这个案子都有许多疑惑。

  这场名誉权案,一审法院支持老邱关于科学家侵权的主张,而二审法院不支持老邱的主张,初看起来,这样一个案子 说明不了什么大问题。

  可是这个离奇的案子在一般公众看来,或者被某些人塑造为、解读为“科学与伪科学”、“科学家与无知农民”之间 的一场较量,结果自然是科学最终战胜了“伪科学”,科学家战胜了所谓的“无知的骗子”。

  时空尺度大一些,人们自然看得清楚一些:这种解读是有问题的。

  不妨做一个“反事实条件句”的句型练习:如果当初5位科学家更加谨慎一些,做更全面更科学的调查、检测,并以 另外一种方式投诉老邱;如果老邱不到法院以名誉权起诉科学家,而是找技术监督部门组成调查组来回应指控;如果二审法院 不是简单地把最为关键的事实问题(老邱的鼠药是否含氟乙酰胺)推到一边,那么老邱的人生轨迹会怎样,科学精神的普及会 怎样,今天的鼠害会怎样?该案一审法院委托公安部二所、北京农业大学应用化学系对邱氏鼠药进行了鉴定,“前者认为无法 认定含的是氟乙酰胺,后者结论不含氟乙酰胺”。而二审法院本来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更严格地弄清所指控的相关事实,但实际 上没有或者在宣判中没有表露出做了这些工作。宣判中仅仅说,邱氏鼠药是否含氟乙酰胺的事情,由国家行业主管部门调查确 认和处理为宜,本案不予认定和处理。

  设想一下,如果有关部门再次就真正的邱氏鼠药进行鉴定,并真的鉴定出了含有氟乙酰胺,二审法院就有了极好的说 辞和法律、法规依据来做出判决,老邱也就没话可说了。如果说要讲究彻底的科学精神和严格的法律公正,二审阶段应当做这 样的鉴定工作。

  科学和法律,理论上都要摆事实、讲道理,如果摆得不够、讲得不充分,就会留下疑点。做这样一个鉴定,并不困难 。

  现在,真相已经很难还原。不过,这样一个案子见证了中国科学化、法制化的进程,还是值得回忆的。

  至少它明白无误地向人们展示了两个方面:(1)科学可以与法律相遇,科学(家)有可能成为被告。作为真理化身 的科学、科学家与作为平等、正义之法律,可以真实相遇。如果说以前这还是新鲜事的话,以后一定不会。(2)“科学”不 能仅仅因为其堂皇的名字而自动获得权威、真理、正义,对科学(家)合理性的辩护不能仅仅依据科学(家)。

  随着中国社会的现代化、民主化、法制化,当科学与法律相遇时,要尊重科学,更要尊重法律。

  理性精神,或者真正彻底的“科学精神”,是一种追求严格、完美的精神,它不仅仅属于“科学”这样一个社会子系 统,也是一切严肃文化、建制所追求并且可以获得的东西。

  □刘华杰(北京大学教授)

  那时流行

  蛤蟆镜

  流行时间:上世纪80年代初以后流行指数:★★★★☆

  蛤蟆镜其实就是太阳镜的一种,由于其夸张的造型而被人形象地戏谑为蛤蟆镜。

  改革开放初期,国门打开,复苏的社会,人们的生活在不知不觉中发生着变化。蛤蟆镜等装扮动摇了中国人数十年的 整齐划一和单调乏味,成了年轻人流行文化里最初的冒险,“引领时代新潮流”。

  留长发,脸上戴个蛤蟆镜,镜上的商标还舍不得揭掉,这样的“另类”装扮,让一些保守的人看不惯了,说他们是“ 个个得了白内障”。

  还被一些正统人士称为“男流氓”或“女流氓”,甚至不少人从政治的角度谴责说,实质就是“盲目模仿西方资产阶 级生活方式”。

  如今,曾经风行的“蛤蟆镜”被重新贴上时尚的标签,遮住半张脸的夸张,不再是明星与狗仔队玩躲猫猫的专利,而 成了普通人用以展示自己的“明星风范的”利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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