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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海网11月12日讯 陈水扁被羁押禁见,陈水扁办公室12日发出声明,谴责特侦组完全不接受陈水扁说明,以预设政治立场并屈从媒体及来自执政当局的政治压力,为押人而押人,罔顾当事人基本人权。
据台湾媒体报道,陈水扁办公室12日发表五项声明表示,机要费依据检察官陈瑞仁的起诉书、地院、“高院”及“最高法院”有关马英九特别费案无罪判决理由,均认为机要费具有特别费的性质,且“最高法院”认定只要因公支出大于因公收入,即不构成贪污及侵占。以此标准,陈水扁对机要费的使用完全不可能构成任何犯罪。
第二,扁办表示,特侦组蔑视最高法院有关马英九特别费案无罪的判例,更完全不接受陈水扁的说明,以预设的政治立场并屈从媒体及来自执政当局的政治压力,为办案而办案、为押人而押人,完全罔顾相关当事人的基本人权,对此予以最严厉批判与谴责。
第三,扁办说,陈水扁与前“国安会秘书长”邱义仁共同诈领“外交部”机密经费云云,更属无稽之谈。特侦组在无任何具体犯罪事证之下,滥行诬赖、攀咬,将高度机密性的“外交”工作当成政治斗争的手段,几已达到检调独大、司法专制的地步。
第四,扁办表示,陈水扁8月14日举行记者会坦承,在他不知情的状况下,前“第一夫人”吴淑珍将选举结余款汇留海外。但不能因为政治斗争的需要,将“政治献金”等同于“企业贿款”,将“政商关系”污名为“官商勾结”。
扁办指出,如果要查陈水扁的竞选经费收支,最起码自1996年大选以来,所有曾参与大选的候选人应一并接受全民的检验。不能选择性办案更不可有双重标准。
第五,扁办表示,国民党坐拥高达数百亿的党产,可以利用党营事业“漂白”竞选经费,但却以“反贪腐”之名打击、攻讦,甚至丑化其他政党竞选经费的筹募,这种不公平的政党竞争已使台湾的民主完全失去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