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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04日10:34  人民网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指中共各级党委(党组)、政府(行政)及其职能部门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 中应当承担责任的制度。责任主体为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尤其是作为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 人的各级党政领导班子中的正职。1998年11月21日发布了《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规定:各级党委 (党组)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党委(党组)书记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党风廉 政建设负总责,对党委(党组)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党委(党组)副书记、常委(成员)、委员根据分工,对分 管单位及其正职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各级政府(行政)领导班子对本级政府(行政)及其职能部门的党 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政府(行政)正职领导干部对本级政府(行政)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政府(行政)副职领导干 部根据分工,对分管单位及其正职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 的领导责任主要有七个方面:(1)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分析研究职 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状况,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2)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完善管理机制、监督 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3)组织党员、干部学习邓小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学习党风廉政法规,进行党性 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4)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党风廉政法规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本行业的 党风廉政法规制度,并组织实施;(5)履行监督职责,对所辖地区、部门、系统、行业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领导班子和领 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6)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规定,选拔任用干部, 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7)依法领导、组织并支持执纪执法机关履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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