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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水扁家庭弊案侦办大事记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2日15:46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2月12日电 陈水扁及其家庭所涉机要费案、洗钱案、南港展览馆工程案以及龙潭购地案,台湾检方今天(12日)正式侦办终结,对陈水扁、吴淑珍等14名被告提起公诉。从2006年陈水扁妻子吴淑珍因机要费案被起诉受审,历时两年多的曲折反复,上述四大弊案终于完成起诉这关键一步,即将迎来审理阶段。未来陈水扁及其家人是否会被法院判定有罪入狱,备受关注。

  以下是弊案侦办大事记:

  2006年

  11月3日 台湾“高检署”宣布机要费案侦结。陈水扁妻子吴淑珍等确定被提起公诉。检察官认定陈水扁涉嫌贪污和伪造文书罪嫌,需等陈水扁遭罢免或卸职后再侦办。

  12月15日 台北法院首次开庭审理机要费案,陈水扁妻子吴淑珍等出庭应讯,没有认罪。庭讯中,吴淑珍身体不适昏倒。法院择期继续审理。

  2007年

  10月5日 针对陈水扁将机要费案卷证资料补核定为“绝对机密”,声请返还相关证物,台北法院认为核定行为具有重大明显瑕疵,依法应属无效,予以驳回。

  10月15日 陈水扁对台北法院拒还卷证提起抗告。

  10月22日 针对陈水扁要求返还机要费案扣押物,台湾“高等法院”发回重审。

  10月30日 陈水扁再就机要费案提抗告。

  12月14日 台湾“最高法院”裁定,陈水扁有权声请返还相关卷证,将机要费案相关部分发回台“高等法院”更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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