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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新华社电 台湾前当局领导人陈水扁等人涉及“机要费”等案昨日侦查终结。检方对陈水扁、吴淑珍等14人分别依贪污治罪条例、违反洗钱防制法等罪名提起公诉。检方称,将向法院请求对陈水扁“予以最严厉之制裁”。
检方未求具体刑期
昨日下午,台湾“最高法院检察署特别侦查组”在台北举行记者会,宣布上述消息。除陈、吴二人外,同时被提起公诉的还有前当局领导人办公室主任马永成、林德训等14人。上述14人分别涉及机要费案、洗钱案、龙潭购地案以及南港展览馆案。
检察官侦办后认为,陈水扁吴淑珍非法所得合新台币约4亿9千万。
检方认为,为隐匿因重大犯罪所得的财物,陈水扁、吴淑珍与陈致中、黄睿靓,通过吴景茂、陈俊英、蔡美利、蔡铭杰、蔡铭哲、郭铨庆等人的协助,分别以掩饰、收受、寄藏或代为寻觅不知情人士帮忙汇款等方法,将犯罪所得的款项汇到境外银行隐匿。
检方未透露对陈水扁具体求刑刑期,但表示将向法院请求“予以最严厉之制裁”。对吴淑珍请求“从重量刑”。
全案尚有未侦结部分
台湾“检察总长”陈聪明在记者会上表示,由于全案尚有未侦结部分,因此陈水扁移审台北地方法院后,检方将请法院继续裁定羁押陈水扁。
据悉,台检方起诉书正文约有209页、59页表格及13页的图,合计约281页。
■ 起诉书
陈水扁
犯罪情节重大,不法所得为历来最高,且犯案后一再攻击司法,并无悔意,以其担任两任当局领导人,竟知法犯法,实无可逭,向法院请求予以最严厉之制裁。
吴淑珍
利用当局领导人夫人身份,大肆干政,搜括财物,紊乱体制,败坏官箴,请求从重量刑。
陈致中 黄睿靓
因直系血亲共犯洗钱罪原本可以减轻其刑,但两人至今未交代所掌握的海外资产,恶性不轻,请法院对两人从重量刑。
其余被告
因自白或配合侦办或态度良好,依法请求减轻或免除刑罚。
新京报制图/林军明
■ 庭审前奏
周占春任扁案审判长
曾将陈水扁女婿赵建铭判刑6年;吴淑珍胞兄称后悔助扁洗钱
本报综合报道 昨日傍晚,台北地方法院通过抽签,决定陈水扁家族四大案审判长为周占春、法官何俏美及林柏泓负责承审。周占春曾是台开内线交易案一审的审判长。
周占春曾承审股市秃鹰案与陈水扁女婿赵建铭的台开内线交易案。在股市秃鹰案中,周占春一审判处前“金管会”检查局长李进诚有期徒刑10年;台开内线交易案部分,一审判处赵建铭有期徒刑6年。
周占春、林柏泓及何俏美今年刚加入台北地方法院金融专业法庭,其中林柏泓在加入新成立的金融专业法庭前,曾承审知名的中兴银行掏空弊案,并将该案带进金融专业法庭继续审理。
此外,陈水扁家族弊案侦结后,吴淑珍胞兄吴景茂在下午第一时间回应表示,对检察官表示感谢,对获从轻量刑表示欣慰,至于过去协助洗钱,他则强调很后悔。
吴景茂表示,对这件事一直感到后悔,从侦查一开始,他就是据实以对,尽量坦承地告诉检察官,从第一次开始就是这样。
吴景茂表示,对这件案子耗费这么多的社会成本,他很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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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亿怎么“贪”来的?
仅机要费一案陈水扁吴淑珍诈领侵占1.04亿
本报讯 陈水扁吴淑珍夫妇不法所得总计合新台币约4.9亿元。这些钱主要来自机要费三大案。
台湾检察官侦办后认为,陈水扁与吴淑珍涉嫌共同诈领及侵占“机要费”,共计新台币1亿零415万2395元。
陈水扁并利用职权,借科学园区管理局于2003年、2004年间以“先租后购”方式,由当局向达裕公司购买坐落在龙潭科技园区范围内的土地,并变更为科学工业园区部分,与吴淑珍及居中牵线的蔡铭哲、时任科学园区管理局局长的李界木等,共同收受贿赂1198万美元,其中陈水扁、吴淑珍分得贿款新台币1亿元和600万美元。
另外,吴淑珍于2003年、2004年间,通过蔡铭哲居间牵线,以由前“内政部长”余政宪泄露评审委员名单的方式,协助郭铨庆取得“经济部南港展览馆新建工程”标案,收受郭铨庆交付的贿款273.55万美元。
总计新台币2亿415万2395元、美元873万5500元。合新台币约4.9亿元。综合新华社等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