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群体性事件中警察开枪行为引争议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08日11:27  南风窗

  本刊记者 尹鸿伟 发自云南、重庆

  一颗子弹从七八米开外警察的狙击枪口中射出,令刺伤三名女子,挟持一名现场救援女护士的陆志文当场毙命,20 08年11月29日上午发生在昆明家乐福超市的这一幕令人震撼;而6月18日下午,贵阳市警方也使用手枪当场击毙了一名在公交车上以西瓜刀劫持人质的歹徒。

  这些不断发生的事件,持续引发社会各界对“警察开枪”行为的关注和讨论。

  “现在做警察很难,依法处置如此简单的一些恶性突发事件,警察仍然要面对众多的非议与质疑。”昆明市公安局的一名警察在家乐福超市事件后说,“在很多群体性事件中,如果警察的枪声响起,更多的社会议论会紧随而来。”

  2008年11月,公安部部长孟建柱在《求是》杂志上发表文章,督促公安干警要避免引发骚乱及抗议等事件,处理群体性事件“必须讲究政策、讲究策略、讲究方法,坚持三个慎用(慎用警力、慎用武器警械、慎用强制措施),坚决防止因用警不当、定位不准、处置不妥而激化矛盾,坚决防止发生流血伤亡事件。”

  “大家都清楚孟建柱部长这样说是出于爱护警察队伍,但是在很多具体事件中,警察却很尴尬,总是轻易就被推上矛盾的最前线。”云南省的一名防暴警察表示。

  警察是“老板的兵”?

  全国震动的孟连事件已过去近半年。2008年7月19日上午,在云南普洱市孟连县发生的那次警民冲突,15名胶农被打伤,2人被击中致死,同时有41名警察被打伤,9辆警车被砸坏。

  两名死者为父子关系,普洱市官方如此解释死因:岩尚软系防暴枪近距离击中右前胸,失血性休克死亡;岩底系防暴枪近距离击中右下叶肝脏损伤,失血性休克死亡。

  普洱市副市长杨锦昆后来称,警察开枪致两人死亡属“正当防卫”,不会处理开枪警察。在给予家属“一定补偿”之后,死者遗体已于7月23日凌晨火化,亲属中只有岩底的舅舅岩依在场。

  “警察开枪打死打伤人在先,原因是我们进入了他们设置的‘警戒线’,我们农民根本不知道那条线是什么意思,然后才与他们发生冲突,砸坏了汽车。”勐马镇勐啊村芒丙组的村民余瑞胆回忆说,“警察说我们故意带凶器去砍他们,其实那是每天早上出门都要带的劳动工具,根本不是凶器。”

  村民张琴说:“说实话,如果不是逼急了,我们老百姓哪有和政府、警察对抗的胆量?而且,傣族本身就很和善,怎么可能主动挑衅带着武器的警察呢?”

  此次事件中的两名死者分别是余瑞胆的父亲岩尚软和快满20岁的弟弟岩底,“原本完整的四口之家突然只剩下两个悲痛欲绝的女人”。

  “当时我们不知道那些穿着奇怪衣服、带着武器的人是防暴警察,我们从来就没有见过这样的情况,大家都说他们一定是橡胶公司老板的‘兵’——因为孟连对面的缅甸就有许多这样的‘老板兵’,所以才会如此凶横地对待老百姓,因为老百姓与橡胶老板有利益冲突,一直没有解决好。”余瑞胆说,“怎么也没有料到他们是政府派来的警察,而且就这样开枪打死打伤了我们这么多人。”

  当时同样被警察开枪击伤的余瑞胆表示,父亲和弟弟被火化、被埋葬,她自己根本没同意,也没被允许去现场参加。她说:“政府赔了我家140万元,但是只准我们说拿了90万元,否则就不给我们另外的50万元了。”

  杨锦昆副市长后来公开承认,这起警民暴力冲突事件的背后,是当地胶农与橡胶企业之间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以及由来已久的矛盾纠纷。

  “但我怎么也想不通,本来这是老百姓与企业老板的矛盾,怎么最后变成老百姓与政府的矛盾了?”勐啊村的一名村民说。

  为了配合孟连县的行动,当时普洱市从下辖几个县调集数百名警力去“助阵”,但是大量携带武器装备的警力不但没有形成威慑,反而加剧了冲突程度。云南省委副书记李纪恒后来大骂普洱市的官员:“说话没人听,干事没人跟,群众拿刀砍。干部当到这份上,不如跳河算了!”

  “当前群体性事件基本上都是人民内部矛盾,可以说很多原本普通的事件为什么会被激化,与警察出现场就携带武器,甚至使用武器是分不开的,目前警察们的工作策略值得商榷。”昆明市警察学校的特邀学者张振宇说。

  而云南省的一名防暴警察表示,“中国警察是一支半军事化的队伍,所以服从上级命令是天职,而能够命令警察行动的只有各级党委和政府,而不可能是其他社会团体或老百姓。”

  “但现实的问题也很麻烦,因为每次事件发生后,社会舆论都表现出对警察不利,尽管按照上级命令开枪不违法,但是警察却总要受到指责。”西南政法大学法学教授韦锋说,“西方一些发达社会对警察开枪的容忍度很高,就是因为警察平时扮演的角色都是维护社会公平,不会明显偏袒哪一方。”

  “火候”很难把握

  至于在出警处置的过程中,防暴警察应该携带什么防暴器械,何时使用什么样的武器,同样都是由上级下命令,不能自作主张。昆明市的一名防暴警察说:“如果上级不下命令,防暴警察一定能够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不会伤害任何人;但是如果上级下了命令,警察就是流血牺牲都必须完成任务,即该挥动警棍,还是该开枪,是不容迟疑的。”

  他表示:“很多群众其实都不清楚防暴警察的性质和职责,总是以为‘人民警察不会对老百姓怎么样’、‘不敢对老百姓怎么样’,这样的想法是很幼稚的。警察作为专政工具,不可能带感情色彩,即接到命令去处置现场肯定会有行动。”

  目前,中国的地级市一级的公安部门都设置了专门防暴警察机构,县级公安局和省级公安厅(局)则不配备,其名称有“特警队”、“防暴队”和“突击队”等等不一,这些专业警察队伍除了要服务当地公安工作需要,还必须具备“随时抽调到全省、全国的能力”。

  按照目前编制配备情况,一般每个地级市至少要有500名以上的防暴警察队伍,特大城市及特殊地区更要成倍,“ 必须保证公安工作的需要”。在5·12汶川大地震发生后,全国各地就有许多防暴警察被火速调遣到灾区,主要负责维持当地治安,其次才是协助救灾。

  对于各地区防暴警察的装备问题,云南省的一名财政官员透露,“与各地政府的重视程度和经济能力有关。”他说: “只要有钱,国内国外什么样的防暴装备都能买到,但是买不买则是另外一个问题。目前,国家对于购买防暴装备还没有建立专门的资金账户,财政部门都是按照需要酌情拨给公安部门。”

上一页 1 2 下一页


Powered By Google
flash

更多关于 群体性事件 的新闻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