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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张沛灏
北京市副市长黄卫介绍,公安部门除夕前曾三次到央视新址工地,告诉他们不能燃放烟火,而且央视新址还贴着禁止 燃放烟火的条幅。北京市消防局副局长骆原之前通报央视大火时表示,业主单位组织燃放时,现场曾有治安民警去劝阻,但是 没有起到作用,业主单位坚持燃放,最终导致火灾发生。据了解,事发当晚民警和交警也曾告诫该工地停止燃放,但对方分别 以“单位内部事务”和“电打火停不下来”为由拒绝。
看了这条新闻,总有点让人压抑的感觉。不知是央视太牛还是执法太软?公安机关的三次劝阻竟没有阻止住央视新址 工地燃放烟火,终至酿成重大火灾,造成重大损失,让人不胜唏嘘!
如果不是央视,公安机关的执法还会那么高抬贵手?如果是普通百姓,对公安机关的劝阻还会那么不屑一顾?如果公 安机关执法时态度坚决,不容商量,还会有后面的火灾吗?央视新址工地管理人员再牛还能够牛得过法律?遗憾的是,这么多 的如果却没有一个出现,火灾就是这样在公安机关的三次劝阻后无可挽回地发生了。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是一个最基本、最起码的概念。央视自己还有一个专门的法制频道,都是教人要依法办事,要 严格执法的。但是节目归节目,一到现实中来,就成了只说别人、不说自己了。
而平时硬如铁、坚如钢的法律,遇到那些大衙门、大机关就如抽了筋般提不起神来。公安机关何其苦口婆心、何其温 情脉脉,却不是以法律为准绳,采取应有的法律措施。刚性的法律在这里变成了绕指柔,威严的警察在这里变成了柔情的和事 佬。这真应了那句俗语:客大欺店、店大欺客。衙门大可以让警察变小,机关硬可以让法律变软。只是警察一变小、法律一变 软,大祸就临头。
一把火,不仅烧了央视的“大裤衩”,也烧掉了法律的尊严和颜面。窃以为,应该彻查公安机关三次到央视新址工地 劝阻不能燃放烟火,但是没有起到作用,最终导致火灾发生背后的深层原因,给公众一个明白的交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