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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水扁4日庭审问答摘要:起诉书是圣经吗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3月04日18:25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3月4日电 据台湾TVBS报道,陈水扁家族弊案今日再度召开程序准备庭,第三度出庭的陈水扁因遭延押2个月,心情大受影响,不过仍带了两大袋卷证到庭反驳指控。

  以下为庭审部分内容:

  09:30-09:50

  (陈水扁头发较长、较凌乱,戴手铐进到法庭)

  (法警DV全程摄影监控)

  (陈水扁带着两个装满卷证的信封,厚达五六十厘米)

  (陈水扁低头看卷证未看法官,恢复陈律师性格)

  ◎一开庭 法宣告扁三项权利

  法:前天的庭期,为了维护法庭的安全秩序,我们全程录音录像,被告陈水扁准备程序庭一整天,你有三项权利,选择沉默、还有选任辩护人,以及请求调查有利的证据。

  (扁点头,勘验辜仲谅侦讯光盘)

  ◎勘验光盘 扁认真抓英文错字

  (光盘内容)辜仲谅:我们有一个捷和建设盖了汐止的水莲山庄,这是我爸爸跟叔公都反对的,就派我进去看财务报表,因为是借钱去盖房子,又和地方人士弄得很复杂,我看这个报表是没用的,不过真正走错的是龙潭案,因为其中又有黑道,我大叔花了很多时间把它整理好,那我们就开会说这个地要做什么,我爸爸就说要做球场、召募会员,我叔叔就说要做工业区,他说当时的国民党叫他做工业区……

  扁:supposed的英文拼错了。

  (继续勘验光盘)

  10:30-11:20

  ◎勘验光盘 细枝末节多有争执

  法:陈先生,关于这部分你还有没有要补充的?

  扁:没有。

  法:律师呢?

  律:在光盘时间21点59分34秒,有个动作怪怪的,辜仲谅手比着太阳穴转圈,有点怪怪的。

  检:他没有转圈。

  法:那可以改成“晃”一下吗?

  律:写晃二下好了

  (继续光盘内容)

  ◎法问光盘意见 扁律:标点符号要改

  法:对于上述光盘内容,律师有没有意见?

  郑文龙:那边的标点符号要改一下。

  (继续光盘内容)

  法:审判长谕知,现在是12点46分,我们请被告陈水扁表示意见,但是在5分钟以内,检察官则是在10分钟以内,如果检辩双方还要补充意见,会再拨时间。陈先生你有什么意见?

  扁:抱歉,5分钟实在没有办法。

  法:那你要几分钟呢?

  扁:我不晓得几分钟,我会尽可能陈述完。

  法:因为依照上一次的估计,你可能一讲就会到下午2点半。

  扁:应该可以不必到下午2点半。

  越方如:庭上,是否可以先让我们表示意见,下午再让被告陈述?

  扁:我们认为应该先让被告表示意见,才能换检察官。

  律:按照程序是这样子的。

  法:我们休庭20分钟。

  [1]

  13:10-13:30

  ◎自述20分钟 看光盘才知辜珍交情

  扁:辜仲谅竟然每隔一个星期跑到我家去陪我太太,我刚刚看了光盘才知道,辜仲谅跟我家的交情,竟然远超过和蔡美利弟弟的关系,蔡美利是我太太的高中同学(应是大学同学),有40几年的交情,她两个弟弟我们更是从小看到大,他能胜过两兄弟,我佩服他的功力,更怀疑他的动机。

  吴淑珍跟我说,辜仲谅叫李曾文惠干妈,辜仲谅可以当李登辉夫人的干儿子,也可以每个星期至少到我家一次,辜仲谅跟我的关系,也远远超过我和我太太的关系,龙潭案他不只是中介的身分,而且可以从中跟蔡铭杰分到5千万的一半。

  ◎延押2个月 扁呛蔡守训

  扁:我是看到12月的起诉书才知道,李界木掌握到钱的一些事实,今天检察官起诉我,之前声押我,审判长又继续押我,还要延押我,我昨天晚上8点钟收到审判长的裁定书,但是我到现在都还没有接到高院2月27日撤销发回钧院的裁定书,我收到的是钧庭驳回高院的裁定,我不晓得被告的人权保障在哪里,我真的无法理解。

  ◎“总统”变原罪 法官称离题

  法:陈先生,你已经离题了,请就辜仲谅光盘部分做说明。

  扁:做为一个“卸任总统”,不该是原罪,审判长说被告在押期间,尚且干扰诉讼效力之进行,如果径予释放,非无逃匿可能。

  13:55-14:30

  ◎外媒采访不知情 不该构成羁押原因

  扁:审判长指我在押期间,虽人身自由受限制,以不食引发我身体不适的方法,都认为是存循法律外途径的意思,我必须沉痛指出,被告人权同时有言论自由,我羁押期间出书或外国媒体刊登,本人不知情的访问文章,怎么变成我在干援司法诉讼进行效力,这是羁押的原因吗?

  ◎被关还出书 扁:哪一条说不行

  扁:刑事诉讼法有哪一条说被告不能出书?而且还进一步干扰诉讼,扩张到如果被释放出来,非无逃匿之可能,对于狱中看见辜仲谅的光盘译文,加上审判长驳回撤销和停押的声请,一再表示,被告身为“卸任总统”还有相当影响力,难保不会利用过去的政商关系和信息来串证、灭证甚至逃亡。

  ◎羁押是“总统原罪” 法官:离题

  扁:包括昨天看到钧庭的裁定,又再一次表达类似的意思,说我纵使卸任,仍具相当影响力,只因被告卸任至今,言行仍受瞩目,偶出一语即受社会舆论报导,影响力深远可见一般,这就是“卸任总统”的原罪,也是声押、续押、延押的理由,叫被告如何甘服,先前审判长问我是否认罪,我认了,认了卸任总统的原罪,认了从政30年,主张“台独”、“一边一国”…。

  法:陈先生,你离题了喔,如果你还有这样的情况,我会再次打断。

  ◎扁:起诉书是圣经吗 为何不能挑战!

  扁:审判长在裁定书中一再运用,说起诉书哪一页哪一页,说我贪污、涉嫌犯罪且涉溓重大,当然审判长要押我,为押而押,我没有话说,但是如此轻率让人感慨被告的司法人权,纵使你鄙视他,把他踩在脚底下,也应该要讲道理,检察官起诉书洋洋洒洒一大册,难道是圣经吗?为什么不能质疑?不能挑战?审判长在昨天的裁定意旨中…。

  法:陈先生,请就辜仲谅光盘部分表达意见。

  扁:让我把它讲完。

  法:你还要讲喔?

  扁:不讲怎么会接到句号。

  法:如果你对延押有意见,请具状表示,

  扁:如果你不想听,我就具状表示好了。

  陈水扁今天在北院的准备程序庭,针对侦讯光盘部份勘验,进行了一上午,休庭之前,陈水扁独自发言了半个小时,不仅批检察官串证、笔录登载不实,还呛法官,裁定延押他2个月是他“总统原罪”。陈水扁中午发言火气不小,下午3点继续开庭,检扁双方会在法庭上擦出什么样的火花!

  15:30-15:45

  ◎3律对6检 郑文龙:武器不平等

  郑文龙:我有异议,3个律师对6个检察官比例不平衡,人数上不公平,所以一个人说5点,我们就得记30点,越方如检察官离开,又换了一个人来,律师也不能换来换去啊,武器不平等请庭上斟酌。

  法:检察官有没有意见?

  林勤纲:不管是异议也好、裁定也好都要法律依据,依法无据、无法可依的情况下可以不必处理,倒是如果律师的能力,无法忠实尽到维护陈水扁的诉讼利益,检察官基于义务,会为被告增派公诉辩护人。

  郑文龙:法律没有规定检方可以6个或9个。

  法:你不要再文来文去了,请坐。

  (法官一连说了6次请坐)

  ◎增派公诉辩护人? 扁:请鬼拿药单

  法:陈先生,你有没有意见?

  扁:我有意见,我希望只由3位我选任的律师帮我辩护,我不希望指定公派辩护律师,我又不是请鬼拿药单。

  法:律师异议驳回。

  检:辜仲谅的光盘没有出现检方诱导或胁迫的状况,第二、辜仲谅在光盘画面内,都有比手划脚、有说有笑我们并没有影响他。

  -----(勘验陈镇慧侦讯光盘内容)-----

  ◎诉待遇不同 扁:检察官未关心

  (扁举手发言)

  扁:我要反问检察官,同样的共同被告,我在去年11月12日被检察官当场逮捕,难怪我的情绪就非常稳定吗?

  我绝食16天,检察官有关心过我的健康吗?检察官有想过,找宗教界的朋友来安抚我吗?关心过我的安危吗?同样是共同被告,陈镇慧跟我受到的不同待遇,不问自知。

  何况我看到辜仲谅11月24日的侦讯光盘,现在又接到审判长驳回撤销羁押及停止羁押的裁定,我的情绪更不稳,我也曾经想过以死鉴来明志,结果因为绝食影响到身体健康,反而也变成了法院延押我的理由。

  ◎扁:大家要我死掉 我更要坚强

  扁:大家要我死掉,我更不能死掉,我必须更加的坚强,因为我不是陈镇慧,没有人会管我、没有人会理我,我背负卸任“总统”的原罪,也背负在任8年,没有清算前朝高官的原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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