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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村社保拟建统一制度允许关系转移续接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4月22日17:21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4月22日电 在今天举行的专题记者会上,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振伟表示,中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存在三个不平衡,地区间差异和城乡差距较大,建议建立制度统一、水平适度、地区城乡间有差异,但关系可以转移接续的基本制度。

  刘振伟说,全国人大农委派六个调研组到九省进行调研。从调研的情况看,各地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成效明显。一方面是财政投入在逐步增加,另一方面保障覆盖面在逐步扩大。有一些地方,还在探索城乡统筹的社保制度,广大农民对这项决策非常拥护。

  刘镇伟接着说,由于中国长期的二元结构,加上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特别是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这项制度起步比较晚,工作中存在一些问题。

  刘镇伟进一步介绍,调研人员主要感到有三个不平衡:第一,制度建设不平衡,新农合制度、农村低保制度等工作比较规范,但有的制度刚刚起步,比如农民工的保障制度,有的制度刚刚试点,像农民的新型社会养老保险;二是地区之间不平衡,地区间的差异较大,东部地区现在正在搞城乡统筹的社会保障,而中西部一些地区以及不少的地区,保障水平还比较低;三是城乡不平衡,城市社会保障和农村的社会保障水平差距较大,考虑到农村有土地保障、家庭保障等,但保障的水平还是比较低的。

  刘振伟表示,根据调研,全国人大农委提出了三个方面的关注点:1。关注制度建设,建立一个制度统一、保障水平适度、地区城乡间有差异,但是关系可以转移接续的基本制度,另外加快修改土地管理法,提高征地补偿安置水平;2。关注投入问题,在起步的阶段,需要公共财政的引领;3。加大工作力度,突出工作重点,低保、新农合和社会养老保险是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中三个最基本的制度,对征地农民和农民工的社会保障也要督促有关方面认真落实好已有的政策规定,扩大保障面,提高保障水平。(据中国网文字直播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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