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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水扁被质疑教唆子女作伪证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9月02日08:53  中国新闻网

  扁家伪证案1日宣判,认罪的吴淑珍判刑两年、减为一年,陈致中和陈幸妤夫妇判刑一年、减为六个月;坚不认罪的一○一前董座陈敏熏判一年六月。图片来源:台湾《联合报》

  中新网9月2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北地方法院审理陈水扁家族弊案,陈水扁女儿陈幸妤、女婿赵建铭和儿子陈致中坦承作伪证,合议庭认为陈水扁的证词和子女的伪证内容相同,扁是否涉及教唆伪证,检方应另行侦办。

  台湾检方前查黑中心当年侦办机要费案,传唤陈幸妤、陈致中和赵建铭作证,陈幸妤等人证称提供给吴淑珍的发票都是因公支出。特侦组追查扁家弊案,认为吴淑珍涉嫌教唆陈幸妤等人伪证,陈幸妤等人也坦承。

  合议庭指出,陈幸妤从查黑中心作伪证后的第二天,查黑中心到官邸就讯陈水扁,扁的说词竟然和陈幸妤的证词一模一样,供称是他请陈幸妤、赵建铭和陈致中买东西送人,钱由陈幸妤等人垫付,吴淑珍才给他们钱,再拿发票请领机要费。

  当时检察官问陈水扁,何时叫陈幸妤等人用机要费宴请宾客,宾客的对象又是谁?陈水扁回答:“都是一些长辈朋友,姓名我记不清楚。”合议庭认为,陈幸妤等人既已承认伪证,陈水扁的供述也属虚伪不实,甚至有教唆伪证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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