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王天奡
厉以宁在对中国以及其他许多国家经济运行的实践进行比较研究的基础上,发展了非均衡经济理论,并运用这一理论解释了中国的经济运行。早在改革开放初期,他就就提出用股份制改造中国经济的构想。这一构想包括用股份制改造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乡镇企业以及其他所有权不明晰的企业。他的这一理论与政策主张在中国经济改革与实践中证明是行之有效的,因此理论界与政策制定者广泛接受,他本人也被亲切地称为“厉股份”、“厉民营”。他的理论与政策主张促进了中国经济改革与经济发展。可以说,他的理论与政策主张对中国经济改革与经济发展产生了积极而又重要的影响。
2009年,中国最早走出国际金融危机,经济走向回升。中央政府果断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在以“4万亿”为代表的财政政策刺激下,国民经济发展增速成功“保8”。人们看到,国有经济对国民经济切实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但另一方面,活跃的民营经济在危机冲击下却成了被救助的重点领域,原本相对弱势的形象,因大批潦倒关张的厂房而更显不堪。
虎年春意早至,人们不禁反思,民营经济“半边天”的作用何在?后危机时代,扶持和发展民营经济具有怎样的现实意义?对此,被舆论尊称为“厉民营”的全国政协常委、北大光华管理学院名誉院长厉以宁有话要说。
记者:在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最为严重的2009年上半年,以您为组长的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新形势下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专题调研组南下广东,北上辽宁,对“非公经济36条”落实情况进行再调研,特别是危机影响下的民营生存状况。您听到、看到哪些突出问题?
厉以宁:调研组普遍感受到,受国内外经济形势影响,融资难依然是民营企业发展中遇到的首要问题。这个问题在各地普遍存在,长期以来难以解决。尤其是其中的小企业、微型企业,几乎全靠自身融资,或是向亲戚朋友们借贷,或是靠高利贷。此外,它们的税费仍然偏重,额外负担也较多。过去我们谈中小企业,实际上是个很宽泛的概念,我国99%以上的企业是中小企业,造成目前扶持政策适用面太广,最需要支持的小企业、微型企业反而被忽视。
记者:这不禁让人回想到去年全国两会期间,经济界委员刘克崮在联组讨论上的精彩发言。当时他提出由于企业规模的划分标准过于宽泛,导致新增贷款主要集中于规模相对较大的企业,所以建议将小企业、微型企业从中小企业中划分出来,并大力发展“草根金融”。听说后来在一些场合,您还亲切地称呼他为“刘草根”。
厉以宁:将小企业、微型企业从中小企业中划分出来,为它们量身定做金融服务体系,也是调研组达成的共识。这个意见最终体现在报送国务院的信息专报中。我们看到,信息中的这个建议在2009年9月19日出台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得到了体现。该《意见》把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含3万元)的企业确定为小型微利企业,并提出了具体的扶持措施。这个《意见》可以被看作“非公经济36条”的具体化。
记者:今年“非公经济36条”颁布已整整5年。这部“民营法典”的出台曾令非公经济人士备受鼓舞。时隔5年,您认为当前再谈大力扶持民营经济发展,具有怎样的现实意义?
厉以宁:2009年,我们艰难地从国际经济危机的不利影响中走出,经济形势企稳向好。在这个基础上,发展的后劲和活力是经济学界共同关注的课题。当前,即使不把农民进城务工的新增人数计算在内,仅仅统计城市的新增就业者,就业形势也是十分严峻的。如果再考虑城镇化过程中的进城农民,就业形势就更加令人担心了。哪里有这么多的就业岗位呢?谁提供这么多的就业机会呢?
新的工作岗位是在经济增长过程中涌现出来的。但考虑到经济增长和就业增长的不对称性,绝不是任何一种经济增长方式都能使就业有较大幅度的增长。所以在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过程中,还应当根据我们的国情,在考虑提高经济增长质量的同时也一并考虑就业增长方式的转变。而转变就业增长方式过程中最重要的对策,就是进一步发挥民营经济在扩大就业中的作用。
特别是民营企业中的小企业、微型企业,对就业有很大贡献。从工业化国家的历史来看,在工业化过程中,大企业、中型企业和小企业、微型企业一直是平行发展的。小企业、微型企业虽然时有关闭的,但却有更多的小企业、微型企业新建立,它们有自己的销售对象,有自己的营销渠道,它们承接大企业和中型企业的外包任务,也同大企业和中型企业之间建立配套、协作关系。根据国外经验,用工人数1至30人的微小企业解决了社会就业量的70%。到目前为止,我国的小企业、微型企业的数量还是偏少的,应当大力扶持他们的发展。
记者:对于扶持小企业、微型企业发展,您有哪些具体建议?
厉以宁:除了为它们量身定做金融服务体系,大力发展适应小企业特点的中小银行、微小金融机构,对它们采取灵活的措施以外,我认为小企业、微型企业的税费负担仍然偏重。这类企业本来盈利空间有限,如果不能再税费上予以减轻,就难以生存和发展。
在调研中,我们了解到,即使是在一些发展环境较为宽松的地市,中小型民营企业每年仍需缴纳104种税费。去年出台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已经给予了部分财税政策,这个力度还可以加大。只要解除了这些困难,新建的小企业和微型企业就会增加,原有的小企业和微型企业就会增产,结果必然是就业人数的上升。
记者:您一直非常关心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发展,记得多次建议要把城市里的小摊贩保留下来,给他们自主就业的机会。民营经济不发达的地方经济发展也缺乏活力。
厉以宁:保留小摊贩,也就是保留自主创业的“星星之火”。在城市中,一个小企业、微型企业的业主,一个个体工商户,甚至一个小摊贩,都是创业者,他们自己就业了,同时也带动家庭成员就业。他们全都可以包括在民营经济这个范畴内。只要这些小企业、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甚至小摊贩有业可务,生意还过得去,不仅有可能顾个帮手或招个学徒,社会上因他们的业务开展了,间接就业的人也会多起来。这些情况都可以称作创业带动就业。
对所有这些创业者来说,最主要的就是需要有创业精神,依靠自己的努力,勤勤恳恳,抓住机遇,就能不断积累,扩大规模。经验和财富一样,都是逐渐积累起来的。一个城市,如果只有少数大企业,缺少小企业,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小摊贩,城市就显得没有活力,没有生气,城市的就业问题就会越积越多,就业压力越来越大。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说,城市的活力和生气来自民营经济的发展,来自大批自主创业的人在不断开拓市场,创造就业机会。
记者:在生活中,我们可以看到很多微型企业的雇工、个体工商户、小摊贩大部分是进城务工的农民。今年初的中央1号文件,首次提出“新生代农民工”的概念,并要求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着力解决新生代农民工问题,让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据有关部门统计,1980年以后出生的、16周岁以上的青年农民工目前已超过1亿人,占当前农民工总数的60%。另据农业部测算,其中的“90后”总数也达到近4000万人。这样一个庞大的城市人口后备军,对就压来说,的确还有不小的压力。
厉以宁:这也要求我们更加重视第三产业的发展。第三产业的发展过程同时也就是劳动者在这里找到工作岗位的过程。第三产业中既有传统服务业,也有现代服务业。在第三产业中开业经营的,不乏大企业和中型企业,但以小企业和微型企业为主,第三产业是可以吸收大量劳动力的,特别是现代服务业,前景广阔,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将会容纳更多的人就业。
但值得研究的是,为什么多年以来政府一再提出要大力发展第三产业,第三产业产值在GDP中的比例却增长得较为缓慢呢?在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这些国家的政府从来没有发出发展第三产业的号召,第三产业产值在GDP中的比例却一直攀升到70%以上。而在我国,政府号召发展第三产业已经多年,为什么第三产业产值在GDP中的比例刚越过40%这条线?可见,发展第三产业最重要的不是由政府发出号召,这是市场主导下实现的产业结构调整,而且产业结构调整是同经济发展规律相适应的。政府需要有政策配套,就行了。
因此,对民营经济的准入问题,应当实行“非禁即入”原则,由市场来主导,市场需求的增长必然导致供给的相应增长。这对发展第三产业具有重要意义。
记者:除此之外,您认为还有哪些措施,可以促进民营经济的发展,从而带动就业?
厉以宁:提高劳动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从长远来看是有利于扩大就业的。
20世纪30年代初,在西方经济学界曾有这样一场争论:当时,30年代大萧条刚开始,罗宾斯和坎南这两位英国经济学家先后发表论文,认为应当降低工资水平,以便增加社会就业,而同一时期的瑞典经济学家缪尔达尔等人则认为,降低工资的结果将使社会购买力下降,很可能导致更多的人失业,而只有提高工人的收入,包括增加工人的社会保障,才能增加国内需求,促使更多的人就业。这场争论对我们是有启发的。既然经济增长过程中可以涌现新的就业岗位,而经济的稳定持续增长又有赖于国内需求的扩大,所以有必要为此提高劳动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
在我国,近年来由于各种原因,劳动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是下降的。这样,经济增长对就业的带动作用也就随之下降了。民营经济之所以难以有较大幅度的扩大,原因之一正在于受到国内需求的限制,收到居民购买力有限增长的限制。那种认为降低工资水平可以容纳较多的人就业的观点,是把一个企业的就业同社会的就业混为一谈了。从“以就业扩大就业”、“以创业带动就业”的角度来看,只有提高劳动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不断扩大居民购买力,扩大内需,才能在经济增长过程中使民营经济持续发展,才能使更多的人得到就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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